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剽竊」案始末

魯迅一生縱橫文壇,嬉笑怒駡皆成文章,以筆為劍,將無數論敵打于馬下,可謂所向無敵。但他也吃過一回大虧,就是陳源誣陷他剽竊一案,幾乎讓他窩囊了半輩子,這也是他心中的最痛。

事情是這樣的。北京大學英語系教授陳源(即陳西瀅),是「現代評論派」的代表人物,因在《現代評論》雜誌開設「閒話」欄目而聞名。1926年1月, 陳源在《現代評論》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剽竊與抄襲》的文章。其中說道:「我們中國的評論家有時實在太宏博了。他們俯伏了身軀,張大了眼睛,在地面上尋找竊賊,以致整大本的剽竊,他們倒往往視而不見。要舉個例嗎?還是不說吧,我實在不敢開罪『思想界的權威』」。雖然,大家都知道「思想界的權威」暗指魯迅,但因為陳源沒有點出其名,魯迅也未作回應。

含沙射影卻不見人接招,陳源自覺沒趣,十天後,他又寫了《致志摩》一文,於1月30日在《晨報副刊》上發表。文章寫道:「他常常挖苦別人家抄襲。有一個學生抄了沫若的幾句詩,他老先生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國小說史略》卻就是根據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裏面的『小說』一部分。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只要你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陳源本來指責魯迅「整大本的剽竊」,過後自己也覺得有些信口開河,就又改稱是取其一部份作為「藍本」。

直接點名道姓,赤裸裸打上門來了,魯迅就不能不反駁了。他在《不是信》中說:「鹽穀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文章互相借鑒和參考是很正常的事,觀點相同,思路巧合,也在所難免。中國幾千年來,浩如煙海的文章著作,無非都是在幹著「我注六經」的重複勞動,歷屆科舉題目更是圍繞著四書五經打轉轉,有幾人敢說自己完全是「獨創性」的文字?可惜當時魯迅得罪人太多,許多人明知此乃「冤假錯案」,也裝聾作啞,樂得看魯迅笑話。魯迅也覺得這事有點越辯越黑的味道,畢竟絕大多數人都沒看過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更沒有幾個人看過當時尚未翻譯成中文的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本來,依魯迅痛打落水狗的脾氣,這事不會就這麼輕易放過的,可他卻一反常態地隱忍了下來。

在這件事情上,胡適表現了一個正直學者的良知。魯迅平時雖對他頗有不恭之語,但他還是不計前嫌,站出來說了公道話。在公開發表的一封信中,胡適寫道:「魯迅自有他的長處,如他的早年文學作品,如他的小說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通伯先生(即陳源)當日誤信一個小人張鳳舉之言,說魯迅小說史是抄襲鹽谷溫的,就使魯迅終身不忘此仇恨!現今鹽谷溫的文學史已由孫俍工譯出了。其書是未見我和魯迅之小說研究以前的作品,其考據部分淺陋可笑。說魯迅抄鹽谷溫,真是萬分的冤枉。鹽穀一案,我們應該為魯迅洗刷明白。」

機會終於來了,魯迅為此苦苦等了十年。1935年,日譯《中國小說史略》出版,魯迅在《且介亭雜文二集?後記》中再次反駁陳源:「現在鹽谷教授的書早有中譯,我的也有了日譯,兩國的讀者,有目共見,有誰指出我的『剽竊』來呢?嗚呼,『男盜女娼』,是人間大可恥事,我負了十年『剽竊』的惡名,現在總算可以卸下,並且將『謊狗』的旗子,回敬自稱『正人君子』的陳源教授,倘他無法洗刷,就只好插著生活,一直帶進墳墓裏去了。」魯迅的話的確有些狠,但想想他為此背了十年的黑鍋,說幾句狠話來回敬誣人清白的「文壇惡少」,還算是客氣的了。

(齊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