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這一年

  2024年3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強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新一輪機構改革中央層面基本完成,地方層面有序展開。
  一個月前,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在《求是》雜誌發表文章,文章表示:中央層面機構改革組織實施各項任務基本完成,新組建和重新組建部門均已掛牌運行,涉改革部門「三定」規定和職責機構編制調整通知已經印發,機構改革涉及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調整劃轉基本到位。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新一輪機構改革由此開始。截至目前,南方週末記者梳理發現,此輪改革中涉及的科技部、國家數據局、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5個國務院機構,尚未對外公佈「三定」方案或職責機構編制調整通知。
  但公開「三定」方案只是時間問題,在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看來,機構改革的邏輯是解決現有弊端或是在重點領域發力,紙面上的方案如何落地,在現實中怎樣實施則更為關鍵。
  「儘快融入新環境」
  作為此次改革的重點之一,科技領域的機構改革起步較早。
  據科技部官網,2023年7月10日,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黨支部召開會議,會前學習了中央科技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
  按照《方案》,中央科技委員會是為加強黨中央對科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統籌解決科技領域戰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問題,新組建的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一個月後,變動更加密集。
  8月3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舉行加掛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儀式,科技部不再保留國家外國專家局牌子;9月14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召開會議,歡迎從科技部所屬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劃入的轉隸人員;9月22日,農業農村部發文稱已召開科技部轉隸人員座談會,科技部原農村科技司、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全體人員參會。
  科技部原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主任張洪剛在歡迎會上表態,「落實機構改革任務不打折、不變形、不走樣」「儘快融入新環境」。農業農村部則要求「全體轉隸同志要保持良好工作狀態」「機構改革辦公室綜合、機構人事、資產財務等專項工作組要主動入位、分工配合,用心用情做好各項服務保障工作」。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汪玉凱讀出了弦外之音,融合並不容易,調到新單位有被邊緣化的可能,「很多人還是有顧慮的」。但他認為,相較2018年,「這次機構改革力度不是很大」。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研究員、原副秘書長沈榮華也認同這一觀點,此輪改革不同於2018年,當時是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三個正部級單位合併成一個正部級單位,總局局長由三個變成一個,從部門司局到地方都存在領導職數大幅壓縮的情況。
  不過,這一輪改革中同樣需要考慮幹部配備問題。
  2023年11月,科技部原農村科技司司長葉玉江,任農業農村部直屬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同月,科技部原農村科技司副司長蔣丹平以農業農村部「科技工作組副組長」身份赴浙江調研。
  南方週末記者注意到,目前農業農村部已在其原有科技教育司基礎上組建科學技術司,蔣丹平以副司長身份出現在地方調研活動中,司長由農業農村部原科技教育司司長周雲龍擔任。
  方案名稱再次變化
  包括國家數據局在內,在中央層面組建中央社會工作部和中央科技委員會之前,部分地方已經探索設置了類似機構。用汪玉凱的話說,屬於「地方包圍中央」。
  這並非先例。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研究員、原副秘書長沈榮華曾參與2008年機構改革方案的設計,並對2013年機構改革進行了前期調研。他回憶說,調研並不是命題作文,國務院有關部門在交辦任務時,並不指出「改革什麼,不改什麼」,只是讓「研究一下政府機構改革」。在2013年的調研中,沈榮華和他的團隊就發現,多個省市已經合併了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機構。
  沈榮華說,最終團隊在遞交的調研報告中,建議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在他看來,之所以會出現先行先試的現象,原因在於地方往往能更敏銳地察覺到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改革需要穩步推進,在地方層面局部先行改革造成的影響不大,還可積累經驗,如果成熟可行再擴展到全局。
  改革開放以來,國務院機構共進行9次改革,基本每5年啟動一輪。對此,汪玉凱指出,2018年以前,人大、政協和黨的機構調整,一般都在內部進行,「只對外公佈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但2018年後,情況發生了較大改變,黨、人大、政協、政府、司法機構甚至跨軍地改革被納入整體通盤考慮。
  這種變化在機構改革方案名稱上就有所體現。
  2013年以前幾輪改革方案名稱都叫《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2013年的機構改革以轉變職能為核心,繼續簡政放權,方案名稱為《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到了2018年,名稱變成《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由中共中央印發檔。2023年最近一次改革,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
  多位受訪學者表示,新一輪改革對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作出了制度安排,有利於理順黨政機構關係,強化統籌協調,增強黨的領導力,提高政府的執行力,打破所謂的黨政界限,建立健全黨中央對重大工作的決策協調機制。
  另一個變化是對改革的時間表做出了要求。
  2018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在當年年底前落實到位,省級黨政機構在年底前基本調整到位,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2023年3月公佈《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則要求中央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層面的改革任務力爭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
  汪玉凱認為,相比此前幾輪改革,2018年和2023年的兩次改革,這次時間安排比較緊湊。這是為避免戰線拉得過長,導致改革不到位,影響黨政機構正常運轉。
  「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
  2023年12月以來,江西、北京、重慶、天津、上海等多地密集召開機構改革部署動員會議,其地方機構改革方案已獲黨中央、國務院批准。
  根據公開信息,除了組建中央社會工作部,在農業農村部加掛國家鄉村振興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鄉村振興局,《方案》還要求省、市、縣級黨委組建社會工作部門,省、市、縣級鄉村振興機構職責劃入同級農業農村部門。
  至於在中央層面組建中央科技委員會,組建國家數據局,將科技部的部分職責劃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對地方沒有做出具體要求,地方可「結合實際」組建或進行調整。
  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朱春奎長期研究科技政策和體制改革。在《方案》印發後,不少人問他,結合實際是怎麼個結合法?
