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區十三屆全國人大選舉 下月17日舉行選出12代表

【本報訊】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第一次全體會議昨日在澳門舉行,選舉會議430成員出席。

澳門特區第 13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第 2次全體會議將於下月 (12月) 17日舉行,投票選舉澳門特區第 13屆全國人大代表。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來澳門主持選舉工作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主持會議並講話。按照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規定,會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的提名,經過表決,推選出由崔世安、何厚鏵等11名選舉會議成員組成選舉會議主席團。

澳門特區第 13屆全國人大選舉會議首次全體會議,以 426票贊成票、0票反對、4票棄權,超過半數贊成票通過主席團名單。選出 11人主席團名單,11人分別是馬有禮、劉焯華、李沛霖、楊俊文、何厚鏵、賀一誠、黃顯輝、曹其真、崔世安、梁慶庭和廖澤雲。

會議向每位選舉會議成員分發了代表候選人提名信。選舉辦法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應選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2名,每名選舉會議成員提出的代表候選人不得超過12名;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凡有意參選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應在選舉會議主席團確定的代表候選人提名時間期限內領取和填寫參選人登記表,取得10名以上選舉會議成員分別填寫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親自送交選舉工作辦公室。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主席團主持選舉會議。昨日的主席團會議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王晨主持,推選主席團常務主席。會議一致推選選舉會議主席團成員崔世安為主席團常務主席。第二階段,由主席團常務主席崔世安主持。主席團確定: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時間;2017年12月17日上午舉行選舉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投票選舉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還確定梁慶庭為主席團新聞發言人。

在會議召開前,澳門特區第 12屆全國人大代表、經濟財政司長梁維特受訪時表示,他不會參加新一屆選舉,但深信新一屆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能有充分代表性,可以代表到澳門市民的聲音,以及做好有關包括澳門特區如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和瞭解十九大精神的工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解放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代表組成,代表名額不超過3000名,每屆任期五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將於2018年3月任期屆滿。按照憲法規定,在每屆全國人大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要完成下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主持。今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規定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於2018年1月選出。這次會議還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這個選舉辦法,總結以往四次選舉工作的成功經驗,根據“基本不變,適當完善”的原則,保持選舉辦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在基本制度安排及選舉程式不作改動的基礎上,根據新的情況和實際需要,在候選人的條件、參選人不得接受外國資助、代表資格的終止程序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補充和完善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這次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高度重視,從今年上半年開始,即按照法律規定開始了有關選舉工作的各項準備。今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依照選舉辦法的規定,在澳門發放選舉會議成員登記表,並接受登記;9月初,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名單並予以公佈,選舉會議宣告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