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與美司法部和解罰款五千四萬

【本報訊】美國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零九年,向一名顧問支付約六千二百萬美元(約四億八千萬港元),以促成在中國內地及澳門的商業活動,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及司法部指涉嫌違反《海外反貪污法》而受查。繼去年與SEC達成和解協議、繳交九百萬美元(約七千萬港元)罰款後,周四亦與司法部達成和解,同意繳交近七百萬美元(約五千四百萬港元)罰款。

較聯邦條例最低罰款少25%

美聯社報道,由艾德森營運的金沙,向一位中國顧問支付巨款,作為協助開拓中國及澳門市場的費用,但沒留下完整授權紀錄或正確存檔。SEC調查後表示,該顧問協助金沙在中國收購一支籃球隊,但部分顧問費用被當作「銀行費用」記錄。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FBI)官員表示,金沙同意繳交近七百萬美元的刑事罰款,以換取司法部結束對該案件的調查。

司法部表示,今次的罰款金額,比聯邦條例建議的最低罰款少兩成五,理由是金沙配合當局調查,表現合作,以及採取大量補救措施。金沙也與司法部達成不起訴協議(non-prosecution agreement)。金沙發言人周四回應,對於有關事宜得以徹底解決表示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