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和司法機關推進及捍衛抗疫鬥爭成果

  第八輪全民核酸檢測已於昨日下午六時結束。據應變協調中心昨午三時公佈的數據,已採樣六十萬零四百四十四人次,其中四十三萬九千八百八十九人次已有檢測結果,呈陰性;累計有四管混樣樣本呈陽性。當中兩個混管樣本覆檢呈陽性,涉及一對夫婦;另一管混樣CT值較高為39.75,涉及的十人單檢均為陰性,沒發現陽性人士,另一混管仍跟進。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處長梁亦好指出,近兩天陽性病例逐步下降,社會面病例明顯下降。這顯示出特區政府所採取的多項綜合措施,包括全民核檢、重點人群核檢、市民每日自我抗原檢測,配合流行病學調查快速管控措施,以及全澳「相對靜止」措施等,明顯有效阻止新冠病毒傳播。這既符合當局的預期,也契合市民的期望。
  這個進展趨勢,當然首先得益於特區政府所採取的各項有效措施,及國家與內地的支持。當然,更與市民的堅定支持及自覺遵守各項防疫規定的行為密切相關。實際上,在全澳進入「相對靜止」之後,除了是持有特許工作證為居民提供必要服務的人士,及前往各核酸檢測站者之外,都自覺地宅在家中。有的人即使要到超級市場購物,也是趁著進行核酸檢測時而順道前往。正因為絕大部分居民都自覺地進入「相對靜止」狀態,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以至消除變異株病毒在社會面的傳播鏈,使得社會面病例大幅度地下降。
  當然,也有相關於西方思維定勢的外籍人士感到難以適應,因而不但有外籍醫學專家接受葡文媒體專訪表達質疑,也有外文媒體的記者經常在應變協調中心的新聞發布會上提出與華籍居民認知有距離的問題。昨日就有葡文記者在疫情記招上反映,部分市民現時十分憂慮在街上可能違規而被警察攔截和檢控,同時亦擔心鄰居之間互相舉報。
  這種認知差異的現象是正常的。實際上,在前年新冠肺炎疫情初起時,西方某些國家竟然有人聚眾上街示威遊行,抗議政府要求他們配戴口罩及在家中自行隔離。當時就有論者指出,這是西方人過度追求所謂「個人自由」,與東方人群接受儒家傳統教育形成的集體主義及服從認知不同,這也正是當時東方的國家和地區的疫情相對不那麼嚴重的主要原因。
  澳門特區因為實行「一國兩制」,而且有相當比例的外籍人士居住,因而也就必須注意顧及他們的情緒及固有認知習慣。這也正是澳門特區政府在兩年多來尤其是在這一波來勢洶洶的嚴重疫情中,展現政治智慧,既要響應中央關於「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的總方針,又要結合澳門的實際需要尤其是「一國兩制」的特殊情況,因而創造了「相對靜止」的具有澳門特色的防疫模式。而廣大澳門居民也是支持和配合特區政府的各項措施,這也正是澳門在遭到前所未遇的BA.5變異株襲擊中,並沒有發生「井噴式」爆發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這是澳門之幸。
  澳門居民的自覺性,還反映在不值及不屑於某些個別人違背「相對靜止」的各項措施的現象,因而作出批評並透過各種方式予以揭發。這就是昨日某葡文記者在記者會上表達對鄰居之間互相舉報的憂慮的所在。
  然而,正是居民們的這種自覺性,對本來就已經決定特事特辦地處置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機構和司法機關,產生很大的鼓舞和啟迪作用。在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及受客觀環境氛圍鼓勵的雙重因素共同發酵下,適時和及時對違法違規者作出檢控及進行審理,發揮了法律和司法的震懾作用。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澳門的抗疫鬥爭進展的交往順利的重要原因之一。
  實際上,本來按照行政長官有關批示,在實施「相對靜止」措施期間,司法機關也是不對外辦公的。但卻仍然進行了緊急服務的安排,調度了一定數量的司法官進行必要及緊急的案件的偵查或審理,並根據抗疫鬥爭的需要,特事特辦,採取簡單程序,專門針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行政長官據此而做出批示的規定,分別處置了一些違法違規案件,捍衛了抗疫鬥爭的成果,促使「相對靜止」的各項措施更順利實施。
  當然,這首先得益於治安警察局和海關,在其負責的區域進行嚴密執法,在巡查中發現違規者進行勸諭,違法者則移送檢察院處理。光是昨日凌晨零時至下午三時,警方各部門就共進行了五百八十八次勸喻工作,並作出了六宗的檢控。自七月十一日以來,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被檢控的案件累計共十九宗。而海關持續增派關員加強管轄區域內巡邏及截查外出的車輛和人士,以確保市民配合特區政府的防疫措施,有效控制疫情。自七月十一日至昨日上午九時,共有七名人士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被海關作出檢控。
  至昨日止,檢察院收到警方送來十六宗涉嫌違反上述防疫措施的案件,涉案十六人分別涉嫌外出時沒有佩戴口罩、佩戴不符合標準的口罩,或非必要性在公共地方作出閒坐、散步或跑步等行為,經初步調查後,相關人士涉嫌觸犯第律《傳染病防治法》中的「違反防疫措施罪」,予以起訴,並將其中三名嫌犯移送初級法院以採用簡易訴訟程序即日審理。
  初級法院收到經檢察院移送的卷宗後,當值法官認為案件符合《刑事訴訟法典》規定的要件,因而對案件以簡易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經審理後,法官隨即作出判決。其中兩案,兩名嫌犯因「違反防疫措施罪」罪名成立,一名嫌犯被判處五個月徒刑緩刑兩年,緩刑條件為一個月之內向特區支付一萬元;另一嫌犯被判處四個月徒刑,緩刑一年。
  這顯示,法律既是懲罰違法違規者,更是保護人民。因為只有如此,才能免除市民受到病毒的侵害。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
  司法警察局也沒有置之度外,而是也積極投入預防犯罪的工作。昨日就針對有不法份子借本澳最新疫情及當局現正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而趁機進行詐騙的情況,再次呼籲市民須提高警覺,警惕陌生來電,切勿輕信陌生人所聲稱的任何身份。
  這種形態,對防疫工作的危害更大,而且具有欺騙性和誘惑性,讓本已承受抗疫壓力的當事人,受到更大的侵害,這也是所謂的「次生災害」。因此,司法警察局也宜主動嚴厲執法,根據個案的線索偵查案件,及時破案,並即時公佈案情。這既是捍衛抗疫鬥爭的成果,當然更是保護居民的正當權益。
  多管齊下,行政、司法機關密切配合,加以居民自覺遵守,就一定能夠全面奪取這一波抗疫鬥爭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