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司警局法案通過 黃司:擴編規模不大

【本報訊】立法會大會昨日下午一般性通過修改《司法警察局》法案,多名議員關注司警局編制人員增加的情況是否符合政府精兵簡政的政策。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解釋,司警局近年增加不少職權,包括維護國安、打擊電腦犯罪、網絡安全等,工作量大增,刑偵人員經常加班加點,認為有必要擴編確保人員休息權。是次擴編為二百五十人,且是七年逐步填補,即年均填補約三十人,形容擴編人數只是“好少好少”。

黃少澤表示,司警局近年增加不少權限,包括維護國安、打擊電腦犯罪、網絡安全等,全部需要人手。以維護國安為例,當年立法後只成立一個特別調查處,只有十多名人員,但負責情報收集、調查、宣傳及政策研究等大量工作,故需不斷抽調刑偵人員協助。網絡安全同樣需要刑偵人員協助情報收集及分析,才能預判風險及提早預防。

現時司警局的刑偵人員為七百四十多人,經常要超時工作,平均每周工作五、六十個小時,最多達到七十小時,故有必要擴編人手,確保人員的休息權。他又說,是擴編人數為二百五十人(即日後總編制人數為一千六百零六人),當中一百七十六人為偵查員,其餘為技術員。

至於司警局擴編人員會否打破特首競選時“不增公務員編制”的承諾,黃少澤認為,行政長官是作出原則性承諾,倘真的有需要(人手),他亦會支持,尤其擴編人手涉及維護國安等重要問題。

法案建議豁免公開負責秘密職務工作人員,有議員形容猶如引入“秘密警察”,擔憂出現濫用情況。黃少澤表示,現行法律允許警方偵查個別犯罪時可以“臥底、放蛇”,但澳門社會細,加上所有入職警員的名單均會公佈,只要網絡一查就一清二楚,加大“臥底、放蛇”取證難度;“臥底”人員面對黑社會亦有好大風險。

他又舉例,香港乃至英美警察都是不公佈人員名單,但澳門現時只是不公佈極少部分人員,及經說明理由,獲行政長官批准才能不公佈。又稱不公開不代表是“秘密警察”,這樣的指證是無道理的,警察所做的事一切會依照法律規定、許可下去進行,不存在所謂的秘密警察,亦與“蓋世太保”之類有極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