  以省級黨委是否需要組建科技領域議事協調機構為例,朱春奎認為,那些科技資源比較豐富,此前已經設立與中央科技委員會職責相近的機構,有組織基礎的地區組建條件更為成熟。
  根據地方發展實際情況,各地機構改革也呈現出一些亮點。「規定動作」之外也有些「自選動作」。
  作為沿海省份,為推動海洋經濟發展聯動,浙江省成立海洋經濟發展廳;海南提出優化與自由貿易港建設相適應的機構職能體系;廣西煤炭、石油、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類齊全,將組建能源管理機構。
  但組建和調整機構,只邁出了改革的第一步。
  2024年2月22日,中央社會工作部召開全國社會工作部部長、信訪局局長座談會。會上透露,全國省份均已組建黨委社會工作部門並開始全面履行職責。
  早在2007年,北京就成立了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北京市社會建設工作辦公室,宋貴倫擔任了11年書記和主任。因此,他很理解這份工作背後的複雜性。
  2023年6月和7月,中央社會工作部組建後不久,身份已經轉變為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與社會發展研究院教授的宋貴倫,兩次參加了分別有中央社會工作部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副部長趙世堂出席的座談會。座談會不做任何引導,廣泛聽取意見,專家發言後也不下結論,「帶有務虛的性質,仍處在探索研究過程中」。
  「原來一些地方沒有社會工作部門,有些職能需要從別的部門劃入,是有一個磨合的過程。」宋貴倫說,最大的挑戰是如何形成合力抓好協調,起到「穿針引線打補丁」的作用,把各個部門串聯起來,在社會領域做沒有人做的兜底工作。
  組建社會工作部門後,在組織上有了保障,「就看工作中的能力和水準了」。
  「這次沒解決的,下次再解決」
  南方週末記者注意到,除《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外,黨中央還研究部署了《黨中央、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優化調整方案》,該方案目前尚未公開。
  2023年9月,《中國機構編制》刊發了中央組織部副部長、中央編辦主任李小新的署名文章,在總結改革進展時,出現了「議事協調機構大幅壓縮」的表述。
  與之相關的一個細節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郭蘭峰在2023年9月25日一場新聞發佈會上介紹,黨中央決定將京津冀協同發展領導小組、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等區域重大戰略領導小組合併為「中央區域協調發展領導小組」來統管。
  一位國家高端智庫研究人員說,這是中共二十屆二中全會部署改革的成果,是為解決「協調議事機構太多太雜,職能交叉重疊」的問題。
  在地方層面,多地明確了精簡規範和優化調整議事協調機構。比如河南要求「在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嚴控新設,確保規範運行」,重慶提出「構建從准入到退出全生命週期閉環管理體系」,遼寧規定嚴格控制議事協調機構規模和數量。
  汪玉凱瞭解到,某個一百多萬人口的縣級市,有近200個議事協調機構。但「議事協調機構多,並不意味著治理水準就高」。在他看來,議事協調機構過多,不僅會導致決策效率低下,還可能出現各部門推諉扯皮的現象。
  在改革中,也有地方官員向前述國家高端智庫研究人員抱怨,「5年一次的機構改革太頻繁了」。一些公職人員5年前在這個部門工作,5年後去另一個部門又得重新適應。
  但這位研究人員認為,一輩子在一個部門幹一件事,是思維僵化的表現。企業的機構改革更為頻繁,市場環境和客戶需求發生變化,內部結構一定會調整,「比政府要敏感得多」。
  在機構改革後,運行中又會暴露新的問題。在他看來,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不斷發現問題再解決問題的過程,「這次沒解決的,下次再解決」。
  一位曾擔任「國字頭」學會的負責人,曾兩次參與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組織的機構改革座談會。他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經驗是「小步快走」。行政體制涉及權力分配等方方面面,「如果一次改的動作太大,可能會出現銜接上的問題」。
  朱春奎對此有切身的感受。
  在2018年《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出重新組建科技部,主要職責包括牽頭建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和科研專案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等。
  根據2023年《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又對科技部的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協調管理、科研專案資金協調評估等職責進行調整,將所屬中國農村技術開發中心劃入農業農村部,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21世紀議程管理中心、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朱春奎說,2018年的改革,通過建立科研專案和資金管理平臺,為5年後將專案管理職能劃入專門機構打下了基礎。由此可見,「改革是漸進式的,一步步水到渠成」。
  顯然,2023年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並不是最後一次。
  馬亮認為,改革涉及很多方面,機構改革只是其中一個方面,「不能寄希望於機構改革解決所有的問題」。機構改革的最終目的,是促進職能轉變。
  汪玉凱也持相近觀點,在他看來,能否釋放市場活力,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是評判機構改革成果的根本性標準。尤其在地方機構改革的過程中,「管理不能缺位,但是絕對不能越位」。
  (杜寒三 陳丹 陳存 陳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