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依法治理效能,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零五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立足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深刻闡明新時代推進港澳依法治理、堅持完善「一國兩制」的核心要求,明確提出要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持續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為新征程上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指明前進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是新時代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核心舉措,是港澳實現「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根本法治保障,更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的戰略性部署。不同於內地治理模式,港澳依法治理立足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制度體系,堅持「一國」原則、發揮「兩制」優勢,構建符合港澳實際、接軌國際規則、彰顯中國特色的特區法治治理體系,為港澳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築牢制度根基。
  港澳依法治理的核心邏輯,是牢牢錨定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的特區憲制基礎,所有治理行為始終恪守憲制原則、法治軌道,這是區別於其他地區治理的根本特徵。憲法明確了港澳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和制度屬性,基本法細化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界定了特區高度自治權的邊界、主體和運行規則,二者共同構成港澳依法治理的法治基石。
  從核心原則來看,提升港澳依法治效能理緊扣兩大關鍵。一是堅持「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這是依法治理的政治前提和核心要求。通過法治方式築牢治理主體底線,確保特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愛國愛澳力量手中,從根源上杜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特區秩序的治理隱患,讓特區治理權回歸法定屬性和民本初衷。二是堅持行政主導的憲制體制,基本法明確設計的行政主導體制,是港澳特區高效治理的制度優勢。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就是要規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職權運行,強化特區政府治理主體責任,理順各部門協同機制,破解治理碎片化、內耗嚴重等問題,實現權責清晰、運行順暢的治理格局。
  推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的時代價值,是護航「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與高品質發展。新時代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水準,是應對風險挑戰、破解發展難題、釋放制度紅利的必然選擇,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和戰略全局性。作為落實「一國兩制」最高原則的法治保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是將這一原則轉化為具體法治要求的關鍵。通過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和執行機制,能夠有效防範化解風險,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
  當前,港澳發展已進入「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在這一關鍵時期,治理效能成為衡量政治體制的重要指標。只有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才能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為港澳的長遠發展、打造新競爭力提供堅實支撐,並彰顯「雙向賦能」的國家戰略價值。提升治理效能有助於港澳更好地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港澳憑藉高度自由開放的營商環境、與國際接軌的大陸法和普通法制度等優勢,能夠為國家的高品質發展和企業「走出去」強力賦能,實現高水準的優勢互補與價值共創。
  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的現實意義,是破解治理難題與重塑管治體系。提升依法治理效能,關鍵在於明晰「誰來治理」,即旗幟鮮明地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作為「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需要通過行政主導體制集中資源辦大事,減少內耗,提高決策與執行效率,從而有效應對複雜的社會治理需求。
  港澳作為國際化城市,面臨錯綜複雜的社會環境和交織疊加的利益矛盾。提升治理效能意味著特區政府必須主動作為、奮發有為,將「有為政府」與「有效市場」更好結合。例如,香港高效推進「簡約公屋」建設以緩解住房問題,澳門設立政府引導基金以推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這些都是提升治理效能的生動實踐。
  對於港澳而言,市場最看重的是規則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高水準的法治是港澳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及「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金字招牌」和重要底氣。提升依法治理效能,能夠創造更加穩定、高效、便利的營商環境,維護和提升最大多數市民的福祉,從而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提升港澳治理效能也是重塑管治團隊與責任倫理的新契機。提升依法治理效能有助於推動構建更為賢能有效的管治體系,通過嚴格有效的問責考核體系和「能者上、不能者下」的機制,能夠打造一支由愛國者組成的專業管治團隊,形成正確的政績觀,進一步鞏固「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的社會政治基礎。
  澳門回歸祖國以來,始終堅持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根本遵循,牢牢把握「愛國者治澳」核心原則,構建了契合澳門實際、兼具特色與效能的法治治理體系。步入新發展階段,面對經濟多元轉型、區域協同發展、社會治理升級的新要求,澳門需持續立足憲制定位、緊扣時代命題,以法治完善為核心、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民生福祉為導向、以區域聯動為抓手,全方位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充分彰顯特別行政區治理的制度優勢,為自身高質量發展和國家戰略落地賦能助力。
  行政效能是依法治理效能的直接體現。第六任行政長官岑浩輝領導的新一屆澳門特區政府,在堅守憲制底線,完善法治制度體系,筑牢依法治理根本根基的前提下,目前正在深化行政改革,打造高效服務政府,激活依法治理內生動力,以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治理提升政府履職能力。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政府規管事項,系統優化行政審批、行政准照管理等制度,精簡不必要的審批環節與條件,理順部門職能分工,減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優化營商法治環境,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與此同時,推進公務人員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務人員培訓、考核、監督體系,強化公務隊伍法治素養與履職能力建設,引導公務人員嚴格依法履職、擔當作為。健全廉政監督體系,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全流程制約監督,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確保行政權力在法治框架內規範運行,全力建設高效、有為、廉潔的服務型政府,讓依法治理轉化為實實在在的治理效能。
  法治興則治理興,法治強則發展強。新時代新征程,澳門提升依法治理效能,始終堅持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緊守憲制底線、堅持改革創新、聚焦民生需求、服務國家大局。通過持續完善法治制度體系、優化行政服務效能、守護司法公平正義、構建多元共治格局、深化區域法治協同,不斷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讓法治成為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強保障,讓澳門在服務國家發展、推動「一國兩制」事業高質量發展中彰顯更大作為、貢獻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