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農奴的翻身解放 ——西藏平息叛亂的偉大意義

20世紀50年代末期、60年代初期的平息西藏叛亂,已經過去半個多世紀了。不少人認為平息這場叛亂,是一件大好事,維護了西藏邊疆的穩定,開闢了民主改革的坦途;也有人心存這樣或那樣的疑問,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則大劚誣蔑攻擊。究竟西藏為什麼會發生叛亂,這場叛亂是怎樣被平息的,西藏平叛的勝利有什麼歷史意義?

西藏為什麼會發生叛亂

在全國新民主主義革命已經取得偉大勝利、社會主義革命逐步深入發展、社會主義建設迅猛前進的50年代中期,國內少數仍停留在複雜社會經濟制度的地區(如西藏的政教合一僧侶貴族專政封建農奴制度,四川、青海、雲南邊遠少數民族地區土司、頭人統治制度)的統治者,面臨前所未有的危機。這樣的一些落後反動的制度,嚴重束縛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遭受殘酷壓迫和剝削的人民群眾,迫切要求像全中國人民一樣實行民主革命、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

根據西南這些少數民族地區的特殊情況,中國共產黨採取了與漢族地區完全不同的政策和方法,沒有發動群眾開展階級鬥爭,沒有立即進行社會制度改革、分配土地、鎮壓反革命,而是繼續保留原有社會制度,維持著封建貴族、寺院上層僧侶、土司、頭人的統治地位。黨的工作是以上層統一戰線為主,對他們實行團結、教育、爭取的政策。因此這些上層人士一般尚能與共產黨、解放軍和平相處,遵守政府政策法令、交納公糧、支應差役,並在協助修路運輸等方面予以支持配合。然而,一旦開始較為深刻的社會改革,將廢除其封建特權,變革土地所有制,觸及到他們的根本利益時,這些上層統治者不可避免地以各種方式表示反對乃至舉行武裝對抗。正如毛澤東所指出的那樣,一切反動分子是「不會自行退出歷史舞臺」的,他們必然要作垂死掙扎,乃至孤注一擲,與人民政府及解放軍拼個你死我活。

西藏發生叛亂的原因,除與這些藏區的共同點外,更有其獨特的原因:一是近代西藏深受帝國主義的影響,他們在上層中培養了一批親西方的代理人。這些人幻想讓西藏完全「獨立」起來,脫離中央政府的管理,實際上成為帝國主義的殖民地或附庸。近百年以來,帝國主義在西藏施行種種陰謀詭計,都未能使「獨立」成為現實。「十七條協議」簽訂、西藏和平解放、人民解放軍進人西藏後,西藏上層反動分子就一直為撕毀協議、趕走解放軍而費盡心機。從1952年的所謂「人民會議」騷亂活動,到1954年達賴赴京出席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多方阻撓、1956年達賴訪問印度期間在拉薩等地預謀暴亂,以及1958年公然對孤立的據點發動一定規模的武裝進攻,都是為著撕毀協議和趕走解放軍的,最終目的是實現「西藏獨立」。二是西藏長期的封建農奴制度落後野蠻,與當時全國即將確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格格不入;西藏的僧侶貴族專政統治,同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方式,更是水火不相容;世世代代居於統治地位的封建貴族、土司、頭人,絕不容許人身依附的奴隸有絲毫的反抗行為。因此,儘管中央明確提出民主改革以「和平」「溫和」的方式進行,西藏「六年乃至更長時間不改革」,改革時實行「贖買」政策,保證貴族、土司、頭人們生活出路,對愛國進步上層人士安排工作等措施,同樣遭到一部分人的回絕,這些人最終墜入叛亂的深淵。三是西藏的宗教控制更深更廣,上有「政教合一」政權統治,下有全民信仰宗教的社會基礎,宗教深入到政治、經濟、文化以及人們的生活領域。當別有用心者以保護宗教首領等名義進行鼓動時,極易煽起信教徒的宗教狂熱。因此,叛亂武裝大都打著「衛教軍」「護教軍」的旗號,以籠絡迷惑群眾為其賣命。遍及城鎮、農村、牧區的大小寺廟,因而有不少成為叛亂武裝活動的巢穴。

