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男嬰打過期疫苗 南灣一診療中心受查

【本報訊】衛生局於9月24日晚上接獲通報,1名1個月大的男性嬰兒在父母攜同下到位於澳門南灣大馬路371號京澳大廈的澳門醫學診療中心接受過期六合一混合疫苗注射事件,衛生局已即時派員瞭解個案及到該醫學診療中心進行現場調查,並就事件作實況筆錄及開立卷宗跟進。

該名嬰兒非澳門出生,後隨父母回澳。鑑於該嬰兒因適齡而需接種疫苗,其父母在網上搜尋,並獲悉澳門醫學診療中心可提供即時到診接種服務,乃攜同嬰兒前往。在診所完成接種服務後,父母取回藥盒後發現注射的六合一混合疫苗(Infanrix Hexa)的外盒包裝展示有效期已於2019年8月到期,因而報警求助及攜同其受影響的嬰兒前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求診。目前嬰兒情況良好。鑒於有關情況涉嫌違反經第2091M號法令修訂的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即私家醫生不能供應疫苗的規定,衛生局亦對場所進行檢查,現場並未發現疫苗存儲的情況。就是次事件,衛生局人員已繕立實況筆錄並開立卷宗,以便對可能涉案人員跟進追究相關責任。

衛生局一直高度重視疫苗安全及本地市場監管工作,除已透過定期巡查藥房與藥物產品出入口及批發商號,監察疫苗的來源和質量外,還維持較高規範監督疫苗的儲存及供應情況。衛生局重申,根據經第2091M號法令修訂的九月十九日第5890M號法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私家醫生不能供應疫苗。倘居民需自費接種,可持醫生處方到藥房購買疫苗,然後即日到私人診所接種。另外,私人診所必須遵守《診所和醫療所藥物管理指引》的規範,訂立良好的藥物管理制度,藥物及藥品須存放在合適環境,並建立定期監測記錄制度,對倉存的貨品疑似受到損毁或超過有效期的應予以適當處理及銷毁。衛生局呼籲業界必須遵守現行相關的法律規定及指引,合法妥善儲存供應藥物。若市民發現任何醫療違法情況,或有任何疑問、查詢或投訴,可聯絡衛生局醫務活動牌照科(電話:28713734,電郵:utlap@ss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