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40年樓齡商住大廈大火 燒出老舊房屋公安問題

  【香港中通社10月14日電】高雄市鹽埕區有40年樓齡的「城中城」大樓火災,總共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傷,老舊房屋衍伸的公安問題,引發各界關注。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周一(18日)將立刻安排邀請相關責任機關進行專案報告,探討如何提升老舊社區、大型住宅大樓與複合式建築之公共安全。
  中國國民黨立委林為洲下周一針對此次「城中城」大火,邀請台灣「內政部」部長、消防署署長、警政署署長、營建署署長、「衛福部」部長就高雄城中城大火重大傷亡案,探討如何提升老舊社區、大型住宅大樓與複合式建築之公共安全、環境維護、消防設備、逃生演練及防災教育、救災、創傷輔導並保障消防人身安全與權益等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邀請「法務部」、「教育部」、各縣市政府列席。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指,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1995年才實施,許多老舊公寓、大廈及類似高雄城中城閒置大樓,因根本沒有社區管理委員會,在住戶各掃門前雪的情況下,消防安全更是堪慮,所以制訂老舊房舍的安全自治條例來補強老舊大樓居住安全,已是刻不容緩的事。
  魯明哲表示,老舊大樓的產權幾乎都十分複雜,就算有住戶想都更改建,但都更同意書卻蓋不出來,致不少住戶不是心灰意冷搬家,搬不走也只能冒險住在危樓裏,因此不僅造成公安問題,往往也嚴重影響城市景觀與整體發展,許多大樓甚至已成為有治安疑慮的「都市之瘤」。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指,高雄城中城事件暴露防火安全問題,首先,台灣太多為老建設或違建,導致發生防火及公安意外,根本來不及因應,一發生意外就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當局應盡早針對全台灣建物安全盤查及檢討,尤其是高屋齡大樓如有違建隔間出租問題,地方更要重點清查並限期要求改善。
  依目前消防法規定,公眾場所必須要有防火設施及定期消防檢查,本次事故原為住商混合大樓,張其祿質疑,當地的消防督察責任是否落實,將是事故究責重點之一,後續將會追查高雄市政府歷年消防檢查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