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起的偶像,摔倒的孫楊

獲得無數榮譽之後,29歲的中國國家游泳隊隊長孫楊突然陷入到命運的「泥沼」之中。

禁賽8年,即日起生效。這是2月28日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簡稱「CAS」)宣判世界反興奮劑組織(簡稱「WADA」)訴孫楊和國際泳聯一案聽證會的裁決結果。

8年,這是CAS在規則內做出的最高懲罰,鑒於孫楊有在2014年為治療心臟問題誤服違禁藥品事件,因此處罰在4年的基礎上翻倍。

中國泳協也曾第一時間對孫楊被禁賽一事發聲,表示遺憾和支持孫楊維權,不過再無下文。之後,與孫楊合作了近十年的澳大利亞游泳名帥丹尼斯•科特瑞爾與中國泳協終止合同,不再執教孫楊。

儘管從整體來看,事發當晚多個細節點仍然存在爭議。但是,此前流出的全程聽證會視頻錄像和判決書,卻讓輿論出現了「一邊倒」的局面——從「疑似前女友」到資深媒體人,再到前隊友,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質疑、批評孫楊稍顯「任性」的行為。

從對孫楊性格的的批評,到其家庭教育的探討,再到對其母過於強勢的抨擊,更有諸多網友質疑其挑動公眾情緒。這一次,這位「體育明星」遇到的「信任危機」,可能比「職業危機」還要嚴重。

畢竟,對於一個頂尖游泳運動員來說,年近三十已經是「高齡」了,而禁賽八年的現實意義,更在於「數字上的嚴厲性」。

「傲慢」搞砸的口碑

回到事件本身,我們首先需要剔除一些人根據裁決結果,就得出「孫楊嗑藥」的結論。這是不成立的。

禁賽的原因在於「暴力破壞血液樣本瓶」。事實上,目前並無明確證據,證明孫楊因服用興奮劑而抗檢,如果主觀逃避,當晚不在家的孫楊完全可以通過「不出現」來化解風險。而孫楊在職業生涯中高密度的接受了180次「飛行檢査」(最早應用在體育競舒中對興奮劑的檢査,指的是在非比賽期間逬行的不事先通知的突擊性興奮劑油査),均無問題。

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可能不難理解,為何孫楊理直氣壯一一類似於「你先有問題,我有權終止你的問題」的邏輯。事發當晚,在和中國游泳界多位領導請示後,孫楊留下了血樣,他「理所當然」的認為,是運動員戰勝了「不專業的機構」。

但致命的是,「情緒化的傲慢」使孫楊及其團隊形成了認知上的偏差,忽略了規則的制定者正是規則的執行者。聽證會上,WADA一句「你們依據的標準是『指南』,而非『強制』」,推翻了孫楊團隊的立論依據,孫楊團隊頗有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的意味。

複盤長達8小時的聽證會,除了翻譯問題外,我們能看到,雙方似乎全程處於兩個頻道。

孫楊方不斷強調工作人員的不專業性。WADA詢問為何之前多次從未提出質疑,偏偏當晚提出質疑並且做出激烈舉動,而這一點,正是裁決官看重的運動員「理由正當性」的重要內容。

只可惜,孫楊方一直沉浸在「被迫害者」的頻道中,始終未能給出令人信服的回答,似乎也不屑於回答。這在重視現場釐清事實的英美法系邏輯裏,極為不利。

而孫楊及其團隊的這種「傲慢情緒」,從現有的信息來看,貫穿了事件的始終。

「傲慢」的背後,絕非是孫楊及其團隊的「自信」,而是其內在的「不專業」。

從事件當晚的暴力抗檢,到庭審時略顯蹩腳,無法表達說話人真實意見的翻譯,再到問詢時的孫楊方證人證詞的前後矛盾,這種不專業,混入了為外界披露的孫楊其母楊明的強勢。

這種強勢貫穿了孫楊成長的始終,導致了團隊內部直到庭審前一刻還在不斷博弈,商討律師的撤換問題,也就談不上應對訴方可能提出的問題做出有效回應的可能。

而「匆匆一瞥」的公眾,雖未必瞭解事件的全貌,卻能明顯感受到孫楊方存在的負面情緒。很多時候,大家會因為一句話、或是一個表情這樣的小事,就對某人產生好感,當然也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迅速「敗光好感」。孫楊及其團隊表現得是如此我行我素,無視規則,難免使其口碑急跌。

捧起的英雄,摔倒的偶像

但我們也要多問一句,高高飛起又重重落下的「體育明星」,是否僅僅因為自身的疏忽而折翼呢?

