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自陷騎虎難下困境

「九合一」選舉明天就要投票了。這次「九合一」選舉所投的票,除了「九合一」選舉本身的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直轄市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等之外,還摻和了「公投」,而且還有十案之多。因而每位選民鑑於選區的不同,在「九合一」選舉方面可能是五張或以上的選票,但在「公投」方面,則是篤定的十張選票。而且在「九合一」選舉方面,只有二十歲以上的民眾才具有投票權,而在「公投」方面,投票權的年齡資格下降到十八歲,因而無論是新聞機構及選務工作人員,還是選民,可能都會「頭到大晒」。不過,「公投」票雖然規定不能投錯票匭,但卻也允許不領票。

很奇怪,在十宗「公投案」中,既有互相對立的題目,如反對和主張「同性婚姻」的「公投題」呈現「落雁與孤鶩齊飛」的狀態,也有窒礙難行的,如「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案」。倘萬一獲得通過,蔡政府將如何處理?弔詭的是,有部分當初強烈反對「正名公投」的群體,現在卻改變初衷,反而希望「正名公投案」能夠獲得通過,就是要看蔡政府如何自嘗苦果,亦即要看蔡政府及「獨派」團體如何騎虎難下地出醜。

其實,蔡英文可能現在正在後悔之中。如果說,在國際奧會前兩次致函中華奧會,指出「台灣正名公投」不但違背《奧林匹克憲章》,而且也抵觸《洛桑協議》,蔡英文仍然認為這只是「國際奧會與中華奧會之間的事」,與蔡政府無關的話,那麼,本月十六日的第三次來函,不但是致給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而且還同時致給及台灣「體育署」署長高俊雄,並明確重申依據《奧林匹克憲章》,是否更改代表隊稱謂的管轄權為國際奧會所有,中華奧會不應做出破壞一九八一年《洛桑協議》的舉動,任何試圖對中華奧會過當施壓、令其違反一九八一年《洛桑協議》及進行違反國際奧會執委會決定的行為,將被視為外力干預,將使中華奧會面臨《奧林匹克憲章》中針對此類案例所設的保護性措施(特別是第二百七十九條,該條文規定,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外,國際奧委會可做任何適當決定,包括中止或撤回承認)。這發現事態嚴重,但「中選會」已經通過並公佈「台灣正名公投案」,而且也已是實施「公投」在即,無法收回了。

那麼,蔡政府明知如此,包括在「公投聽證會」上,「外交部」和「體育署」的代表也都曾申明了較為公正及實事求是的意見,但為何「中選會」並未像針對「禁止懸掛五星旗公投案」那麼,採用技術手段將之攔阻下來呢?

估計是,「中選會」尤其是其主委陳英鈐,揣摩甚至是直接奉受蔡英文的意思/指令,故意讓「台灣正名公投案」過關成案,以此來緩和以至是抵擋「獨派」對她施加的壓力。一是估計「台灣正名公投案」將難以跨過六百多萬票的「門檻」,因而做個「順水人情」,討好「獨派」團體卻又無需承受後果;二是即使「台灣正名公投案」僥倖過了關,蔡政府也無須負責任,反而將所有難題推給中華奧會承擔,並暗中煽動「獨派」團體使用各種方式,向中華奧會發難,再籍口改組中華奧會,在體育領域也實現「完全執政」。因為中華奧會的掌門人,基本上都不是贊成「台獨」的人,甚至也不是民進黨人。

實際上,蔡英文現在確實承受著「獨派」團體的強大壓力。本來,她的參選並能當選,除了是受惠於「太陽花學運」所推動的大環境,及馬英九失能而導致其本人的民意支持度低落,及國民黨支持者「含淚不投票」之外,還與美國的支持有著相當大的關係。美國的台海政策,是「維持現狀」及「不統不獨不戰」。她為了迎合華府,在參訪時承諾遵守「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維持現狀」。因此,她以拒絕承認「九二共識」來附和美國的「不統」,以「維持現狀」來迎合美國的「不獨」及「不戰」。

但「獨派」本來就不滿意蔡英文,即使她曾經親手炮製了「兩國論」,但也不符「獨派」的「建立台灣共和國」的宗旨。因此,辜寬敏的「不希望見到穿裙子的當三軍統帥」,專指的就是她(當然也可能會針對一直想當「台灣第一位女總統」的呂秀蓮,但概率甚低)。不過,為了推倒國民黨,還是策略性地支持蔡英文。希望在她上台後,向她施加壓力,向「獨」的方面發展。

但蔡英文卻吸取陳水扁的教訓,雖然是採取了「緩獨」的措施,卻沒有像「獨派」團體那樣「急獨」。「獨派」就想盡一切辦法,向她施壓。因此可以說,「台灣正名公投案」的提起,就是其中一個「強力措施」。實際上,表面看是由紀政一人領銜,但實質上的發動者,是「二零二零東京奧運台灣正名行動聯盟」,組成這個「聯盟」的人士,都是不同「獨派」團體的頭頭。他們之所以推出紀政,是為了利用她在體育領域的高知名度,以求抬高「台灣正名公投」的正當性及通過機率,也是要淡化「台獨」的政治色彩,為其披上「單純體育」的外衣,來欺騙對此政治認知不足的民眾。

蔡英文為了減輕「獨派」對她施加的壓力,而沒有阻擋「台灣正名公投案」,深得蔡英文真傳的陳英鈐,就不顧「外交部」和「體育署」的專業意見,仍然讓其通過審查關。直到國際奧會第三度來函,才驚醒「大鑊」,但已經遲了,「中選會」已經成案,不可能將之推翻。否則,就自砸民進黨「民主、進步」的招牌,而且更將會激怒「獨派」。畢竟,在民進黨的「九合一」選情低迷的情況下,蔡英文的政治地位更不穩固,因而不能「提油救火」。

但卻又擔心後果的嚴重性。這不單止是國際奧會,還有亞洲奧會和東亞奧會,還有單項性體育運動的國際性和區際性組織,並將會剝奪運動員對參賽權。而且也與「中國施壓」無關,完全是「陸文霆睇相--自己攞來衰」。

於是,「中選會」在公告「行政院」對十道「公投題」的「意見書」時,對「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案」,就作了較為實事求是的表述,在指出《洛桑協議的背景和內容的同時,強調按照《洛桑協議》,任何有關台灣代表團名稱的變都必須依據《國際奧林匹克憲章》規定,需經由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同意。而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在洛桑舉行的會議,已經決議「不予核准」中華奧會名稱的改變。因此,《洛桑協議》維持不變,且完全適用。但「意見書」卻也同時聲稱,「公投」是人民之合法權利,民眾或民間團體藉由「公投」直接對公共議題表達意見,是民主社會的常態。因而該「公投」成案且經全民投票通過,蔡政府會尊重「公投」之結果,並在持維護「國家尊嚴」及保障選手權益的原則的同時,促請中華奧會依公民投票結果推動執行。

這又是一個自相矛盾的說法。在道理方面,確實有準確地反映了國際奧會的意見,說明「台灣正名公投」的嚴重性;但另一方面,還是將責任推給了中華奧會,與自己無關。

但「獨派」仍然不死心,「公投案」的發起人之一的楊忠和,竟然向「監委」張武修、高涌誠陳情,指控「教育部」、「體育署」放縱中華奧會散布不實訊息企圖影響「公投」,而偏「獨」的張武修也當即表態此案會與其他類似案件併案進行調查。如果「監察院」不顧事實,作出彈劾中華奧會的決議,後果將會更嚴重。 蔡英文越是抨擊別人挑起對立,卻是慫恿下屬挑起對立,將應會自嘗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