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榮煉案於4月21日宣判

  【本報訊】澳門德晉集團主席陳榮煉的案件,8日在澳門初級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案件將在4月21日早上宣判。
  連同陳榮煉在內的七名被告,分別被控黑社會罪、39項在許可地方不法賭博(賭底面)、33項巨額詐騙及8項巨額詐騙未遂、不法賭博罪(電投)、清洗黑錢罪。
  案件原本有九名被告,第八與第九被告涉及高利貸犯罪,但他們的刑事追訴期已經過去,故歸檔處理。
  今天的案件,依然只有陳榮煉出席,其他被告繼續缺席。

檢察院:陳榮煉帶領犯罪集團
  檢察院指出,經歷連日的審議,有充份的證據指證陳榮煉是操控及領導犯罪集團,利用「賭底面」詐騙澳門政府博彩毛收入及博企收益,並且利用迂迴曲折的途徑轉移資金。
  檢察院指,「陳榮煉利用德晉集團操控賭底面公司,是犯罪集團的決策角色,他也全資擁有部份賭底面公司。」
  陳榮煉曾經在太陽城事件發生後曾返回內地,及後以不法途徑返回澳門,並躲藏在某間酒店內。陳榮煉在第七名被告蔡偉振幫助下,曾試圖前往台灣。司警拘捕蔡偉振時,在他身上找到陳榮煉簽名的台灣內政部文件,蔡偉振協助陳榮煉續辦移民台灣的手續。
  檢察院表示,證據充份看到陳榮煉有意逃避事實,意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
  至於電話投注方面,檢察院表示,儘管賭枱輸贏在菲律賓發生,但根據證據及證人的口供反映,很多電話投注的處理事情都在澳門進行。
  「他們利用迂迴的方式收藏資金…檢察院發現有12名賭客為了償還賭債,先後轉了7,000多萬元到德晉集團的某銀行戶口,德晉戶口先後至少轉給陳榮煉私人戶口32億元。」
  檢察院認為,案件中的證據足以構成加重清洗黑錢罪。「應宣告案件扣案的財產歸特區政府所有,以補充詐騙犯罪所得。」

律師:指控不合邏輯
  陳榮煉的代表律師結案陳詞接近一小時,並反駁多個控方指控。他指出,澳門法律是無罪推定原則,案件未判刑前被告是清白的。「希望法院判刑考慮現在的博彩參加者,考慮現在的博彩環境。」
  律師指出,在一層一層的關係中,貴賓廳的真正經營者是承批公司。「博彩中介只是一個中介,賭底面多年來在澳門廣泛存在,除了因為其隱匿的原因,執法部門在執法時有沒有旁觀心態?博企對此是否有連帶責任?」
  案件中很多證人均表示,曾聽說德晉貴賓廳有經營賭底面及電話投注。律師則反駁,「證人證言大量都是間接證言。很多證人都表示是“聽說”,很多證人都是聽別人說的,根據刑事訴訟法典,這些間接證言不能採用。」
  而控方指出陳榮煉等人經營超過3,400個賭底面賭局,但律師反駁:「3,400個賭底面賭局中,只有5個賭局的數據是對比正確,司警並沒有親身到貴賓廳取證,全部都是數據對比,這並不合乎邏輯。」
  律師也提到,博監局多年巡查沒有違規行為,陳榮煉多年也參與很多社會慈善活動,明顯他不是唯利是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