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億經援下月中發放 援助款項涉及三部分

  【本報訊】「第一個百億」經援計畫的三項行政法規29日公佈,涉及雇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援助計畫、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畫及各行業優惠措施。
  援助款項有三部分
  本年度財政預算修訂案已獲立法會通過,當中,涉及「第一個百億」經援計畫的三項行政法規29日下午3時公佈,分別為《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雇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畫》行政法規草案,《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各行業造成負面影響的優惠措施》行政法規草案,《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畫》行政法規草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雇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畫》方面,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介紹,包括雇員援助款項、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三部分。
  雇員援助款項。向2020年至2021年職業稅收益總金額不超過60萬澳門元的職業稅第一組納稅人中的澳門居民,包括受本次疫情影響的符合條件的停工停業、失業或開工不足的雇員,每人發放1.5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此外,將雇員援助款項的惠及範圍進一步作出合適的擴大,符合條件的失業居民,可透過申請例外地獲發雇員援助款項。
  自由職業者援助款項。向2021年度職業稅申報的營業結果非為盈利,又或雖為盈利但金額不超過24萬澳門元的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中的澳門居民,按其最近三年度申報的職業稅負擔金額平均值的10%計算,每人發放至少1.5萬及最多30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另外,亦向持有有效證照的士駕駛員、三輪車夫、小販及攤販、導遊、水上的士駕駛員、漁民及保險仲介人,每人發放1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
  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向2021年度所得補充稅申報的營業結果的總和非為盈利,又或雖為盈利但金額不超過60萬澳門元的所得補充稅納稅人,按有關商號最近三年度申報的經營成本平均值加總後的10%計算,每人發放至少3萬及最多50萬澳門元的援助款項。
  援助款項以銀行轉帳或郵寄劃線支票的方式發放。為保障雇員就業,在此計畫受惠且有聘用雇員的商號經營者在6個月內不得結業或不以合理理由解雇本地雇員,否則須全部或部分返還其已收取的援助款項。
  法規規定援助款項不得兼收,如受益人以虛假聲明、提供不正確或不實資料,又或利用任何不法方式獲發放援助款項,須返還不當收取的援助款項及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雇員商號援款下月中發放
  就《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雇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畫》的發放時間,財政局局長容光亮介紹,8月1日會開放網上查詢系統,只供查核是否受惠;8月12日會開放詳細的受益人查詢系統;8月17日透過銀行轉帳方式發放有關金額,同時分批寄發劃線支票。預計8月內支票會陸續寄發妥當。9月13日開始接受假設未收到支票人士的補發申請。
  受惠人數方面,容光亮表示,雇員援助款項受惠人數約23.1萬人;特殊的自由職業者受惠人數約1萬人、專業的自由職業者約622人;涉及受惠商號3.9萬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