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司:合併或分工 職能相近諮詢組織

  【本報訊】議員李振宇就完善諮詢機制及其組織體系提出口頭質詢,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覆稱,目前有36個諮詢組織,政府總體是希望職能相近的諮詢組織能否合併或專業細緻化分工,有關檢討及重組工作不會專門針對諮詢組織,一般會隨相關公共部門、機構,在重組及合併時對諮詢組織相應調整。
  張永春表示,政府前期研究先聽本範疇諮詢組織意見,修改後再推出社會,之後再調整。強調諮詢組織無決定權,與民生相關的法律法規定按公開諮詢指引作公開諮詢,從制度層面,諮詢組織相當重要,但不是由諮詢組織影響市民對政策了解及社會的認知等。
  至於議員林玉鳳及蘇嘉豪關注到諮詢委員會委員自薦制度,張永春表示,市諮委自薦是一個嘗試,經了解市諮委續任意願及評估後,全員續任一次。目前正評估自薦制度,至少會考量市政署的社諮會適時增加一定數量的自薦委員。
  至於議員麥瑞權關注36個諮詢組織中委員的出席率,張永春表示,出席率非常高,加上諮詢組織一年可能只是開幾次會,相信委員不會掛名不參加會議,又指若有個別委員經常不出席,相信部門亦會知悉相關情況,不會繼續委任相關人士。
  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補充,36個諮詢組織共519名社會人士代表,當中有5人兼任3個諮詢組織、64人兼任2個諮詢組織,即大部分是僅擔任1個諮詢組織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