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維護新聞自由 不會干預傳媒運作

  【本報訊】議員蘇嘉豪再就澳廣視涉嫌收窄葡文新聞部新聞自由事件發聲,口頭質詢政府如何確保新聞自由,並要求確立澳廣視公共廣播機構法定地位及公眾問責機制。新聞局長陳露強調,傳媒機構有其自主性,政府不會干預其營運,否則等於政府監督傳媒機構,強調政府對維護新聞自由的立場不變。
  蘇嘉豪引用議事規則對澳廣視執委會的缺席立法會口質大會表達抗議,批評不尊重議員質詢、與其願意接受監督的承諾違背,以及與公眾對全公帑營運的電視台的期待有巨大落差。
  議員吳國昌問新聞局是否有職權查證澳廣視管理層作出涉嫌損害公共資本機構信譽的行為。
  議員陳華強表示,傳媒不能作出不真實、誤導的報道。倘機構領導人須承擔相關責任,固然可向記者發出適當的指導意見。
  議員宋碧琪反問,澳廣視收取政府資助,作出反對政府政策的報道是否合適?她說,「全世界邊有一個地方,會由得新聞機構去挑釁政權?」。宋表示,鄰近地方出現的事件值得特區政府警惕,「到底呢啲報道係真係新聞自由,定係背後目的想衝擊社會穩定?」認為從監管上,政府今後應對新聞媒體採取預防措施,以免步香港後塵。
  身兼澳大傳播系助理教授的議員林玉鳳表示,若真正重視媒體編輯自主或獨立性,不應主動邀請政府新聞局去監督澳廣視、或任何新聞機構編輯部內發生的問題。澳廣視既已公開宣稱新聞部可根據其編輯指引行事,事件應告一段落,繼續糾纏對澳廣視、對新聞部傷害更大。
  陳露表示,澳廣視已多次公開表明編採方針不變,傳媒對於澳門是相當重要的行業,不只將政府的訊息傳達予公眾,同時帶出公眾意見。她說,「傳媒機構的很多問題,不是下下政府或新聞局去介入,這樣反而等於我哋監督傳媒機構。傳媒機構一向的特質,有一定自主性,所以唔會干預其營運,這是相當重要的。」
  她稱,傳媒管理層與員工之間的磨合,新聞局不會介入。但新聞自由、編採自主,也要受基本法、出版法規範,澳廣視更受到與政府簽署的特別合同規範。若出現違法行為,政府會依法處理。政府維護新聞自由的立場一直不變,亦從無收窄對傳媒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