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30日電】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佈《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條例》旨在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發揮退役軍人人力資源作用,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條例》共6章48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總體要求。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堅持普惠與優待疊加的原則,採取政府推動、市場引導、社會支持相結合的方式,鼓勵和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引導退役軍人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念,通過教育培訓、就業支持、創業扶持等措施,促進退役軍人高質量充分就業。明確有關單位的職責分工。
二是確定教育培訓政策。國家採取措施加強對退役軍人的教育培訓。退役軍人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和接受學歷教育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優待和資助政策。國家將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納入終身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和組織實施體系,對適應性培訓、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和培訓補貼等提出要求。
三是完善就業優待措施。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招錄或者招聘人員時,對退役軍人的年齡和學歷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招聘退役軍人。各地設置一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職位,面向服現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考。明確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招聘、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等特殊崗位招錄時對退役軍人的優待政策。
四是優化創業扶持舉措。明確對退役軍人創業給予稅收、融資、信貸等扶持政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支持引導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退役軍人參加創業培訓。鼓勵退役軍人創業創新。
此外,對違反《條例》規定的有關行為明確了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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