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設融國家發展工作委員會

  【本報訊】為統籌特區政府參與助力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及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短、中、長期的總體設計及工作部署,《特區公報》今日刊登第67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融入國家發展工作委員會」。
  根據批示,委員會的權職包括:
  (一)統籌澳門特別行政區參與助力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及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短、中、長期的總體設計及工作部署,並推動展開相關研究,以制定有關政策;
  (二)就澳門特別行政區推進「一中心(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一平台(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一基地(以中華文化爲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的建設作出研究,並制定相關政策、推行策略及措施;
  (三)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及監督其落實;
  (四)就擬開展的活動訂定方針及發出指引。
  委員會隸屬行政長官運作,並由其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經濟財政司司長、保安司司長、社會文化司司長、運輸工務司司長、警察總局局長、海關關長、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及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代表各一名。
  委員會可下設若干工作組,以開展其職權範圍內的特定工作;工作組由委員會指定的一名成員負責協調,其成員可包括委員會的成員、其他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澳門特別行政區或以外的獲公認為傑出的人士、學術機構、私人實體的代表等。
  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向委員會提供運作所需的行政、技術及後勤支援。有關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