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盧麗安效應嚇破膽「有殺錯,冇放過」

「盧麗安效應」繼續發酵!這導致台灣當局風聲鶴淚,草木皆兵,對類似現象或行為實施「有殺錯,冇放過」的清剿。最新的事例是,台中市一位顏姓旅客十月初參加大陸、俄羅斯海參崴五天旅遊,由旅行社代辦手續,一團二十人每人都拿到一次性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出入俄羅斯海關。回台後顏男被人檢舉「持有大陸護照」,在本月一日先後接到「外交部」和戶政單位的公文,告知已經因其曾經請領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次性臨時旅行護照,而決定註銷他的「中華民國護照」、身份證和戶籍,「一件也不留」。台灣當局有關權責單位此舉實在令人驚訝,連台灣媒體也指出此舉是「大砲打小鳥」,但倘聯繫到此事發生之時,正好就是台灣地區出生的盧麗安到執教大陸定居後,加入中國共產黨並當選中共「十九大」代表的新聞「鬧」得正夯之際,而且還是台灣當局因為曾經錯誤引述《兩岸關係條例》中對台灣居民擔任大陸地區公職的罰則,後來卻發現盧麗安已經入籍大陸,不再是台灣居民台灣當局而出醜之後,因而也不排除是惱羞成怒,對類似現象或行為實行「有殺錯,冇放過」。

這位顏姓台灣居民被註銷台灣戶籍、革除「國籍」的事件大致是這樣的:這位顏姓民眾十個月初參加台灣出團的旅行團,到大陸東北和俄羅斯海參崴地區五天旅遊,由旅行社代辦手續。他所參加的這個旅行團共有二十名團員,他們在出團前,旅行社有告知要加辦俄羅斯簽證,才能赴海參崴。他們第一天抵達長春時,旅行社領隊就發給他們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作為入出境俄羅斯的通關證件,但護照裡面有註明「限隨旅遊團隊一次出入境有效。出入境口岸:琿春」。回台後差不多隔了一個月,顏男於本月一日先後接到「外交部」和戶政單位的公文,將他的「中華民國護照」、身份證和戶籍,全部註銷。顏男收到通知後,本月三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手續,本來還誤以為是詐騙集團新手法,經詢問才得知確實遭到註銷,趕忙將在中國大陸取得的護照帶至事務所釐清。

其實,這位顏男所持有的中國護照,是中俄邊境旅遊的一次性旅遊護照,大陸法令對此有所規定並行之有年,目的是避免兩岸成為「國與國關係」。實際上,中國國家旅遊局、外交部、公安部、海關總署等部門,早於一九九八年六月三日發布《中俄邊境旅遊暫行管理實施細則》,其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台灣居民參加中俄邊境旅遊,需向組團社或代辦社報名交費,然後由本人到該地市、

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旅行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給一次旅遊有效的護照,由邊境地區的組團社統一辦理出境手續。台灣居民持有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件仍由個人保存。」按此規定,目前中國大陸鄰近海參崴並可核發一次性旅遊護照的口岸有兩個,分別是吉林省琿春市以及黑龍江省綏芬河市。申辦方式是由大陸地接社帶著台灣團員,前往市公安局辦理;海參崴口岸還有一項特殊性,即可辦理落地簽,遂能與中國大陸的一次性旅遊護照銜接。而在具體入出境程序上,台灣遊客持台胞證由琿春口岸出境,入境海參崴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次性旅遊護照通關,返程回中國大陸亦同;但為避免造成日後困擾,這本一次性護照通常會繳回,無法留作紀念。至於為何這位顏男未有繳交護照並將之帶回台灣,甚至還將之「曬」上臉書,而致被人檢舉,這除了是此人炫耀而導致惹來大麻煩之外,也可窺見中俄邊境旅遊的證件管理頗為鬆弛。

顏男即向「立委」顏寬恒陳情。經過顏寬恒服務處向「移民署」查證後,發現「移民署」是以《兩岸關係條例》第九之一條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之外,…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之戶籍登記。」而作出此決定的,並在未經任何查證的情形下,逕自通知「外交部」和台中清水區戶政事務,收繳顏男的「護照」及身份證、戶口簿。

這個行政疏失確實是鬧得太大了!其一、顏男根本沒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所規定的程序,辦理加入中國國籍及大陸戶籍的手續,只不過是因為入境俄羅斯旅遊而請領了一次性有效的臨時護照而已,根本不具有在大陸地區定居的條件,因此,並不具有《兩岸關係條例》第九之一條所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情事。因此,此舉無疑是濫用行政權力,當然也不排除是對「盧麗安效應」的「反制」過當,為了「殺一儆百」而實施「有殺錯,冇放過」,就像當年民進黨的前身「黨外」,痛批國民黨獨裁政權是「寧可錯殺三千,不可放過一人」那樣。民進黨也正在向自己的反面滑過去,絕對的權利導致絕對的腐敗。

其二、隨意褫奪一位正常居民的戶籍及國籍,是抵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行為。而民進黨及其前身「黨外」當年與國民黨政權作鬥爭的一個「利器」,就是「反獨裁,爭人權,爭民主」。現在民進黨政權隨意褫奪居民的戶籍和國籍,等於是自己也成了「獨裁者」。還虧得蔡政府希望能籍著將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進行「國內法律化」,「感動」聯合國,作為「入聯」的工具。

其三、更荒謬的是,台中清水區戶政事務所昨日表示,顏男必須透過地方法院申請公證與中國方面代理人,取得中國護照註銷證明,才能恢復戶籍。具體程序是,法院將以信函通知海基會,轉而聯繫大陸的海協會,委由中國大陸方面代理人將顏男的中國護照註銷,等取得中國方的註銷證明文件後,就可辦理恢復國籍、辦理戶籍登記。而眾所周知,在蔡英文上台之後,因她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及其「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內涵,因而兩岸兩會的制度性聯絡機制已經「停擺」,海協會對海基會的電函「已讀不回」。在此情況下,顏男如何能透過兩岸兩會的聯絡機制辦理相關手續?這擺明是刁難。何況,即使是回到馬政府時期,海協會也不會協助辦理所謂「註銷護照」的手續,因為顏男壓根兒就沒有依法加入中國國籍。

因此,此事件曝光後,媒體一片嘩然。各相關部門也試圖進行補救,以掩飾自己的行政疏失。其中「外交部」的態度還算務實,表態未來如果「內政部」同意回復顏姓民眾在台灣的身分,「領事事務局」將協助辦理「護照」。而陸委會也較為實事求是,於昨晚發出新聞稿表示,陸委會昨日下午為此邀集相關機關開會,經過了解,旅行業推出赴中俄邊界旅遊的行程行之有年。在實務上,都委由中國大陸的地接團辦理中俄邊境口岸的旅行證件。這種由中國大陸核發一次性護照供台灣民眾赴中俄邊界旅遊的情形,除涉及中國大陸、俄羅斯對邊境口岸的通關規範,也涉及台灣民眾權益。為此,與會的相關機關均表示,是第一次處理此種案例,希望慎重處理。陸委會表示,鑑於有此情形的民眾多數均為旅遊意圖,但法律效果對民眾權益有重大影響,陸委會將在近期內再次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會議研商。看來,此一事件可能會有較為妥適的解決。

不過,這又反過來證明各相關部門都已經意識到自己的濫權。既然顏男沒有發生抵觸《兩岸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一的情事,卻被「依法」處置,陸委會「內政部」(含移民署和戶政司)和「外交部」等機構如果不及時「補救」,那就是霸道行政,濫用行政事務,顏男倒是有權向「監察院」控告並要求調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