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上午完成細則性審議修改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工作及簽署意見書。法案建議將有薪產假由現行70日調升至90日,政府經聽取意見後,正面回應修改生效期,將原定的明年1月1日提前為法律公布後翌日生效,但涉及年假的條文則於2027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
一常會主席黃潔貞及秘書李良汪表示,為落實提高僱員勞動權益政策,特區政府經調研及諮詢後提交本法案,建議調升年假及產假日數。在產假方面,法案建議將現行的70日有薪產假調升至90日,其中60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30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該項措施旨在為女性僱員提供更優質的生育條件,使其有更充裕的時間待產、產後康復及照顧新生兒,進一步完善家庭友善政策,並有助鼓勵生育,促進本澳出生率的提升。委員會對此表示贊同。黃潔貞稱,這是立法會和政府在細則性討論法案的成果,相信社會會滿意,政府亦對中小企作出相應過渡措施,在勞資方面均取得平衡。
另外,經委員會提出建議,政府同意將調升產假福利的相關規定,由2027年1月1日生效改為法律公佈後翌日生效,以讓更多的懷孕婦女受惠。與此同時,為體恤中小企的經營狀況,現行14日產假報酬補貼的臨時措施維持至本年年底,政府擬透過行政法規將本法案新增的20日產假同步推出相應補貼。具體而言,自法案生效起至本年年底,政府合共補貼34日產假報酬;而自明年起,則繼續補貼20日產假的報酬。
年假則維持引入按年資遞增機制,在現有僱員每年可享有6日年假的基礎上,僱員年資每滿2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遞增1日,當年資達12年以上時,最多可以取得12日年假。為配合上述年假隨年資遞增的規定,法案亦建議訂明僱員的年假權是以年資為基礎,即勞動關係滿1年,僱員方取得年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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