2016年,牛津詞典把「後真相」定義為年度詞彙,進入了「後真相時代」的我們,只在意自己的情緒和主張,而不管事實和道理。

從去年的聽證會,到這個月的裁決結果宣佈,在海量信息背後,我們看到了公眾對於孫楊的態度、立場的急速轉變。

隨意翻看孫楊的微博評論,最新的兩條下,是極端對立的評論:從裁決結果公佈當日2月28日的「紛紛力挺」,到3月2日的「孫楊煽動民族情緒」的言論喧囂。當然,人們可以蜂擁著「支持」,就可以瘋狂地「謾罵」。

甚至不少人跑到曾經多次質疑孫楊服用興奮劑的澳大利亞選手霍頓的社交媒體下「道歉」、「黑轉粉」,卻絲毫沒有意識到在法律層面,「孫楊服用興奮劑」是一個偽命題。或者說,大家並不真的關心。

「造神」「毀神」僅在一線之間,背後則是越來越容易盲目「站隊」的我們,和情緒化的表達欲。我們不再願意「費力」掌握事情的全貌,而是急切的作出判斷,又急切的重拳出擊。事後一旦被「打臉」,就馬上來個180度的立場轉變。

這在近年來頻頻湧現的、看起來優質的體育偶像身上,這種盲目和不確定性表現得尤為明顯——「偶像」的命運,倒像是一個隨風而起的風箏,充滿了大起大落和不安全感。連接偶像和網民的,是一根細到吞不見的線。放風箏的人可以讓風箏乘風而上、扶搖千里,也可能用力過猛拽斷了線,風箏便只能放飛自我、無根飄搖了。

捧殺,成了最致命的「武器」。硬成績自然是要大捧特棒的,高顏値也是要沾邊的,參加綜藝節目那是「萌」,國際比賽頒獎時指著競爭對手喊「I’m winner,you are loser」必須是「冠軍的霸氣」。畢竟我們「內斂」夠了,這種「灑脫」讓大家都在國際上長長的出了口氣。

只不過,到風向突轉的那一天,你必然會感覺到,「捧」不見得是真的「捧」,「殺」倒是真的「殺」,你不見上一個110米欄的「飛人」踉蹌地走在賽道上,討伐的口水早就淹沒了屏幕?孫楊,一定不會是最後一個有此遭遇的公眾人物。

期待怎樣的「孫楊」?

事實上,人們一直習慣把某一競技體育的佼佼者稱為「領軍人物」,進而升格為「英雄」。這種標簽化的捆綁,有時來自於外界被動的壓力,有時來自于運動員主動的包裝。

回溯那些巳經在競技體育楞場上獲得成就的運動員,他們往往對這種”英雄意識」和「盲目吹捧」抱有警惕和濟醒。

2011年,姚明曾在採訪中否認自己是「中國的代表」,因為「中國這兩個字不是任何一個個體能代表的,每個人身上都有閃光點。」網球運動員李娜也表示,「我從不認為自己是國家英雄,我只是做好本職工作,我的貢獻被誇大了。」

你當然可以把他們的話理解為自謙,但這更是一種清醒地認知。畢竟,當你把自己捆綁在一面不屬於你的旗幟之上時,想要體面的下來,就未必有那麼容易了。

人們讚美天才,更崇尚規則。體育競技的初衷,是鼓勵國人去強身健體,增強體魄,奪取金牌是錦上添花的事而不是本質,唯有尊重規則、啓重對手的人才能獲得他人的尊重。我們欣賞更快更高更強的競技體育之美,更尊重高情商的人格魅力,讓體育的歸於體育,其他的終歸其他。

而對於廣大的「吃瓜群眾」來說,也要學會理性的看待偶像,不要讓我們愛,成為偶像的負擔,更不要讓我們的口水,成為殺人的利劍。這或許是孫楊事件後,應該給我們留下的更多的反思。

(張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