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或將為自貿區發展作出新的探索


  習近平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成立後,進入了全面實施、加快推進的新階段,橫琴進一步成了開發熱島、開放前沿,並為自由貿易體系作出新的探索。或將會充分利用《澳門基本法》賦予澳門特區的自由港地位、實行自由貿易政策、單獨關稅地區,及可以根據當時的產地規則,對產品簽發產地來源證等特殊制度優勢,引進橫琴「深合區」,並充分利用「橫琴方案」中「放開一線,管住二線」(並非此前所指的「收緊二線」)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將作為「WTO」體系中的「中國澳門」的優勢「延伸」到「深合區」,使得「深合區」成為一種類似「自由貿易協議」的混合單獨關稅區。
  這可從「深合區」成立後,矗立在橫琴大橋口的門樓,原本的「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橫琴片區」的字樣,改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之中,看出某些端倪。或許,這將意味著,橫琴新區可能會被廣東省自由貿易試驗區「除名」,而與自由貿易程度更高,並在「WTO」體系中作為會員體的澳門特區相結合,提升其自由貿易的程度,構成一個新的沒有「自由貿易協議」的「自由貿易區」。即使是退一步,橫琴片區仍然保留在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之內,但其功能已經與其餘兩個片區——南沙和前海,在有所提升中有所區隔,因而與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藕斷絲連,若即若離」。
  本來在構思祖國「南大門」的自由貿易區時,是將廣東省的珠江三角洲,與香港、澳門「炒埋一碟」,以「粵港澳自由貿易區」面世的。但後來可能是考慮到,這並不符合「WTO」的體例。實際上,國際上的著名要求自由貿易區架構,都是以涉及雙邊或多邊協議的各個單獨關稅區,亦即「WTO」的整個會員體,為組成單位的。比如,中國與東盟十國的「十加一」,就是如此。雖然後來還有「十加二」、「十加五」的構想,但新增加的「中國台北」(「台膨金馬單獨關稅區」),還有「中國香港」、「中國澳門」,都是「WTO」的完整會員體。而「粵港澳自由貿易」的組成單位,雖然「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都是「WTO」的會員體,但廣東省卻不是,只是中國這個會員體的其中一個地方區域,並未能在「WTO 」體系內享有與「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同等的地位和待遇。
  因此,就只能不得不「割愛」,將香港和澳門排除出去,「變陣」為廣東省「自己玩曬」的廣東自由貿易區,由南沙、前海和橫琴三個片區組成,而且還要加上「試驗」二字,顯示其為「非正式」的,還處在試驗階段。
  後來由習近平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國家戰略「粵港澳大灣區」,雖然與原來構思的「粵港澳自由貿易區」並不是同一回事,但在地理區域上,卻是有所相對應。只不過是,並沒有享有類似自由貿易區的關稅互惠。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個替代了原先「粵港澳自由貿易區」,但卻不能享受自由貿易區關稅互惠待遇的協同合作架構。
  而「深合區」的性質,就如同橫琴大橋口的門樓,將原本「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橫琴片區」的字樣改為「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肢體語言」那樣,含有雋永的內涵,折射了「深合區」具有雙重的性質。其一、是將「中國澳門」所具有的自由貿易體系的各項待遇,包括自由港、自由貿易政策、單獨關稅地區,及自行簽發產地來源證等,延伸到「深合區」,使其具有比「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其他片區所沒有的「自由貿易區」特殊政策,成為真正的「自由貿易區。其二、由於橫琴島只是作為「WTO」會員體的中國的一個地方區域,亦即並不是「WTO」的單獨會員體,因而又無法與「中國澳門」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因而在原則上,並不是一個完整的「自由貿易區」。
在此情況下,可能會有兩個方向的發展。一方面,「深合區」將會成為沒有簽署「自由貿易協議」,也不具「自由貿易區」架構,卻享受類似自由貿易區協議的各項優惠政策,包括自由港、自由貿易政策、單獨關稅地區,及自行簽發產地來源證的新型自由貿易樣態或形式的區域。倘此,就是中國對國際上的「WTO」體系進行的一個新探索,並作出新貢獻。當然,如何獲得「WTO」認可,還需專家們研究。
另一方面,由於「深合區」的自由貿易程度已經超逾「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因而橫琴大橋口門樓原本的「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橫琴片區」字樣就「消失」了。雖然仍然可以「藕斷絲連,若即若離」地成為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組成部分,但可能最後還是「不屑於」與受到先天條件制約而自由貿易程度很低的南沙、前海片區「為伍」,而逐漸從「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淡出。當然,如果「深合區」的經驗成功,並應用到南沙、前海片區去,與香港特區攜手成為「深度合作區」,又是另一回事。但正是如此,「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就必須「回爐重煉」了。
  首先,就是橫琴片區從「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淡出後,必須要有其他的新片區予以「補替」其位置。換句話來說,就是「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應當「擴容」,將汕頭、湛江域內的某個開發區晉升為「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新片區,並納入「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
  實際上,這兩個城市都具有某些優勢條件。其中的汕頭,在改革開放初期,就與深圳、珠海、廈門一道,被列為經濟特區。其與深圳、珠海、廈門是分別與香港、澳門、台灣相對應銜接不同,依據的是東南亞尤其是泰國的潮汕鄉親。
  而湛江則曾與澳門一樣,具有過「自由港」的地位。實際上,當年湛江的前身「廣州灣」,曾經在不平等條約下租借給法國。因此,聞一多先生所詠唱的《七子之歌》,除了澳門這個「兒子」之外,還有廣州灣(湛江)。其他五「子」則是香港、九龍、台灣、威海衛、旅大(旅順及大連)。
  但正如聞名全國的一句話「全國最富的地方在廣東,全國最窮的地方也在廣東」那樣,粵東和粵西就是「全國最窮」的地方(還有粵北)。這除了是受到地理環境等客觀條件的制約之外,也與當地某些主官的錯誤領導相關。就以湛江為例,當湛江被確定爲全國沿海開放城市之時,卻以小農經濟意識提出了「兩水一牧」的發展口號,將資金和精力放在水産、水果爲代表的農業,而不是亟待建設的港口、鐵路和招商引資的工業,失却了一個發展的重要機會。也曾有主官將政治職位當作是市場上的「豬肉」,價高者得,雖然是以捐贈公益的名義為之,不是進入個人口袋,但也已腐敗官緘,打擊真正有能力的才德兼優人士的積極性。
  現在廣東省委、省政府將「催谷」發展這「三貧極」當作頭等大事,推出系列政策措施。既然如此,不如利用橫琴的淡出「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將具有自由港歷史的汕頭和湛江域內的某個開發區,晉升為「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的新片區,以填補橫琴的「遺缺」,並進行「擴容」,給予當地更特殊的政策,在廣東省內實現習近平主席最近揭櫫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