此外,西藏上層反動分子誤解了中央根據西藏的實際情況適時採取的讓步和等待方針。1956年秋冬,中央提出西藏「六年不改」,黨在地方的工作大幅收縮,軍隊大量精簡,漢族幹部大批調走,全區除保留20多個「工作點」、幾條公路線,並實行「保點保線,堅守自衛」「不打第一槍」的原則。所留下的大片「空白點」,讓反動分子有了肆意活動的空間。當四川、青海、雲南等藏族地區叛亂分子竄入,在西藏形成了「四水六崗」、不同形式的「護教軍」「衛教軍」之類反動組織,叛亂活動已在全區茲延時,中央曾責成西藏地方政府去平息叛亂(當然是不可能的),規定解放軍不「輕易上馬」出兵等,使他們產生了「漢人膽怯,中央無能」的錯覺。當「衛教軍」在南木林、貢嘎、紮囊等地幾次伏擊僥倖得逞,進而覺得解放軍「只有招架之功,並無還手之力」,漢人被轟走「是可能的」,從而變得更加有恃無恐。當1958年、1959年國內出現暫時經濟困難、美國同中國關係趨於緊張時,他們認為反叛的時機已經成熟,於是首先放肆地圍攻山南、紮木、丁青等地工作點,接著毫無顧忌地在拉薩掀起全面的武裝叛亂。

西藏的叛亂,還與西藏相鄰省區發生叛亂有關。同西藏相鄰的四川、青海、雲南、甘肅等藏族地區,較早一些時間進行民主改革,隨後即發生反動上層的武裝叛亂,在當地平息叛亂的過程中,殘餘叛亂武裝分子乘隙竄人西藏地區,從而直接引發了西藏各地的武裝叛亂。1956年下半年昌都地區的局部叛亂,就是在雲南滇西、四川康區上層反動分子竄逃來西藏後,在鹽井、江達和寧靜等地方點燃了叛亂之火。到1957、1958年,隨著四川、青海、甘南、滇西等藏族地區較多的叛亂分子竄入西藏,在西藏上層反動分子的縱容和支持下,以「四水六崗」「衛教軍」之類的組織,把各地分散、零星的叛亂骨幹分子糾集起來,形成了一股政治上極其反動、軍事上有一定戰鬥力的叛亂武裝,開始公開包圍攻擊共產黨、解放軍的分散據點,叛亂氣焰迅速囂張起來。

西藏叛亂發生,尤其與國外反華勢力的縱容和支持,特別是美國的大力支持緊密相關。美國出於其冷戰政策的需要,長期在西藏進行陰謀活動。這種活動體現在政治、軍事兩個方面:在政治上,主要是策動達賴喇嘛叛國外逃,並利用這一事件詆毀中國。從1951年達賴前往亞東時,美國就策劃達賴到國外「避難」;1956年達賴到印度後,又被美國支持下的一批分裂分子反復「勸說」,妄圖留在印度;1959年西藏的全面叛亂,更是美國人通過西藏境內外的分裂分子長期活動的結果。隨著1959年3月達賴外逃成功,美國立即在國際輿論上大肆美化西藏叛亂行為,稱讚其為「革命」「起義」,是「反抗外族控制」的行動,污蔑中國政府平息叛亂是「侵略」「毀滅宗教」「民族滅絕」,盡力煽動民族仇恨,並「在邊境製造麻煩,引起中印之間的不和」,等等。在軍事上,主要是大量空投特務和武器。美國從1957年起開始訓練康區叛亂骨幹分子為特工,到1961年西藏平叛結束時,培訓了238人之多。5年中空投特務8批55人到西藏山南、納木湖、邊壩、青藏邊境以及寧靜等地,直接參與指揮、控制和訓練當地的叛亂武裝分子;同時還以17架次飛機空投了總計250噸武器裝備等物資,包括步槍、輕機槍、高射機槍、無後座力炮、手榴彈、無線電臺等,有效地增強了叛亂武裝的作戰能力。特別是在一、二號地區大量空投,支援了這些地區的擴大叛亂行動,妄圖在這兩個地區建立長期襲擾中國後方的所謂「遊擊根據地」。

