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制度公諮 建議設三專項計劃

  【本報訊】人才發展委會員會《人才引進制度》公開諮詢新聞發佈會今日舉行,社會文化司司長、人才發展委員會副主席歐陽瑜出席。《人才引進制度》10日起至12月24日公開諮詢,為期45天,11月將舉辦4場公開諮詢講解會。
  引進額度每年不超一千
  文本指出,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要在既有的基礎上,有步驟、分階段有效加以推進。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支持下,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產業是澳門未來有發展潛力、可優先發展的新產業。
  特區政府計劃首先引進此四大新產業發展所需的領軍人物和高級專業人才,借助他們的技術、經驗及市場網絡,帶動和支持本地產業及行業發展。特區政府同時會主動邀請和引進獲得重大成就的高端人才,引領社會長遠進步。
  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人才發展委員會吸納各界可行建議,參考各地有益經驗,結合澳門實際情況,建議設有三類專項計劃:「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以引進四大新產業及支持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不同層次人才。
  「高端人才計劃」的對象為成就非凡的稀有人才,如諾貝爾獎得獎人士,因此對此項計劃的人才引進不設定限額。
  至於「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方面,考慮到引進人才的貢獻和社會的實際需求,將採取定額、定向、定點的方式,作出科學估算,釐定引進額度上限,首階段計劃每年不超過一千名。
  實行後廢止技術移民
  《人才引進制度》諮詢文本建議人才引進制度需借鑑其他地方的經驗,設立專業和高層次的評審架構,建立公開、公正、科學的評審機制,以及嚴謹、可行的審批程序。首階段重點引進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產業的人才。
  文本亦建議設立人才引進審核及建議委員會,統籌人才引進工作,並負責審議擬引進澳門的人才以呈行政長官批准;同時增加人才發展委員會的職能,負責研究和執行人才引進政策措施及各類人才引進計劃;此外,由治安警察局接收及初步處理申請文件。
  人才引進審核及建議委員會,成員包括相關範疇的主要官員、政府代表、社會傑出人士,並邀請知名專家共同參與組成。
  《人才引進制度》預計明年初完成法律草案交行政會討論,上半年交立法會進行審議。新制度實行後技術移民制度將廢止,相關個案採取新人新制、舊人舊制方式進行申請、審批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