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首黃少澤強調 警方有權有責執法

【本報訊】保安司長黃少澤昨日下午到所屬的澳門運動場票站投票。他接受訪問時指出,根據警方數字,目前接獲14宗由選管會通報、指有人在票站內違規使用手提電話或拍照的個案。

對於有傳媒問及有人被拒入境,黃少澤再次強調,警方依據澳門相關法律制度進行執法工作。在邊境控制方面,世界各國和地區都有相同的制度,澳門當局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第17條第一款第四項相關規定進行執法工作,具體執法詳情則不便公佈,但警方有權亦有責任按照相關法律制度執法。

他又表示,當警方對個案有懷疑時,亦會進行調查。如果根據情報,有某些人士可能對澳門地區安全構成威脅時,警方便有權及有責任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