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印發,中醫藥積極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打造高水準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支援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支援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建設。

該規劃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檔,共分為規劃背景、總體要求、空間佈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等十一章,其中多個章節提及中醫藥工作。

在「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一章中,規劃提出,打造高水準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支援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支援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建設。在「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一章中,規劃提出塑造健康灣區,深化中醫藥領域合作,支持澳門、香港分別發揮中藥品質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藥檢測中心優勢,與內地科研機構共同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品質標準,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支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展中醫藥產品海外註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展健康產業,提供優質醫療保健服務,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

規劃明確,要推進珠海橫琴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探索加強與國家中醫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創新聯盟的合作,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前提下,為園區內的企業新藥研發、審批等提供指導。

規劃還提出,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CEPA系列協定,推動對港澳在金融、航運、中醫藥等多個領域實施特別開放措施,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在5G和移動互聯網、現代中藥等領域培育一批重大產業項目。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懷領導下,中醫藥積極服務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在建設健康大灣區、推動大灣區經濟高品質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2011年3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簽署了《粵澳合作框架協定》,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親自見證了這一協定的簽署。同年4月19日,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在橫琴新區正式奠基,成為粵澳合作產業園區的首個落地專案。2018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赴廣東考察,第一站就到了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並指出中醫藥學是中華文明的瑰寶。要深入發掘中醫藥寶庫中的精華,推進產學研一體化,推進中醫藥產業化、現代化,讓中醫藥走向世界。2018年8月,國務院副總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組長韓正主持召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其中提到「支援澳門建設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

粵港澳三地主動作為,召開首屆粵港澳大灣區衛生與健康合作大會,共同簽訂合作框架協議;成立粵澳中醫藥產業合作專責小組;建立現代南藥資源與利用聯合實驗室;召開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傳承發展大會,啟動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項目。目前,一批關鍵技術研發和新藥創制項目合作已取得重要進展。

以下是規劃中提及中醫藥的相關章節內容

第四章 第二節

加快推進大灣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交叉研究平臺和前沿學科建設,著力提升基礎研究水準。優化創新資源配置,建設培育一批產業技術創新平臺、製造業創新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有序開展國家高新區擴容,將高新區建設成為區域創新的重要節點和產業高端化發展的重要基地。推動珠三角九市軍民融合創新發展,支持創建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支持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中新廣州知識城、南沙慶盛科技創新產業基地、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支持香港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紡織及成衣、資訊及通信技術、汽車零部件、納米及先進材料等五大研發中心以及香港科學園、香港數碼港建設。支援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臺建設。推進香港、澳門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建設。

第八章 第五節

密切醫療衛生合作。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緊密合作,支援港澳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珠三角九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設置醫療機構,發展區域醫療聯合體和區域性醫療中心。支持中山推進生物醫療科技創新。深化中醫藥領域合作,支持澳門、香港分別發揮中藥品質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藥檢測中心優勢,與內地科研機構共同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品質標準,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支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展中醫藥產品海外註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發展健康產業,提供優質醫療保健服務,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加強醫療衛生人才聯合培養和交流,開展傳染病聯合會診,鼓勵港澳醫務人員到珠三角九市開展學術交流和私人執業醫務人員短期執業。研究開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陸路轉運服務,探索在指定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試點。完善緊急醫療救援聯動機制。推進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

第九章 第二節

推進投資便利化。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CEPA系列協定,推動對港澳在金融、教育、法律及爭議解決、航運、物流、鐵路運輸、電信、中醫藥、建築及相關工程等領域實施特別開放措施,研究進一步取消或放寬對港澳投資者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在廣東為港澳投資者和相關從業人員提供一站式服務,更好落實CEPA框架下對港澳開放措施。提升投資便利化水準。在CEPA框架下研究推出進一步開放措施,使港澳專業人士與企業在內地更多領域從業投資營商享受國民待遇。

第十章 第三節

建設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配合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高水準建設珠海橫琴國際休閒旅遊島,統籌研究旅客往來橫琴和澳門的便利措施,允許澳門旅遊從業人員到橫琴提供相關服務。支援橫琴與珠海保稅區、洪灣片區聯動發展,建設粵港澳物流園。加快推進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和粵澳合作產業園等重大合作項目建設,研究建設粵澳資訊港。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探索加強與國家中醫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創新聯盟的合作,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前提下,為園區內的企業新藥研發、審批等提供指導。探索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醫務人員直接在橫琴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