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論壇探討經屋法修訂法案,大部分意見反對政府一刀切將合資格申請經屋的年齡由現行的年滿18歲調升至25歲,認為有關做法欠缺邏輯性和公平性;又希望政府總體規劃經屋供應量,公開房屋建設和推出進度。
出席的市民對於調整經屋的申請資格有不同意見,包括不贊成申請經屋的家團代表年齡由現行的年滿 18歲改為年滿 25歲,以及家團成員應全部為澳門永久性居民等。
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家良認為,將申請年齡調升至25歲值得商榷。他表示,18歲已是一名成年人,應尊重其該享有的權利,又舉例有部分低於25歲的人士已有一定事業或家庭基礎,對公屋有需求;至於政府為避免其過早成為「房奴」或未有經濟能力等因素,當局可向申請人要求提交工作及收入證明,符合條件人士才可申請經屋。
新青協房屋政策關注組成員陳智榮亦表示,政府「一刀切」將年齡提升至25歲不合情理,有違法律的邏輯性及公平性,同時亦破壞了政府過去所建立重視青年訴求的形象。根據資料顯示,今年18至24歲的青年就業數據有2.5萬人,且結婚人數為1000多宗,可見相關人士並非對經屋無需求。同時,經屋作為公共資源,政府應確保可長遠供應。
城區發展促進會理事長陳德勝稱,政府應公開為何將年齡限制設為25歲,背後的大數據依據為何,令廣大市民更明白公共資源的用途;同時建議當局提高城規透明度,令大眾明確知道有關公共房屋的落成日期。
另一名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葉建華則認同提高申請年齡,並建議進一步提高至 28-30歲,他稱應將有限的資源留給最基層及最有需要的人,不應用公帑補貼私人置業。
另外,就當局取消經屋16年禁售規定,改為不可作私人買賣,或只可賣給房屋局或其他符合申請經屋資格的本澳永久性居民。陳家良及陳德勝表示贊成當局這次修法建議,認為可防止有人可從中圖利,指出經屋不應是投資項目,而是要解決居民住屋問題;同時建議政府將申請程式智慧化作科學處理,建立相關的資料庫,亦有助當局將來在公共房屋規劃時更加精準,而非現時抽籤散隊後就將有關申請資料作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