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駐特區機構:澳門不會有香港的問題

  本月十八日,香港特區政府發出新聞稿,宣布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自即日起暫時停止運作,並重申將會繼續根據《基本法》、一個中國原則,以及中央政府處理香港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處理港台關係相關事宜。港府發言人在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出,上述安排與台灣現時疫情無關,目前沒有其他補充。
  這個「與台灣現時疫情無關」,顯然是有「畫公仔何須畫出腸」之意,亦即是其他原因,甚至是政治原因。
  果然,三天後香港特區政府作了較為詳細的說明,指出台灣當局近來干涉香港事務,嚴重破壞港台關係,加上辦事處人員受到台灣激進人士威嚇,推展港台交流的空間日漸收窄,經貿文辦已難達到最初成立的目的,加上須保障駐台香港人員的安全和權益,特區政府遂作出此決定,所有香港人員已離台返港。港府還直批台方推出所謂「援港專案」,並單方面在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設立所謂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為暴力示威者及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人提供支援。
  台方的挑釁行徑與協進會和策進會促進港台兩地交流合作的原意背道而馳,也不符合策進會成立的初衷。特區政府對台方的行徑表示極度遺憾。
  這還是「務實」的理由。其實可能還有「務虛」的原因,可能包括,正因為台灣當局對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的刑事司法協助問題上採取不合作態度,並意圖趁此偷渡「兩國論」,而成為「反中亂港」暴力群體活動的導火索;也可能包括,在「總統」選舉中,蔡英文籍著香港事態大做文章,作為其爭取連任的選舉工具,並詆毀「一國兩制」;更可能包括,台灣當局的一些作為,包括收容被香港警方通緝的暴徒等,已經觸犯了「港區國安法」有關條文的規範。
  下一步將如何?港府強調,辦事處是在「九二共識」基礎上,促進港台交流而設立,之後會密切留意局勢發展,通盤考慮辦事處的未來走向。
  但這只是針對香港特區政府派駐台北的機構而言,並沒有觸及台灣當局派駐香港特區的機構。而這部分,可能是觀察者更為關注的焦點。畢竟,在二零一一年之前,一直延遠到回歸之前的港英管治期間,香港是沒有向台北派出機構的;反而是台灣當局早就向香港派駐各種機構,包括在香港回歸前隸屬於「外交部」,香港回歸後移交給陸委會的中華旅行社,「經濟部」派出的遠東貿易服務中心,外貿協會派出的台北貿易中心,「新聞局」派出的自由中國評論社(一九九三年擴編並改名為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僑委會」派出的華僑旅運社、華光旅運社、海華青年活動中心,「教育部」派出的駐港代表和聨合教學中心。香港回歸後,陸委會香港事務局以「中華旅行社」的對外名義,統領協調上述駐港機構。二零一一年七月,中華旅行社正式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此同時,香港特區政府才向台北派出機構。
  而觀察者關心的是,按照國際慣例,這種互派機構是講求「對等」的。在香港特區政府暫停其駐台機構的業務後,是否也會以「對等」的訴求,對待台灣駐港機構?實際上,「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主席李大壯當時在受訪時的一句「對方仍有中華旅行社,相信日後簽證服務不受影響」,就受到相關人士的高度關注。由於在當前港台關係中,李大壯身為「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的主席,被視為港方在對台關係上的核心人物之一,因而認為他的解讀頗具權威性。台灣方面對李大壯重提「中華旅行社」,作出各種不同的解讀,其中一種是暗示台方駐港辦事今後有可能回復當年時代,甚至退回「中華旅行社」的稱謂,雖然仍可在香港運作,但卻被視為民間機構,不具有半官方地位。
  也有人擔心,在台灣當局派駐香港的所有職員的工作證都到期,而且也都不獲香港特區政府續簽延期,而必須返回台北之後,就只有在香港聘僱的員工支撐運作,這將難以實施督導,就只能會「被迫撤回」,而宣布「關門」了。
  「撤回」,這確實是台灣當局的一種手段。實際上,澳門回歸後,台灣駐澳機構曾向澳門特區政府提出在澳門發出「入台證」的申請,而澳門特區政府的回復則是,必須先行到登記局辦妥登錄資料更改手續,包括地址搬遷、持牌人調換,尤其是補充中文名稱(按:台灣駐澳機構於上世紀九十年代初設立時,因當時管治澳門的葡方尚未向中文賦予官方地位,故其登記資料只有葡文名稱,沒有中文譯名)。當時,由於在溝通上發生了誤會,台灣方面聲言,倘要求「重新登記」,將被視為政治事件,台灣方面不能接受,「大不了撤回去」。筆者當時正在台北,陸委會港澳處處長蔡之中就此詢問筆者,筆者分析認為,可能特區政府只是要求補充中文名稱,及根據遷址、負責人調換等情況予以修正登記資料,並非是「重新登記」。他認為倘是如此,就是「技術問題」,可以接受,且按法治要求也應該這樣做。後來,經有關渠道澄清,果然只是要求補充及依照當時情況更改註冊資料,「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在辦妥了該中心的持牌人﹑法人住所等商業登記資料更改手續,及補充登記中文名稱的手續之後,就獲得許可,可以受託直接在澳門受理「入台證」的申請,及代為發出「入台證」。溫故而知新,「大不了撤回去」,可能是台灣當局的思維模式之一。
  而在澳門方面,卻有所不同。此前,筆者已經分析,澳門特區政府在同一天發出的新聞稿,還有更深一層的用意,就是對應於香港特區政府發表的公告,一方面強調特區政府的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仍然運作,另一方面也強調該機構與陸委會保持聯絡,這就顯示,澳門特區政府的駐台機構,沒有香港方面的「暫停運作」的問題。而且,特區政府的新聞稿還提到了陸委會,並希望其重視及確保在台澳生的權益,這也顯示,澳門特區政府然願意在「澳門錢七條」的規範下,繼續維持與台灣當局的「半官方關係」,從二零一一年起建立的相關管道,不會「一刀切」地切斷。
  其實,這還可從一個細節中看出來。曾經有媒體報導說,有在台澳門學生反映因物資短缺,手足無措。陸委會當即發表聲明表示「並非事實」,已透過各大學輔導系統等關懷港澳生的身心健康狀況,並無相關情形。後來,作出前一報導的媒體,又報導澳門在台學生的物質供應充足,以線上教學方式正常上課。無論動機如何,都有「平衡」以致「補鍋」,穩定台灣當局的作用,避免台灣當局誤判,澳門方面也要跟隨香港採取同類的行動。當然,陸委會也是「雞食放火蟲--心知肚明」。其反駁聲明,主要是出於「大內宣」的需要。因而遣詞用句也頗為小心,避免連澳門這個可能僅有的「窗口」也被關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