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雙標:從「蔡公投」到「蔡殺投」

  民進黨星期天舉行的第十九屆第二次「全代會」,以「一二一八公投」為主軸,蔡英文在大會致開幕詞,及大會通過的宣言,都以「穩健執政、台灣有力」為訴求,宣布全黨「正面迎戰」四項「公投」,更強調「要當作期中考來拚」。
  為此,此前召開的民進黨中執會會議,通過了五千八百多萬元的特別預算,以應對處理「公投」新增人事費、媒體宣傳費以及民調費用。民進黨中央也決定,將反「公投」宣傳場次從三百場加開至二千一百場,自蔡英文、蘇貞昌以降,全黨傾巢而出地落鄉進行反「公投」宣傳。
  蔡英文這次確實是「撩落去」,因為「四項公投」一過,勢必會對民進黨明年「九合一」的選情造成強大衝擊。民進黨在二零一八年「九合一」選舉與「公投」的慘敗,導致蔡英文被迫引咎辭去民進黨主席,民進黨的民調跌至谷底。如果不是後來蔡英文充分利用香港「反修例」事件掀起「反中保台」惡浪,蔡英文能否在二零二零年的大選中獲得連任,也就充滿不確定因素。所謂「一旦被蛇咬,十年怕草繩」,蔡英文對於此次可能會衝擊民進黨爭取長期執政之夢的四項「公投」引發的連串負面效果,不得不防,因而成為「反公投」的急先鋒。
  奇異的是,也是在星期日的同一天,國民黨在台中市舉辦「公投」說明會,馬英九也「撩落去」地參與活動。他在發表演講時指出,「公投綁大選」本來就民進黨的主張,民進黨的前輩蔡同榮對推動「公投立法」出力最大,被稱為「蔡公投」,一生努力不懈。但現在又來一位姓蔡的,卻是擋「公投」、毀「公投」,可以稱為「蔡殺投!」他要問「『公投』毀滅掉,對你有什麼好處?你愈是要毀滅掉,我們愈是要支持『公投綁大選』,實施『公投』就是要實施直接民主。」
  還是馬英九「心水清」,像匕首直刺民進黨對待「公投」的雙重標準,把民進黨的虛偽揭露在人前。遺憾的是,這則新聞除少數媒體報導之外,並沒有引發社會輿論的足夠重視。否則,從「蔡公投」到「蔡殺投」,這確實是一個極具形象性的新聞素材及評議題材。
  實際上,「公投」就是在民進黨推動起來的,而且推動最給力的是民進黨當時黨內重要派系之一的「台獨聯盟」的頭兒蔡同榮。因為他一生為推動「公投立法」不遺餘力,因而獲得一個「蔡公投」的名號。而民進黨在今日也有一位姓「蔡」的重要人物,而且還貴為民進黨主席和台灣地區領導人,卻是在「殺公投」。這是多麼鮮明的對比!
