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暫不公布疑似賄選個案

【本報訊】廉政專員張永春昨日下午到慈幼中學投票時,呼籲若有發現疑似賄選情況,希望可第一時間向廉署投訴。他籲請仍未投票的選民儘快到票站投票,行使公民權利。

他透露由今日凌晨起至下午3時,聯絡廉署選舉熱線共53次,其中18宗涉及疑似賄選及違規宣傳,其他的只是查詢及求助,但他不擬就具體個案作評論及透露。今日至下午3時,廉署巡查次數有670次,其中440次針對酒樓餐廳,95宗以車輛接載選民去投票,135宗其他個案,當中未發現賄選情況。

他回應傳媒指出的一宗疑似個案時指出,舉報者為一候選組別駐站代表,今日上午10時發現,並將照片上載至互聯網,廉署即時知悉,對方至中午12時到廉署提供的資料。廉署經暫時評估,認為未必構成以金錢交換選票的賄選情況,因為一定要具體有利益交換方予成立,不過廉署仍會作進一步調查。他呼籲任何人若有發現疑似賄選情況,希望可第一時間向廉署投訴。

張永春亦表示廉署發現早上有人向老人家提供早餐,廉署作為打擊賄選的機關,必須注意行為是否具備兩個要素、是否有因果關係,就是提供利益,及透過利益有否打動選民投票或不投票予某一組別,在廉署層面,認為這不構成打動選民投票意向的法定情況,因此不視為賄選情況。另外,拉票、違規宣傳等情況亦不屬廉署的執法範圍。

他指出,廉署非常留意網上消息,並有即時跟進發佈網上消息的人士,瞭解是否涉及賄選行為。如證實有人提供利益以換取選民的投票意願均屬犯法,廉署一定會打擊。

張永春認為,今屆選舉整體氣氛廉潔了,情況良好,候選團體亦甚為克制,廉署在調查過程中,亦得到候選團體的支持和配合。他強調,選舉監察不僅是廉署的工作,市民廉潔選舉意識的提高、全民監察才最重要。此外,廉署會加強力度,亦會不斷完善人員培訓、執法手段和器材等各方面,打擊賄選行為。

張永春表示,廉署在選舉期間,不會公布個案,因案件涉及刑事責任,在有司法判決前,根據無罪推定原則,候選人和受託人在這段期間有一定豁免權,廉署不會公布個案,以免影響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