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新國安法實施助澳開創新局

鄒玖勝

  十三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日前抵達澳門展開為期四天考察,甫抵埠便立即與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及澳門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座談。他在會上轉達了習近平主席對全體澳門同胞的親切關懷,高度肯定了行政長官賀一誠團結帶領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在推進澳門「一國兩制」實踐中取得的突破性進展,高度評價澳門特區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這是今年初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組建以來第一次來澳門全面考察,是澳門回歸祖國廿五周年前夕對澳門「一國兩制」實踐的全面調研、協調和督促,體現了中央對澳門「一國兩制」實踐的高度重視。
  座談期間夏寶龍對澳門工作提出了六個「更大作為」,包括提出在維護國家安全上,展現更大作為,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維護國家安全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要全面準確實施新修改生效的國安法,加快推進相關配套立法工作,推動國安教育深入人心,築牢維護國家安全防線。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切實防範化解各類風險隱患,旗幟鮮明地同破壞澳門繁榮穩定的任何勢力作堅決鬥爭,堅定推進澳門「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夏寶龍的重要講話,意義重大,發人深省,指明了澳門未來的奮鬥方向,澳門各界要牢固樹立和始終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習近平指出,「一國兩制」的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一國兩制」方針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要牢固樹立和始終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把維護國家安全貫穿特區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國家安全和特區穩定,為澳門「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堅強保障。
  眾所周知,本澳現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至今已逾十三年,澳門立法會19日全票通過《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法案,該法案修法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維護國家安全法》實現與內地、香港特區相關法律同等的維護水準,以便將來維護國家安全嚴格執行相同標準。且能夠達到提升該法律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基礎、主幹和核心的立法目標,從而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據瞭解,其中,法案建議將「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的行為人,修改為不再限於「政治性組織或團體」。不論行為人是自然人還是法人,也不論行為人是澳門居民與否,倘符合所描述的犯罪行為,均適用第五—A條。境外組織、團體或個人參與其中,如符合該條規定同樣構成犯罪,須承擔法律責任;法案建議修改現行分裂國家罪和顛覆國家政權罪,改為可「藉任何非法手段」作出;法案建議新增「教唆或支持叛亂」罪名。政府指出,教唆或支持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本身的不法性已經值得譴責,《刑法典》的一般規定不足以回應其嚴重程度,因此有必要獨立成罪,以應對嚴峻的新形勢及挑戰。可見,今次修法明確了國安法律定位、完善相關刑法規定、加強防範外部干涉,提升本澳維護國家安全能力的同時,保障居民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修改的國安法與時迸進,真正有利維護國家安全與維護澳門特區「一國兩制」事業穩健發展。
  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實施十多年來,對保障國家安全和澳門繁榮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國際形勢發生深刻變化,澳門作為國家對外聯繫窗口,面對的安全挑戰更為突出,十分必要優化法律制度,進一步健全相關配套措施,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線,為國家長治久安和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有力保障。正如特區政府當局日前所指的,維護國家安全是保證國家長治久安、澳門社會長期繁榮穩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澳門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其實,澳門社會素有愛國傳統,「愛國愛澳」核心價值居於主導地位。在社會的普遍支持下,澳門特區在2009年制定並實施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體現了澳門特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下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履行了當中的義務。此後,本澳亦逐步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和組織保障,包括在2018年成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2020年通過修法賦予司法警察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專屬執法權,以及2021年中央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以監督、指導、協調和支持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等。
  對於今次全票順利通過修訂的國安法,中央部門當局和澳門社會各界都表示肯定及支持。如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日前表示,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審議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法案,這是澳門特別行政區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保障廣大澳門居民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義。此次因應維護國家安全新形勢的需要,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順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法》修訂,完善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進一步夯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根基。這些都充分展現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和社會各界堅決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值得充分肯定。有本澳傳統社團表示,為更好地應對新時代的總體安全挑戰,切實維護國家和澳門的長治久安,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特區政府適時修改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堵塞漏洞,依法防範,高度體現了特區政府積極擔當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法案經通過後,「國安法」將由目前的單行刑法,提升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制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從而讓特區政府進一步提升統籌管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能力,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確保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自澳門回歸以來,國家安全對保持澳門經濟穩定、社會和諧具有重要的戰略性和全域性意義。修訂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必將更有利於築牢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體系,推動澳門整體加強對國家安全的保障。澳門居民作爲國家安全的參與者、踐行者,應不斷提升自身責任和義務意識,積極維護國家主權統一,為國家及澳門作出應有擔當與貢獻。
  的確如此,修法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亦是澳門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國際形勢不斷演化、科技不斷更新換代,新形態的社會運作模式,將持續構成更多超越傳統軌跡的發展形態。當中帶來進步,亦會帶來更多不可預測的新挑戰。只有未雨綢繆,清晰底線思維不斷深化法律制度符合新時代的發展需要,才能抵受風險考驗,保持社會穩定。
  那麼該如何持續提升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就成了特區政府當前要面對的一個重要問題,特別是新國安法實施的前期階段,普法任務更是刻不容緩。對此,行政長官曾透露,未來特區政府將全面準確貫徹實施修改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同時繼續健全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所需的配套立法和執法工作機制,持續提升廣大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凝聚各界力量堅定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堅決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不斷發展壯大愛國愛澳力量,尤其是對青年的培養,確保愛國愛澳的光榮傳統薪火相傳。特區政府會通過加強宣傳,社團和教育界也會對年輕一代做好有關應有的工作,維護國安是每名中國公民的義務與責任。在這個層面上,港澳沒有詳細交流,香港的「國安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澳門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訂,兩地的法律體系也不同,沒有可比性。
  有學者就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繁榮發展的最高準則,是澳門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題中應有之義。「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澳門從數百年「漂泊在外」到回歸後經濟騰飛雄辯地證明了,國家安全、國力強盛符合澳門最核心的利益。其次,構建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是澳門長期的立法任務。從總體國家安全觀出發,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需要不同位階的法律及不同安全領域的法律統籌推進。修訂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作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為特區國家安全立法作出整體設計。隨著新法的實施,澳門將開啟全面構建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新征程。
  第三,維護國家安全需要做好不斷迎接各種困難和挑戰的準備。當今世界正處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澳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被賦予重要角色。為此,既要有堅定的信心和必勝的勇氣,也要不斷積累經驗、開闊格局、提升能力,完成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所肩負的政治擔當和法治擔當。
  第四,立法會現正細則性討論《保守國家秘密法》法案,涉及維護國家安全系列配套立法將有序推進。正如夏寶龍所言,立法會要盡快完成相關配套立法工作,以此構建完整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培養青年認識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築牢國安防範意識,令社會未來更穩定發展。
  誠然,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和區域安全形勢錯綜複雜,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國家正面臨更複雜多變的安全和發展環境,各種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因素明顯增多,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日益繁重艱巨。
  澳門特區政府應攜手社會各界,堅定支持「國安法」立法工作,不受任何錯誤引導和干預。本澳居民應堅決擁護「愛國者治澳」原則,落實基本法賦予的職責。相信新「國安法」有助澳門實現「行穩致遠」的目標,深化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走向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