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完善配套 擬明年修國安法

  【本報訊】明年度施政報告提出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立法,推動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法和《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立法工作,確定完善反恐法律制度立法方案,推進保密制度立法。
  此外,會加強與內地,特別是大灣區城市的聯繫與合作,切實預防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加強防範外部勢力幹預滲透,有效應對恐怖主義犯罪,積極防範化解各類安全風險。
  政府計畫明年修改國安法,特首賀一誠表示,國安法已立法約10年,因應國際形勢變化、地區安全要求及國際規範,將適當修法。政府至今未使用過國安法,執行方面未有經驗。
  對於修改「國安法」的方向,賀一誠表明一定會趨向嚴謹,主要是現行刑訴法中對國安已有細化的條文,當中有些會引用,計畫主要是將原本較概括的定義清晰化,避免產生混淆,並因應世界形勢的變化。國家國安法、港區國安法都已通過,澳門也要適當的與時俱進去配合。牽連到刑法的問題,嚴謹是必須的態度,屆時應會作諮詢。
  被問會否收緊居民的集會示威等各方面的權利?賀一誠表示,修改「國安法」是清晰有關定義,「一個好嘅人、一個唔違法嘅人,根本唔需要擔心任何嘅國安法」。他強調,一定要明白這是國家國安法,「唔可以認為系本土一個咁簡單嘅問題」,這是維護國家的國安法,是每名公民的責任,良好的公民實毋須擔心國安法存在的問題。而有部分定義會參考其他地區,本身澳門的《刑法典》源自葡國,葡國也有明確的國安定義,新修改會適合法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