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缺規管 羅:擬設機電廳

【本報訊】議員何潤生口頭質詢本澳升降機類設備的監管情況。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表示,《升降設備安全責任及處罰制度》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計劃今年上半年開展公開諮詢,並於今年開展立法程序。此外,工務局今年 (2021年) 將增設機電廳,當局會在公務員隊伍開展機電工程師培訓,並透過增聘數名人員和調職成立機電廳。

羅立文稱,機電廳將負責全澳 9,267個升降機類設施,包括7,577個電梯、1,634個扶手電梯及56條自動行人道,相信足夠應付。惟因財政限制,且難請人,希望社會不要期望能做很多工作,又希望工作能由小至大開展。

對於議員何潤生提出會否將燃氣爐具納入機電廳規管,並實施持證上崗。羅立文回應時稱,議員提出的工作建議大部分均不會去做,他解釋並非不想做,而是沒條件“貪心”一次過做所有涉及機電的工作。機電廳的機電工程師數量不多,今年沒有能力做更多工作,若答應只會“撞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