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員工休息時間 李:涉違勞動基準

李靜儀

  【本報訊】有永利澳門員工反映公司前日以口頭方式通知縮短休息時間。議員、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認為,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薪酬都是較重要的勞動基準,可能列明於合同、員工守則或屬於入職協定條件,具有法律效力,若修改需要勞資雙方協商,她舉例減薪亦要得到員工同意,企業不能單方面更改。
  李靜儀表示,工會1月31日收到相關個案,已清晰向勞工局表達員工的訴求,經多方協調,該企業暫緩實施有關方案,沒有發生損害員工權益的情況,工聯會密切留意及跟進個案的變化。員工不接受有關方案,不應單方面改變休息時間,她希望企業接納,取消方案,維持原有協定安排休息時間,而工會希望勞工局及企業積極跟進。據知相關情況暫時只涉及一間博企。
  但李靜儀坦言,現實上員工在法律保障下仍處於弱勢,提到疫情期間很多欠薪個案,法律機制不完善,故她認為應推動勞動法的修改及完善,現行勞動法實施超過十年,政府應啟動檢視勞資雙方在適應上的問題及建議,推動立法修法工作,同時通過工會法的立法等,讓僱員得到更合理的保障。
  另外,新一期失業率有所緩和,但仍然有超過1.3萬人處於待業狀態,李靜儀希望隨著經濟復蘇,就業機會相對增加,期望政府能加强與企業、工會合作,將面向本地人的招聘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