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不容外部干涉 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

【中新社北京1月8日電】繼7日對美國會暴亂作出回應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利用9分鐘的時間答記者問,再次解讀一些人對香港衝擊立法會事件和美國會暴亂截然不同的反應背後的深層次原因。

香港警方正當執法  中國內政不容干涉

華春瑩表示,香港警方依法拘捕的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香港國安法對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有明確定義,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我們多次強調,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外部干涉。他們沒有任何權力要求中方釋放被依法拘捕的犯罪分子。”她說。

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與民主自由無關

華春瑩援引美國白宮發言人的電視聲明說,美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和平集會自由,但昨天在華盛頓看到的不是和平集會。他們破壞了第一修正案的權利。

華春瑩說,白宮發言人以最強烈的措辭譴責暴力行為,表示觸犯法律者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懲罰。美國有些社交媒體對美國領導人也採取了限制措施。“這說明,即便在美國,言論自由也是有界限的,濫用所謂的自由是要付出沉重代價的。”

“為什麼在美國不可接受的事情,香港就必須接受?為什麼在美國都不允許的‘自由’,要求香港必須允許?”華春瑩指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與民主自由無關,所謂政見不同與企圖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之間是存在清晰界限的。任何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都不會允許危害國家安全和嚴重破壞政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香港衝擊立法會事件和美國會暴亂兩點不同

華春瑩說,我注意到個別媒體稱,在香港發生的衝擊立法會事件和在美國會發生的事情是不同的,不應該作比較。如果非說兩者不同的話,我想至少有兩點不同:

第一,2019年7月衝擊香港立法會的那些暴徒,打砸破壞立法機構,追殺無辜民眾,用汽油彈和匕首攻擊員警。這樣的罪行比在美國爬上國會外牆、沖進國會更嚴重、更惡劣,更應該被定義為“暴徒”、“恐怖分子”,更應該受到法律嚴懲。

第二,在美國國會發生的事情是美國人自己組織的,而在香港發生的事情是有外部勢力煽動、策劃、組織、指揮和實施的,而美國有些人在其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雙標行為背後是西方至上的優越感和意識形態偏見

針對一些人認為美國發生的事和香港的不同,華春瑩指出,這是一種雙標行為,反映的是其心中西方至上的優越感和意識形態偏見,這也涉及到怎麼定義民主和自由的問題。

她說,一個國家到底有沒有民主、有沒有自由,關鍵要看老百姓滿不滿意,有沒有幸福感、安全感和獲得感,是全體社會成員還是極少數人在真正享受自由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