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增至90日擬提前至今年新法公布翌日起生效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繼續細則性討論涉及產假調升的《勞動關係法》修訂案,經濟財政司司長吳惠嫻等出席。委員會主席黃潔貞會後表示,特區政府接納委員會和社會意見,決定將產假日數由70天調升至90天的條文的生效日期,提前至法案獲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在特區公報刊登翌日起生效,讓懷孕婦女可盡早受惠。其他涉及年假的條文則維持明年(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黃潔貞指出,現行的產假報酬補貼計劃,僱主可申請最多相等於僱員14日基本報酬的補貼,政府考慮到中小企的承擔能力,將透過制定獨立行政法規同步在有關條文提前生效的過渡期內,發放合共34天的補貼,即原本14天補貼,再加上新法案條文建議增加20天產假的補貼。由明年1月1日起將產假報酬補貼轉為恆常機制,相關補貼日數為20天。
  法案建議將產假由現行70日調升至90日,其中60日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30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於分娩前或後享用。政府解釋,法案未規定僱員須連續享有該30日,僱員可按實際情況向僱主提出提前享受,讓女性僱員更靈活安排,產後亦可更好恢復及照顧新生嬰兒。若分娩前享受的產假少於30日,剩餘日數須於分娩後連續放取。
  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修訂案後,收到不少懷孕婦女的意見,希望盡快享有90日產假。委員會亦建議政府在第二階段的補貼可增加更多天數,如補貼產假天數的三分二。政府回應社會訴求及聆聽委員會意見,在產假生效期及補貼方面作出相應調整,體現支持女性勞動權益保障,同時兼顧中小企承受能力。
  黃潔貞引述政府介紹,2023年5月26日推出的第二輪《僱主支付產假報酬的補貼計劃》,截至今年5月31日,共147宗申請獲批,涉及僱主129個、本地僱員147名,發放金額共142萬澳門元。
  在年假方面,法案引入按年資遞增年假日數機制,起始日數為6天,僱員年資每滿2年可增加1天年假,上限為12天。黃潔貞引述政府代表指出,按照前期調研,近8成僱主同意有關做法,且根據統計局的數據資料顯示,新法生效後不會導致企業大量員工的年假大幅立即提升至12天,因此有關建議對企業實際營運影響相對溫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