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台觀選不能抵觸政治底線

再過兩天,就是台灣地區「九合一」選舉的投票日。與澳門特區的選舉安排,是在星期天不同,台灣地區的所有公職選舉的投票日,是安排在星期六,讓選務人員緊張工作一天後,或是選民們履行投票義務後,可以在翌日星期天休息。因此,台灣地區各項公職選舉的競選活動,就沒有「冷靜期」,而是造勢活動到投票日之前的晚上十時止,超過就違規,其實平日的競選活動也是到晚上十時就需「收檔」,避免影響民眾休息。

由於這次「九合一」選舉是對蔡英文上台兩年的「期中考」,關係到她能否爭取到二零二零年「總統」大選的參選權,更關係到民進黨能否實現「長期執政」的美夢,因而戰況十分激烈。由於大環境對拒絕承認「九二共識」的民進黨不利,因而國民黨雖然在整體上仍然不爭氣,但國民黨提名的幾位候選人,卻表現突出,激發出國民黨及其支持者的投票意欲,紛紛回流,並形成「韓流」,因而對港澳地區的團體及個人,具有一定的吸引力。據說,有民間社團或人士,以個人身份或組團形式,前往台灣觀選。

澳台之間的民間交流活動,曾經發揮過正面及積極的作用,並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組成部份。習近平主席曾經指出,在長期奮鬥歷程中澳門同胞形成了「愛國愛澳、包容共濟、務實進取的優良傳統」。長期以來,廣大澳門同胞期盼祖國統一,反對「台獨」,在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發揮着重要積極作用。在馬英九當政那八年間,兩岸關係出現歷史轉折,進入和平發展新階段,澳門同胞響應中央號召,發揮澳門在兩岸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推動澳台交流合作,為兩岸關係發展助力;在蔡英文上台後,島內「台獨」勢力猖獗,澳門同胞就高舉反「獨」促統旗幟,堅決反對「台獨」分裂主張和活動,表現出堅定的國家立場和強烈的愛國熱情。總之,具有愛國愛澳優良傳統的廣大澳門同胞和各社團,在兩岸關係新形勢下,繼續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繼續堅持反「獨」促統立場,執行「錢七條」的規定,繼續推動澳台民間交流合作健康有序有效開展,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實現國家統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共同努力奮鬥。

近年來,在澳台民間交往中,也摻入了政治活動。比如,澳門的選舉活動,也引進台灣地區的某些選戰操作方式。澳門的一個閩籍團體,由於閩台兩地的語言相通,風俗相同,尤其是其候選人,過去曾經在台灣工作過,與台灣地區一個政治色彩強烈「反獨」的政黨的關係十分密切,因而也運用其經驗,甚至邀請其中的代表人物,來澳門為其站台,戰績不錯。不過,他們仍然是小心翼翼,盡量避免與民進黨或其他「獨派」團體發生甚麼關係。這是聰明的做法,符合「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精神的真諦。

不過,近年卻開始出現了一些異常的情況。一方面,一些青年在台灣的高等院校讀書時,參加了民進黨及其外圍團體組織的各種社運活動,甚至直接參與「小英青年軍」的訓練,與民進黨及「獨派」團體發生關係;另一方面,受到香港「驅蝗」、「佔中」等系列帶有「港獨」意識,及某些激進青年在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做出「辱華」言行的影響,也有樣學樣,與台灣和香港的「獨派」團體有著說不清的關係。而台灣的「獨派」團體為了「打腫面皮當肥仔」,在舉行「台獨」活動時,也忘不了邀請澳門的反對派人士參加,他們也不顧諱忌,居然出席這樣的活動。近年在澳門特區政府強化國家安全教育之下,他們有所收斂,但台灣的「台獨」團體即使明知團體有所顧忌,回覆將不會出席,但其在繪製及印發海報時,仍將澳門受邀者的姓名及形象印在海報上,但又說明「因受官司影響可能不克來台」,明顯地騙人。

民進黨就是一個政治詐騙集團,並在平時的政治活動及在各類公職選舉中,設法設計及製造了許多「奧步」手段。包括在現在選情最激烈的高雄市,曾經先後製造了「緋聞錄音帶」和「走路工」事件,讓國民黨的候選人,以一千至四千票的些微差距而告飲恨落選。

澳門的某些反對派人士,也直接或間接地學習到民進黨的這些詐騙手段,而且引進到選舉活動。比如,製造假象,自己刻意「跌倒」卻誣陷是警員「推倒」,還有甚麼「假招工」等。也包括有激進青少年東施效顰地進行「公投」活動,鼓吹「自決權」,意圖篡奪澳門大學學生會的領導權,懸掛標語以圖佔領大學的輿論高地,某些教職人員利用講課機會荼毒學生,甚至以加減分來鼓勵學生參與社運活動或懲罰不參與社運活動等。還有人在參加澳門立法會選舉時公開宣稱,參加澳門立法會選舉可主張「港獨」,因為香港《基本法》的條文不能在澳門實施,理論上難以援引任何法律否定主張「港獨」者參選澳門立法會的資格,只要行文小心便可避過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刑罰。

因此,今次有某些反對派人士前往台灣地區觀選,是否會「偷師」學習「奧步」手段,作為此後參加立法會選舉的「必殺技」?是否與「台獨」政黨及團體,尤其是與其擁有「共同語言」的「時代力量」等青年「台獨」團體接觸、交流,甚至是為其候選人站台助選,作為自己日後參選的「政治資本」,或是被對方所利用,作為自己「打腫面皮當肥仔」的澎風資料?就值得注意。

此前並非沒有類似的事例。當年有人在澳門組織一個大型的反政府街頭活動,就充分利用了其在台灣參加民進黨外圍團體發動的社運活動的經驗,因而被台灣媒體稱喻為「澳門林飛帆」,而林飛帆是「台獨」團體「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的頭頭,也曾是「太陽花學運」的領袖之一,在瘋狂大搞「台獨」活動的同時,也主張「港獨」,聲稱「香港不只要普選,香港要獨立!」並聲稱台灣、香港、澳門、中國、西藏的「共同敵人」,就是中共政權。但此人卻以「澳門林飛帆」的稱號沾沾自喜,可見他已完全認同「台獨」分子林飛帆的政治觀點。

這種「舊症」,是否會在今次赴台觀選中「復發」,就值得警惕。當然,為了自己的前途著想,還是投鼠忌器,避免抵觸政治底線為妙。否則,導致進一步收緊參選條件,例如澳門立法會有議員參選葡國國會議員,就在修訂《立法會選舉法》時收緊條件,參選人必須在報名參選時填妥不參加外國公職選舉及擔任外國公職的「承諾書」。香港也在收緊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大條件的同時,也收緊議員的宣誓辦法,這對「習慣成自然」的反對派人士頗為不利。倘是繼續肆無忌憚,在赴台觀選中,抵觸政治底線,與「台獨」團體沆瀣一氣、蛇鼠一窩,說不好也將會對《立法會選舉法》進一步收窄,增強限制參選人的「消極資格」,到時後悔就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