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警再揭發三宗利用改裝衣物暗藏手機及針孔鏡頭,直播賭局代客投注的「電投」案件,拘捕兩男一女共三名內地居民,其中一名女疑犯更四度作案,累計投注額高達三十萬港元。警方在三名疑犯身上共起出現金、籌碼及現金券合共約二十二萬港元,同時檢獲多件經改裝的服飾及大批通訊器材。
據司警公佈的案情指,首兩宗案件男疑犯分別姓胡及姓楊,年齡27歲及38歲,均為無業內地居民。胡姓疑犯作案時間為7月11日上午11時至下午3時,首次來澳作案;其身穿改裝牛仔外套,胸前暗袋內置手機,鏡頭經透光鏡片對準百家樂賭枱,進行直播代投,收取一次性酬金500港元。警方在其身上搜獲18,000港元現金及12,000港元現金券(未使用)、兩部手機及一副藍牙耳機,其自攜本金12,000港元,單次投注額為300至500港元。
另一名楊姓疑犯則於7月10日下午約5時作案,至今已三次為同一仲介提供非法直播投注服務,累計投注額1.4萬港元,透過賭場積分折合獲取不少於600港元的實際收益。警方在其身上搜獲2萬港元現金,以及三件改裝衣物、具監聽功能的藍牙耳機等證物。
第三宗案中女疑犯姓劉,33歲,內地居民,報稱護士。其作案時間為7月11日晚上約9時,司警接獲通報後在路氹某娛樂場發現劉某於實體百家樂賭檯前坐姿有異,形跡可疑。調查發現,劉某身穿的連體式改裝背心裙經特別加工,暗袋內置微型攝像鏡頭並直連手機,裙身前方設有紅點標示鏡頭位置作識別,透過預留小孔直播賭檯實況,再以藍牙耳機接收內地賭客的投注指令。調查期間,劉某曾試圖強行破壞鏡頭企圖毀滅證據。司警確認其自6月下旬起已四度為同一賭客作案,每次收取傭金三萬至十二萬港元不等,先收取三十萬港元賭資後再來澳代為投注。行動中警方於其身上搜獲167,200港元籌碼、12,000港元現金,以及兩部手機、藍牙耳機連充電盒、改裝裙、攝像鏡頭等大批證物。
三宗案件合共起出21.7萬港元現金及籌碼,以及1.2萬港元現金券。全部涉案人員已於13日移送檢察院偵辦,所涉行為涉嫌觸犯「不法經營線上幸運博彩或線上互相博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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