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0月12日電】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1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並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原則上不超過20%。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部署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12日,在發改委的新聞發布會上,萬勁松進一步解釋,此次改革,在「放開兩頭」即放開發電側上網電價、用戶側銷售電價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標誌著電力市場化改革又邁出了重要一步。
萬勁松表示,今年以來,全球能源行業出現新的變化,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部分國家電力價格大幅上漲;國內煤炭、電力供需持續偏緊,一些地方出現限電限產。
有關《通知》的改革主要有四項內容: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範圍內形成上網電價。二是擴大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將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範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四是保持居民(含學校、社福機構等)、農業、公益性事業用電價格穩定,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萬勁松表示,為保障改革平穩實施,明確了多項保障措施。一是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建設。二是加強與分時電價政策銜接。三是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預。四是加強煤電市場監管。
會上,有記者提問:此次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對物價水平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對此,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表示,此次改革特別強調要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於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於物價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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