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常會昨日會見的士業界代表,聽取他們對正在立法會審議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的意見,業界主要反映擔憂出現“放蛇”,以及的士違規的罰則等問題。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法案建議的士若違規上落客將被罰款,業界質疑相關條文合理性,反映現時本澳街道近 9成均劃設黃實線,擔憂政府一味提高罰則是否能優化的士行業的運作。他們建議若的士司機被停牌後,可以用加強培訓的方式來取代罰款,包括學習語言、禮儀知識等,以改善的士司機的駕駛態度。
黃顯輝稱,業界還關心在新制度下,的士營運公司有何福利措施保障僱員的收入,指出目前司機多為自僱人士,一個月只管做足30日即可有兩萬元澳門幣的收入;業界並擔憂的士公司化後會因司機人數不足而聘用外僱司機,打開輸入外僱的缺口,直接影響現職自僱的士司機的生計。
此外,黃顯輝引述業界代表指,法案建議休班警員成為受害人時,不能開罰單,但可指證涉嫌違法的司機,要求當事人留在現場,待其他執法人員到場處理。業界憂慮休班警員權利太大,反映若召喚其他執法人員展開調查,短則數小時長則數日,將影響他們的收入,而且法案亦並無列明因調查需扣留車輛的時間上限。因此他們亦希望在上訴機制上,可以有業界代表參與評定司機是否違規。
黃顯輝稱,委員會將陸續聽取不同的士業界代表意見,並製作成報告書,將來會作為一份附件,一同交至大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