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鼎德案:終院發還重審

【本報訊】初級法院將要評價聖若瑟大學於2014年解僱學者蘇鼎德(Éric Sautedé)是否違法以及違反基本權利。因為終審法院於本月初作出有利於該名政治學者的決定,在上訴案中決定將案件發還初級法院重審。

案中,蘇鼎德要求聖大向其賠償至少50萬元的精神損失以及88萬5千元的財產損失。

根據澳門電台取得的終審法院的裁判,蘇鼎德將首次獲得由法院評估該名學者被聖大因政治參與而遭到解僱是否存有不公歧視的機會。

蘇鼎德是基於聖大原校長薛沛德在接受《句號報》訪問時作出的、後來又以新聞稿形式發給各大媒體的陳述,要求聖大作出精神賠償。薛沛德(Peter Stilwell)表示蘇鼎德老師的政治評論違背了天主教會不介入政治爭論的原則,那些政治評論會損害大學校譽。

初級法院接收到該案件時,表示沒有權限審理該問題,理由有二:一說薛沛德的聲明已是與蘇鼎德的勞動關係終結後才進行,二說在勞動訴訟當中討論的總是本身具有財產性質的問題,舉例有膳食津貼,(…)而不是非財產性質的(精神上的)問題,因為法律容許不以合理理由解僱。

終審法院同樣以兩項理由指出上述決定是錯誤的。首先,與初院所說的相反,薛沛德向媒體發出聲明時,蘇鼎德仍任職於大學。其次,終審法院強調,「必須記著」蘇鼎德指稱聖大校長薛沛德那時所作的公開聲明是解僱的「真正理由」。

終審法院在裁判中強調,學者蘇鼎德指出聖大的「行為侵犯基本權利」,並且主張是在「不可告人和不正規」的方式下終結勞動關係。

蘇鼎德力陳解僱的決定違反了基本法有關保障學術自由的規定,無人可基於其政治或意識形態的信仰而受到歧視。此原則亦在勞工法律得以保障,只有以工作性質或者工作環境作為解僱理由才不構成歧視。

由於蘇鼎德上訴至終審法院,迫使初級法院就精神方面的賠償請求作出裁決,因為這宗訴訟建基於蘇鼎德聲稱因薛沛德的說法以及新聞(直接)導致前者心碎和悲傷,而且根據蘇鼎德所稱:「所指控的不規則以及違法行為都發生在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內。」

這些指控都是法院須進行分析的,而終審法院的結論是,初級法院有權限審理所有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爭議。

同樣按終審法院所指,初級法院作出的首份判決,主張法院有必要證實薛沛德發給媒體的聲明。初院指:「並不是一個人在媒體面前說某些話,就被採納為真實從而產生自認的效果。因此,不能借助行業規則就將新聞報導視為已確定的事實。」

(報道刊自4月18日《葡文電台》,中譯:葡報齊齊睇)

原文報道:

TUI manda julgar despedimento de Sautedé da U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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