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重組下月生效 旅業納入經財範疇

【本報訊】為貫徹公共行政改革及檢討授權制度的施政方針,執行部門重組計劃,理順公共部門和自治基金的隸屬監督體系,政府制定《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行政法規草案,並已經行政會完成討論,下月一日起生效。

草案主要是明確將旅遊領域的部門及機構轉入經濟財政範疇。同時,為落實旅遊部門轉換監督實體的政策,對第402011號行政法規《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規定作出相應修改,包括將委員會主席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改為經濟財政司司長,以及新增經財範疇的政府代表。

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旅遊領域的部門及機構由二月一日開始正式由社文司轉為經財司監督。

《修改第6/1999號行政法規〈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行政法規草案規定,為優化自治基金的運作及管理,將實務上專屬於某一施政範疇,且已由該範疇的職能部門負責行政及技術支援的基金,由行政長官監督改為相關施政範疇的司長監督。

行政公職局長高炳坤介紹,屆時大熊貓基金將轉由行政法務司監督,漁業基金轉為由運輸工務司監督,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轉由經濟財政司司長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