平息西藏叛亂是歷史的必然

在西藏發生局部叛亂的頭幾年中,中央釆取了高度克制和爭取等待的態度。當1956年鄰省藏區開始改革而發生反抗時,考慮到西藏地區農奴主也會對改革產生種種擔心和恐懼,中央決定對西藏地區實行「和平改革」的辦法,「不再採取其他民族地區已經採取過的激烈階級鬥爭方法」,進而完全實行「六年以致更長不改革」的延緩改革方針。昌都局部地區開始發生叛亂時,少數叛亂分子偷襲解放軍分散據點,伏擊軍隊地方車輛,殺戮參加西藏建設的藏漢族道班和林業工人,搶劫藏族勞動群眾的糧食牛羊等。這些活動,已經嚴重危及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擾亂了社會秩序。中央當時責成當地黨和軍隊,採取勸說其停止搗亂破壞,爭取其放下武器的方式處理,沒有動用武力制裁。對昌都地區第一個公開叛亂的頭人齊美公佈,黨始終堅持政治爭取,三年時間未對其採取過軍事打擊行動,做到了仁至義盡。在寧靜等地叛亂分子直接危害解放軍戰士的生命安全後,黨仍然對該地叛首普巴本等人反復政治爭取,不斷寫信、派人做工作,進行和談協商等,直至用了將近兩年時間爭取確實無效後,才不得不實施有限度的軍事打擊。

到了1959年,當叛亂武裝有了長足發展,叛亂規模空前擴大,最後在拉薩竟向中央人民政府機構和解放軍發動武裝進攻,並把它稱之為人民的「起義」「暴動」行為,公開打出了「西藏獨立」的旗號;達賴喇嘛等西藏上層反動分子從拉薩出逃,在山南隆子建立「國都」,在國外建立「流亡政府」之類。至此,西藏地方政府的行為已構成對中央人民政府的反叛,完全是分裂中國領土、破壞民族團結的行為。中央絕不能容忍這種行為繼續下去。「西藏永遠是中國的地方,任何反動力量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如果反動派叛國,中央決定採取堅決的行動予以平定」,於是下令人民解放軍堅決平定西藏叛亂。隨著山南、昌都、阿裏等地叛亂的平息,人民解放軍進駐邊境一線,組建邊防分區和邊防站點,西藏「有邊無防」的狀況得以徹底改變,國家的統一、領土的完整、邊境的安全穩定有了根本保障。

西藏的叛亂必須平息,還因為叛亂分子到處作威作福,欺壓群眾,姦淫虜掠,幹盡傷天害理的壞事。不少農牧民、愛國上層人士慘遭蹂躪,甚至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從四川康區、青海跑到山南地區的叛亂分子上萬人,甚至要吃要喝,四處搶劫,把整個地區搞得一片淒涼。群眾迫切要求早日打掉這些兇狠的豺狼。共產黨、解放軍有責任幫助西藏人民獲得徹底解放,必須把為非作歹,瘋狂肆虐的叛亂武裝徹底消滅,把壓在他們頭上的封建農奴主大山搬掉,使西藏人民能夠翻身得到解放。正如毛澤東在十六次最高國務會議上所講的那樣:「這回我們把叛亂分子打下來了,把他們那些槍收了,群眾非常高興」。因此平息西藏叛亂,深得廣大群眾擁護和支持。人民的安居樂業,是國家生存、發展的根基,而進行公開叛亂,搞「獨立」分裂活動,必然導致地區動盪,百姓遭難,乃至國家分裂。平定叛亂是天經地義的,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

平息西藏叛亂的直接目的,是為了掃清前進道路上的障礙,完全實現西藏的社會改革。西藏的社會制度必須進行改革,走中華民族共同發展的道路,這是中央的既定方針。早在1951年5月簽訂的「十七條協定」中,已經明確規定西藏的社會制度必須逐步進行改革,只是這種改革要在上層人士贊同後進行。爾後中央針對西藏的實際情況,1956年9月提出「六年不改」的方針,準備採取和平的、逐步改革的方法解決西藏問題。採取這一系列措施,是為了等待上層人士的覺悟,並一直等了8年時間沒有進行民主改革,直至1959年3月「西藏地方政府公開背叛祖國,發動西藏的全面叛亂,才改變原定的六年不改政策,而實行一邊平叛一邊改革。中央強調在這次平息叛亂的戰爭中,必須同時堅決地放手發動群眾,實行民主改革,以便徹底解放藏族人民群眾,引導西藏地區走上社會主義的道路,從根本上消除叛國分裂活動的根源」。「我們的方針是‘邊打邊改,叛亂地區先改,未叛亂的地區暫時緩改’。」民主改革要「依靠勞動人民,團結一切可能團結的力量,有步驟、有區別地消滅封建農奴制度」。因此平叛和改革是相輔相成的,平叛是改革的必經步驟和必要手段,只有消滅叛亂武裝,推翻反動統治機構,才能打開發動群眾的局面,為實現改革掃清障礙,鋪平道路。改革是平叛的必然要求和根本目的,只有徹底摧毀封建農奴制度,解放西藏勞動人民,才能消除滋生叛亂的社會基礎,鞏固平叛的成果。

靠什麼平息叛亂和實現民主改革?

