賭稅減率訴求既抵觸法律也不符慣例

這幾天,在討論博彩業發展前景的時候,有人提出賭稅減降的訴求。澳門博監局局長陳達夫回應說,當局目前並無計劃降低博彩稅,他又表示澳門博彩稅高的講法值得商榷。就連一些本身就是博彩業從業者也認為,是否調整賭稅需要得到社會共識,因為澳門特區的主要稅收來自賭稅,若降低賭稅,需要更多博彩收益才能維持現時收益水平,長遠變成更側重博彩業發展,與政府現時提出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方向有抵觸。

實際上,博彩稅的稅率,是由《澳門特區娛樂場幸運博彩法律制度》第三章《稅務義務及提供帳目》規定的,承批公司必須繳納博彩特別稅,該稅款按照經營博彩的毛收入計算,博彩特別稅的稅率為百分之三十五,承批公司除須繳納博彩特別稅之外,尚須繳納法律訂定的稅項、稅捐、費用及手續費,包括相當於毛利百分之一點六的公共基金和按毛利百分之一點四的城市建設款項等,博彩稅的稅率為毛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如果實行名為調整實為降減稅率,不但需要修改法律,而且更重要的是將會嚴重影響到特區政府的財政收入,從而對澳門社會的繁榮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因而不宜輕舉妄動。

其實,按照澳門博彩業發展的規律,是不斷地提高博彩稅率,基本上從來沒有降減稅率的記錄,因而降低博彩稅率的訴求,也不符合慣例。實際上,在回歸前,前澳葡政府處理「澳娛」所持有的合約,每五年續約一次,都是「加辣」,沒有降低稅率。而且,不但「加辣」,還附加各種條件,包括社會建設,興建公屋等,還有將毛利的百分之一點六交付東方基金會(現由澳門基金會承受)。在當時,澳門經濟也曾低迷過,並影響到博彩業的經營,而且經濟惡劣的程度,現在難以想像,都沒有考慮「減稅」。按照過去慣例,續約應當「加辣」,現在卻放出「減稅」的輿論,就與過去慣例有所抵觸。

現在雖然博彩業沒有過去幾年的那麼「好賺」,其實是恢復了在賭牌開放時原設想的「常態」而已。實際上,早幾年博彩業的高速成長是「過熱」,不太正常。這其中,可能涉及到某些不規則因素,包括內地的不合法資產外流等。而現在在內地打貪反奢之下,則是恢復常態。並經過市場適應,汰劣留強,適者生存,那些依靠高息吸儲作為放貸資本等的做法,本來就不是合法的行為,而藉此來投入貴賓廳營運更是危險的行為。現在對此進行整頓,使得那些本來就是實力不足,因而是依靠並非是正門正道的業者挺不住而倒下去,反倒是好事,有利於博彩業的健康運行。

從有某些博彩業者在談論是否應該「減稅」的同時,也提及到賭約的續期和是否增發賭牌的問題中,也可看出去年進行的「博彩業中期檢討」的不夠完善之處。就是並未觸及到各家博企所持賭約到期時,如何處理的問題。現在既然有人提出此問題,也就證明此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了。否則,越遲作出決定,對於博彩業的發展,各家持牌博企的銜接,越是不利,進而影響到政府的財政收入和社會穩定。

現在應當擺到相關部門的案頭上進行處理的,有兩點。其一是三正三副賭牌的合約期並非是「齊頭」屆滿,其中「澳博」及其「副牌」「美高梅」是十八年,到二零二零年年底到期,現在距離合約期滿只有不到三年的時間;其餘的兩「正」兩「副」賭約,包括「銀河」、「金沙中國」和「永利」、「新濠」,是二十年期限,到二零二二年年底期滿,盡管比「澳博」和「美高梅」長兩年,但餘下的時間也只有不到五年。

倘是在回歸前,早就處理續期的問題了,而且最後一次處理還是提前十二年進行。實際上,「澳娛」的合約本來是到一九八六年年底屆滿的。在一九八一年,前澳葡政府計劃興建綜藝館,但其財力不足以支撐,何鴻燊捐出興建費用的一半--二千萬元,獲得續約五年。使得那些等著賭牌重新開投而分一杯羹的「十大酒店」投資者,看得目瞪口呆,因而被形容為何鴻燊「一記掃堂腿」,掃掉了眾酒店投資者的「開賭夢」。緊接著,又是每五年續期一次,等於是「澳娛」長期壟斷澳門的博彩業。尤其是在一九八六年底的那一次續約談判,當時中葡談判遭遇最艱難的「回歸年期」問題,中方按照鄧小平「在本世紀內實現國家統一」的設想,提出在一九九九年結束前收回澳門,而葡方則以各種理由要將交還澳門的時間拖到下個世紀的頭幾年。而前澳葡政府護督孟智豪與「澳娛」簽署了年期直到二零零一年底的合約,跨越了鄧小平「本世紀內實現國家統一」的年期,等於是干擾了中葡談判。因此,「澳娛」於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舉行的慶祝成立二十五周年酒會,中方駐澳人員全部拒絕出席,各社團代表也以各種籍口避席,連「澳娛」的董事長霍英東也首次不來澳主持「澳娛」的就會,此是他他此後絕跡澳門的開端。

現在,「澳娛」的後身「澳博」的賭約期滿只剩下不到三年,但仍未作是否續約的協商的籌備,確有點「懸」。按照實際的情況,續約應是比重新開投更為穩妥,可以避免動蕩不安,即倘現持約者不獲續約,而新投得賭牌者又未來得及接續經營,就將勢必會形成銜接的「青黃不接」,對政府庫房的收入有衝擊性的影響,而且也將會令「澳娛」的從業員無「業」可靠。但特區政府相關部門至今仍然未有對此作出決策,就更遑論與業者進行續約談判,而談判過程中卻未必順利,恐怕為了銜接而煮成「夾生飯」。

其二是在與美資博企進行續約協商中,增加「國家安全」條款的問題。比照前面對「澳博」所持合約處理的觀點,對美資博企的合約也適宜是以「續約」方式處理,並以「加辣」為條件。

但更應增加一個條件,就是美資博企必須在新合約中作出保證,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及澳門特區的經濟安全的活動,並與美國的政治活動脫鉤。

實際上,美國賭商出於其在美國營運的傳統,多少捲入了美國的政治活動,如成為總統候選人的金主等,據說今次「金沙」就捐了一筆巨額給特朗普。此前幾次美國總統大選和國會選舉,也有捐獻政治獻金的現象,並在總統初選時就已「押注」,甚至還成為某一候選人的競選委員會的成員。他們在澳門投資博企後,其在美國的政治活動就很容易被牽著自己的鼻子走。

更嚴重的是,其中一些美資博企與美國情治機構的關係頗為密切,甚至還聘用其退休探員做高級員工。而按照美國情治機構的慣例,其探員即使是已經退休,也是其終身探員。這就等於是引狠入室,對中國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因此,應在賭牌稅率「加辣」的同時,也應在政治上「加鎖」,加上必須與美國政治活動脫鉤的條文。這是頗為棘手的,因為其母公司在美國,其參與美國國內的政治活動,是其受到美國憲法保障的政治權利;而牽連到其在澳門的子公司,卻抵觸中國澳門特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這就形成法律衝突,如何適當地將之區隔開來,應當研究。這又需要一定的時間,在與美資博企協商時,就此議題進行「攻防戰」,又得花上一些時間。就此而言,美資博企的合約雖然還剩下四年多,但複雜性卻比「澳博」強得多,更需要提早進入程序。

(發自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