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利息補貼申請 經科局加強向銀行宣講

  【本報訊】特區政府日前推出的《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企業造成負面影響的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簡稱「2022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現已接受申請。計劃申請期由2022年7月30日至2023年1月30日結束。
  經科局1日透過線上形式與澳門銀行公會合辦專場講解會,向澳門多間持牌銀行詳細介紹「2022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的補貼方式及資格要件、申請審批流程等內容,並就銀行業界代表在貸款實務操作等方面的提問作解答。
  根據第352022號行政法規及第138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符合資格的企業,如於2020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0日期間,獲得澳門持牌銀行批准用於有關企業經營業務的貸款,可透過銀行申請相關利息補貼,貸款額上限為500萬元(澳門元,下同),補貼期最長為兩年,年補貼率上限為四厘。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為支援中小企業持續經營,曾受惠「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的商業企業主亦可參與本次計劃,但同一企業主在兩項計劃的獲批貸款總額不得超過500萬元。
  舉例,如某中小企業的商業企業主曾透過「中小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獲批補貼的貸款為150萬元。該商業企業主可以另一筆貸款申請「2022銀行貸款利息補貼計劃」,獲補貼的貸款額上限為350萬元。
  為配合銀行業界延長「還息不還本」的措施,利息補貼金額將根據相關貸款類型各期尚欠的本金計算,有助企業以較低的成本及靈活的還款方式取得銀行貸款。企業可因應自身的情況及需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合適的還款方案。
  企業只要符合由澳門居民經營或控股超過50%,從事非公共批給業務或金融業務,且於2022年7月29日或之前已於財政局申報開業等條件,可向銀行了解計劃內容並透過貸款銀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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