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澳門文化旅遊品牌打造成功

首屆「藝文蕙澳」「ART MACAO)已於昨日結束,主辦單位在新濠影匯綜藝館舉行慶祝晚宴。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在致辭中指出,較之過往,「藝文薈澳」最大的突破,是充分調動各參與單位的資源,聚合視覺藝術和表演藝術,大幅度擴大文化藝術的接觸面,為澳門文化藝術的發展探索出一個新路向。因而他深信,「藝文薈澳」模式,將有助澳門繼續發揮區位優勢和制度優勢,為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這一發展定位提供更強大的人文支撐。並期待今後主辦單位與眾協辦單位繼續攜手前行,邀請更多國際友人,更多本地企業、藝術家、市民和旅客參與到「藝文薈澳」這個意義非凡的藝術盛會中來,在審美體驗和心靈交流之中,共享文化帶來的豐盛和發展。

實際上,這個由澳門特區政府社會文化司指導,文化局和旅遊局主辦,教育暨青年局、高等教育局和銀河娛樂、新濠博亞、美高梅、金沙中國、澳博、永利澳門等六家博企,以及南光集團,還有葡國、日本、意大利等五個國家駐澳領事館協辦的「藝文薈澳」活動,從今年六月六日在澳門文化中心藝術廣場舉行啟動儀式,其核心活動「ART MACAO國際藝術大展」主場展也同步在澳門藝術博物館開幕開始,到昨晚舉行慶祝晚宴,在四個月內,共舉辦了四十一項大型活動,包括二十一項國際藝術展覽、六件融入城市景點的戶外藝術裝置、十一大型表演活動,以及三項國際青年節慶活動,遍佈全城五十五個地點進行,由來自三十七個國家及地區合共三百二十八位藝術家參與,連同一千零二場的周邊延伸活動,整體總參與觀眾人次突破一千六百萬,而在這段期間來澳旅客人次超過一千七百萬人次,打造了成效驕人的文化旅遊品牌。因此,「藝文薈澳」的成功創設,

標誌著此嶄新空前的大型國際綜合性文化藝術盛會正式誕生,向世界呈獻一個嶄新的澳門文化旅遊品牌。「藝文薈澳」借助全球各地的藝文力量增加澳門的城市魅力,對外提升澳門的文化形象,豐富澳門的文化旅遊產品,為澳門特區的可持續發展打下更堅實的人文基礎;對內則豐富本地居民文化生活,提高整體人文素養,帶動周邊行業,促進文化產業發展,把澳門天氣建設成為宜居、宜業、宜遊、宜樂的多元永續的文化名城。

這個「藝文薈澳」活動,是繼澳門特區的幾個品牌「國際音樂節」、「國際煙花節」、「格蘭披治大賽車」等之後,又誕生了一個在國際文化旅遊領域上可以「拿得出手」的品牌,但又與此前的幾個文化旅遊品牌有所不同。其主要特點,一是時程較長,因而內容頗為豐富多樣,參與的藝術團體和個人也較多,一項活動緊接著一項活動,甚至是交疊進行,從而形成一個「流水席盛宴」,令人目不暇給,享受著視覺和聽覺的盛宴,進一步豐富了澳門的文化旅遊生活;二是從藝術殿堂到街頭巷尾,中外名家名作雲集,從文藝復興到波普風格,古今創意薈萃,既有陽春白雪,也有下里巴人,雅俗共賞,形式多元的藝術精品和表演活動,為本已有著深厚歷史文化底蘊的澳門增添了鮮活靈動的人文風采,為城市的永續發展注入了嶄新的動力;三是成效頗佳,有一千六百萬人次觀賞,與在此期間來澳旅客的一千七百萬人次幾乎平行,觀賞者中除了有部份是本地居民之外,可以說,幾乎是大部份來澳旅客都融入其中,豐富了澳門的文化生活,提升澳門旅遊業的品質,並契合建設「世界旅遊休閑中心」的定位;其四是有五個國家駐澳門的領事館參與,透過薈萃國際間的藝文力量,鼓勵本地藝術創作,進一步提升澳門人文魅力,展現澳門有容乃大、聚珠成串的文化內涵,落實貫徹《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賦予澳門特區「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發展定位;其五是除了主場和若干在城市景點舉辦的活動之外,更多的藝術活動是在六家博企的旗艦酒店或旅遊度假村舉行,這就確定了這些展演項目都是國際性很強、走高雅路線的內容,也在一定程度上消弭澳門「賭城」的形象,補強澳門的文化色彩。

六家博企之所以積極參與「藝文薈澳」,可能也與他們要增加「非博彩業元素」的良好意願有關。不過,與他們此前已在進行的「增加非博彩元素」,多是體現在「適合一家大小旅遊度假」的主旨有所不同,因為那多少也帶有「生意經」,亦即是收費的,當然也符合「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的總目標;而現在六家博企參與的「藝文薈澳」活動,所舉辦的展演項目基本上是免費參觀的,而佈展的成本卻不低,尤其是引進國際知名藝術家的項目。而且,與其中一些博企所擅長的會展業,也有「更上層樓」的區隔。這對於這六家博企日後無論是續約,還是重新開投,都有正面的助益作用。

不經意間,「藝文薈澳」也與「雙慶」--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和澳門回歸二十周年的慶祝活動,交疊在一起,因而產生了加疊效應。

這次「藝文薈澳」活動被冠以「第一屆」,這就預兆著今後將會繼續定期進行,可能也像澳門的「國際音樂節」等知名品牌那樣,每年都舉辦。倘此,澳門特區就將增添一個新的有國際影響的旅遊文化品牌。這對向全世界講好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故事,大有裨益。

當然,倘能在首屆的成功經驗上,揚長避短,精益求精,那就更佳。現在世界上不少旅遊城市的一些做法,就值得參考。比如,街頭賣藝應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只要不是傷風敗俗的內容,都適宜引進,而且不但是在「藝文薈澳」舉行期間,甚至在平時,都應該允許。此前市政署的前身民政總署曾經有討論過,但可能是涉及抵觸禁止「非法勞工」的法例,而沒有下文。是否可以「例外」地靈活處理?

又如,適宜在今次在舊法院大樓、塔石藝文館、龍環葡韻匯藝廊等場所舉辦展演活動的基礎上,增加在「澳門歷史城區」的景點進行展演活動。昨日就有統計數字顯示,參觀「澳門歷史城區」的遊客量有所減少。因此,將「藝文薈澳」的若干項目安排在盧家大屋,鄭家大屋等舉行,將有助於改善此情況。具體做法,可由博企「領養」包攬(並非是常年性的維護保養,而只是指「藝文薈澳」活動)。博企在舉辦活動的過程中,也就等於是宣傳了自己,又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