同任何真正的革命運動一樣,人民群眾是最終的決定力量。平息西藏叛亂也不例外,藏族勞動人民的積極參與和支持,是取得平叛改革勝利的最根本原因。平息叛亂的成果,不僅僅體現在殲滅多少叛亂分子,繳獲多少槍支馬匹,即在軍事上取得多大的勝利;更在於群眾發動的程度,老百姓覺醒的深度,即參加革命鬥爭的自覺性。叛亂發生初期,反動上層統治者打著「民族」「宗教」的旗號,鼓動「吃糌粑的人同吃大米的人」戰鬥,曾欺騙和強迫一些勞動群眾參加到叛亂隊伍中。但由於農奴主們殘酷地統治壓榨群眾,指使叛亂分子為非作歹,使群眾逐步識破了他們這些騙人的伎倆,並將解放軍事事替人民著想、處處為人民服務的善舉,與農奴主隨意將農奴買賣轉讓、甚至斷手、刖足、剜目、抽筋、殺戮以及叛亂分子的種種暴行相對照,進一步認清了只有共產黨、解放軍才是他們根本利益的代表,是幫助他們獲得基本人權的依靠者。因此很快擺脫叛亂分子的偽善欺騙和精神控制,轉而支持解放軍的平叛行動,擁護共產黨領導的民主改革。

當受騙群眾從被驅趕到的山上走下來,從被裹脅的叛亂隊伍中掙脫出來時,已經初步表現出同反動統治者劃清了界線。隨後他們主動給解放軍帶路送信,報告叛亂分子活動情況,參加追捕搜山,協助捕捉逃散叛亂分子,自覺地參加到平叛鬥爭中。特別在平叛的後期,少數頑固的叛首、骨幹分子藏匿于大山深溝之處,由於群眾不給送糧食和情報而陷於饑餓困難境地,才被迫放下武器投降或被殲滅的;有的群眾主動進行檢舉揭發,使軍隊和公安部門能挖出隱藏得很深的叛亂骨幹分子。西藏平叛最艱難的後勤保障工作,是離開公路後的畜力運輸,但由於有了群眾的大力支持,才得以順利解決。各戰區群眾在運輸和修路等方面,都作出了很大貢獻,出現了許多動人的故事。毛澤東在評價山南等地取得戰役勝利的原因時說,這是「當地人民群眾對平叛戰爭熱烈擁護與人民解放軍英勇戰鬥兩方面相結合而完成的」。

平叛改革離不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解放軍的作戰與工作,但最根本的還是看百萬農奴是否行動起來,如果沒有他們自覺起來革命,解放自己就無法實現。事實再一次證明,人民是創造歷史、推動歷史前進的最終力量。西藏地區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和人民解放軍的大力支持下,廣大農奴和奴隸群眾在平叛和民主改革的實踐中,把統治人民的三大領主推翻,把阻礙西藏社會發展的封建農奴制度廢除,獲得翻身解放,得到當家做主人的權利。從而使西藏地區的人民民主革命在完成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任務後,又完成了反封建的任務,從根本上推動了西藏歷史的進程,實現了跨越式的發展。正如革命導師馬克思所說的那樣:「暴力是每一個孕育著新社會的舊社會的助產婆。」列寧所講的更明確:「戰爭震動了群眾,以空前未有的慘禍和痛苦喚醒了他們;戰爭推動了歷史,於是歷史在現實就以火車頭般的速度飛快前進。」

西藏地區發生的全面武裝叛亂,是西藏反動農奴主的一次最後掙扎。他們本想搞成一場藏族反對漢族的戰爭。但是,由於中央正確的平叛方針政策,西藏工委和軍區有八年的工作基礎,西藏廣大群眾和上層愛國人士在戰爭發生後迅速站到共產黨、解放軍一邊來,使這場戰爭成為由共產黨領導的西藏人民同本民族內部反動農奴主之間的一場激烈的階級戰爭。這場平叛戰爭,以人民的完全勝利而告終。如毛澤東所說,「少數反動分子的武裝叛亂,其結果帶來大多數勞動人民比較徹底的解放。叛亂對藏族是不光榮的壞事,但是中央正確處理叛亂的結果,對於藏族人民,卻使壞事變好事」。西藏的平叛和改革,促進了西藏社會的飛躍,使西藏匯入了人類進步的偉大歷史洪流中,實現了中國和世界人權事業的偉大進步。

(黃可、王小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