  說起台灣地區「公投」的歷史,可追溯到二十多年前民進黨自成立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在鼓吹「公投立法」。民進黨的黨綱之一是「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自主決定」,因而在很早就提出以「公投」決定台灣的「國土區域與國際地位問題」。極力推動「公投立法」的「台獨聯盟」主席、民進黨「立委」蔡同榮,於一九九零年召集成立「公民投票促進會」,旨在推動台灣立法保障公民的直接民主權力,起先以「台灣進入聯合國」為主題;他也因致力於促進「公投立法」,而被稱為「蔡公投」或「台灣公投之父」。一九九一年三月,民進黨「立委」盧修一、洪奇昌、葉菊蘭等人提出第一個《公民投票法草案》版本,由「台獨理論大師」、民進黨「新潮流系立委」林濁水負責起草。一九九三年,第二屆「立法院」成立後,蔡同榮、林濁水、黃爾璇等人再度分別提出草案,但提案均未獲通過;蔡同榮提案中就包含了「不設限條款」,即允許人民就「主權」、「領土」、「國號」、「國旗」、「國歌」等進行「公投」;之後蔡同榮多次提案並獲得民進黨黨團的支持。
  一九九六年陳水扁任台北市長時,就曾經利用台灣地區首次實行民選「總統」之機,在台北市的行政管轄範圍內,進行「廢核」公投,並捆綁「大選」。但這是在沒有法源依據,也沒有主管機關管理的情況下,由台北市政府自行辦理的。因而是「非法公投」。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法院」二百一十名「立委」集中表決多個《公民投票法》草案。其中扁政府「行政院版」及「蔡同榮版」的「公投法」法案,因為當時民進黨「立委」只有八十人,均勢不力敵,遭到佔有議席優勢的國民黨黨團和親民黨黨團聯盟的合力狙擊,而被否決,國親聯盟還諷刺民進黨不敢支持「統獨公投」。隨後,在野黨國親聯盟出於逆向思考和行動,充分利用佔議席多數的優勢,實行「以公投遏止公投」,通過了在「行政院版」基礎上,對關鍵條文加以多重限制的《公民投票法》草案,規定「公投」能複決法律、立法原則、重大政策、「憲法」修正案,「公投」也能創制立法原則或重大政策,但不得創制「憲法」。而且,將發動「公投」連署,及投票通過「公投案」的「門檻」,都標得很高,亦即「兩個百分之五十」,不但是難以發動,而且即使是得以發動,也將難以通過,因而被民進黨攻擊為「鳥籠公投」。
  儘管民進黨極為不滿由國親聯盟主導通過的《公民投票法》草案,但按照法律規定,陳水扁必須簽署頒布。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陳水扁簽字公布《公民投票法》,蔡同榮等人在旁見證,陳水扁將他簽字用的筆送給蔡同榮,以表彰他長期以來推動「公投立法」的「功勳」。只不過是,陳水扁所簽署頒布的《公民投票法》,並非是陳水扁本人及民進黨所喜歡的。
  但陳水扁卻也發現,《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的「防禦性公投」,無需由選民連署,「行政院」可以直接提案,因而喜滋滋地表示,他「找到了巧門」,從而發動了「和平公投」,並將兩個「公投案」捆綁「總統」大選進行「公投」。人們事後分析,陳水扁之所以能在民調大幅落後於「連宋配」的不利情況下,最終以微弱多數贏得「總統」大選而成功連任,除了是得益於「兩顆子彈」,及「二二八百萬人攜手護台灣」之外,就是「公投綁大選」。盡管因為「門檻」頗高而導致連第一道「門檻」--投票率過半都跨不過,但畢竟是扯高了大選的投票率,並從而抬升了陳水扁的得票率。
  陳水扁「食過翻尋味」,後來也兩次推動「公投」,但都因「門檻」過高而未能溝通。這當然也包括由國民黨推動的「公投案」在內。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立法院」審議表決由「時代力量」提案,大幅降低「門檻」的《公民投票法》修訂草案,得到佔議席優勢的民進黨黨團的支持,因而輕易獲得通過。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的「九合一」選舉中,再次實行「公投綁大選」,民進黨以為又可帶高投票率,有利自己的選情。但適得其反,不但未拉抬民進黨的選情,而且民進黨主張的「非核家園」和「同性婚姻」等政策「公投」被否決。另外,也在某些投開票站發生了混亂狀況。二零一九年,民進黨執掌的「行政院」又推出《公民投票法》修訂法案,並仗著佔有「立法院」多數議席優勢,強行將之通過,把「公投」與大選脫鉤,且確立「公投」舉行時間,把打開了的「鳥籠」,換成了「鐵籠」。
  實際上,如果這一次「公投」民進黨再次失利,就將會產生執政危機。其實,蔡英文現在就隱現了執政危機,從鄭文燦遲遲未能接任「行政院長」,反而與蔡英文「有仇」的蘇貞昌卻「屹立不倒」,也是與蔡英文有「牙齒印」的賴清德卻是在黨內民調高企,其他不順心的事還很多。可能這個她要籍此在黨內「立威」的意圖,促成了她要「殺公投」的另一個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