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幫”興亡》一書的得失 ——與葉永烈商榷(一)

黃金海

葉永烈寫過一部《“四人幫”興亡》(全集,以下簡稱《興亡》)。他在《序言》中寫道:“這一重大當代史題材,也沒有相應的文學長篇,我決心填補這兩個空白。”也就是說,葉不僅要用《興亡》填補文革歷史的空白,還要在文學上做開山鼻祖。問題是,歷史是歷史. 文學是文學。文學創作需要虛構,作者可以通過主觀想像來設計懸念,安排情節,塑造人物;而撰寫歷史則必須以史實為依據,無論是歷史人物,還是歷史事件,都必須以真實為基礎,不能主觀臆造。葉永烈不但要把《三國志》和《三國演義》捏在一起,還要填補文史兩個空白。可謂雄心萬丈,大言煌煌。

2009年7月23日的《南方週末》刊載了一篇葉永烈的專訪。葉永烈自稱寫《興亡》時走訪了許多當事人,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查閱了大量檔案。在該文最後,葉永烈強調:“我的原則是,歷史是基礎,文學只是表現形式,它的根基是歷史,歷史本身是科學。所以必須建立在科學基礎上。什麼叫科學?科學是建立在可實的基礎上,或者說是建立在史實的基礎上,所以我反對那種虛構。”他還舉了一個例子:一個作者寫一位科學家在臨終時吟了一首詩,而科學家的兒子說,在這位科學家臨終前,他一直守在父親身邊,卻從未聽到有吟詩的事情。結果作者不得不承認是自己虛構的。葉就此發表感想:“我膽子是很小的,從來不敢這樣虛構。我認為你的作品如果摻了1%這種假貨,人家讀者就會懷疑你那99%……”。“當代重大歷史題材的紀實文學,我認為是不允許這樣來虛構的”,“我認為寫重大歷史事件,應該建立在事實基礎上,用事實說話,真相才有力量”。“所以這本書出版一直到現在都很平安。因為內容準確,事實清楚”。

讀過這篇專訪之後,我花了幾十元錢買來《興亡》。拜讀的結果,讓我大吃一驚——原來這位口口聲聲反對虛構的作家,寫出的東西卻充滿了遠離事實的虛構。我僅粗略看了一部分與我直接相關的人和事,就發現作者不但搞混了很多史實,而且不惜對歷史進行大量編造。更令人齒冷的是,作者以文革的批判者自居,卻仍舊以文革的思維來衡人論事。他的邏輯是,因為中央宣佈了四人幫及其爪牙政治上的死刑,所以,這些人從小就應該是壞種。根據這樣的邏輯,他不顧事實,先入為主,憑一己之好惡來選擇史料,以絕對化、片面化、標籤化來分析人物的心理,解釋人物的動機。

我是直接參與文化大革命的當事人。《興亡》中涉及的一些事我都直接經歷過,我想用真名實姓來寫寫自己在文革時期的親身經歷,與葉永烈的《興亡》做一對比,還原歷史的真實面貌。

一、寫王洪文

葉永烈說:“他(王洪文)穿著軍官服,手裏拿著復員軍人證件和黨組織關係介紹信,躊躇滿志跨入上海國棉十七廠頗有氣派的大門。他想憑自己是復員軍人、黨員,在這個廠里弄個官兒沒問題,那是不在話下。”“如果沏上一杯茶,點上一支煙,坐在舒軟的椅子上,翻翻報紙,看看公文,未來的日子,春風得意,清逸暢快是不言而喻的……好夢竟未成,完全出於意料,廠裏分配到該廠的第二分廠當保全工,在他心中埋下了對廠黨委不滿的種子。”(《興亡》第413頁。下面只標頁數,不寫書名——本文作者)“(王洪文)閑茶悶酒,無聊煙……上班不離煙、下班不離酒……”(413頁)“在改選支部時被推選支部委員,而支部委員是不脫產的。唉,他又得幹那又髒又累的保全工,他成了阿混,他沒心思學技術,混一天算一天。”(414頁)

上述描寫存在著幾個問題:

1.在葉看來,王洪文造反完全是因為沒當上“官”而對黨委挾私報復。這一說法抹殺了王響應毛主席、黨中央的號召起來造反的基本事實。葉的上述文字成為王洪文在文革初期行動的主要依據,這一主觀臆測與他所說的“用事實說話,真相才有力量”的自我標榜,相距何止千里萬里!

2.既然王洪文是軍官,怎麼會拿“復員軍人”證書?應是轉業軍人才是。

3.國棉十七廠沒有“分廠”,因此也就不存在“二分廠”。首先,紡織廠有極嚴格的制度規定,決不允許吸煙,尤其是保全工;直接在紡部車間,除非整天躲在廁所內吸煙。

4.既然王洪文是“阿混”,怎麼能當選支部委員呢?而且是高票當選,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葉對王洪文的妖魔化還不止於此。

在朝鮮戰爭中,王洪文當過三年兵。為了證明王洪文年輕時就是個壞人,葉永烈“找”了王的一個戰友。讓他披露王的種種劣跡:“一次領導叫他去電臺送命令,他怕路上遇到敵人,死賴著不去。又一次機關屋簷下一些帶細菌物,廣大幹部戰士忙著打掃,而王洪文卻怕沾染,不參加打掃,後來看到大家清洗乾淨了,才裝模作樣趕到現場。又有一次,機關在一個山溝裏,遭敵人炮擊,他不顧機關和首長安全,炮聲一響就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415頁)

讓人不明白的是,為何葉永烈不將那個戰士名字寫出來?至少他所在的那個部隊的番號可以公開吧。在戰場上竟敢違抗命令,這是什麼性質的問題?輕則會受軍法處置,重則就地槍決。《興亡》中的這個情節不能令人信服。

再說給“電臺”送命令也有杜撰的嫌疑。電臺本來就是為首長保障軍事通訊聯繫,下達指揮命令的,就在司令員旁邊,怎麼要給電臺送命令?另外,在敵人轟炸時,利用地形緊急隱蔽,防止無謂的犧牲,這是常識。非要幹部戰士都要將首長圍起來保護?有這樣的命令嗎?

有趣的是,葉永烈後面又說:“王洪文在朝鮮三年作戰後,爬冰臥雪,衝鋒臨陣畢竟堅持下來了。他戴著大紅花回國後,從士兵升為軍官,而且加入了共產黨。”(415頁)

作者不是又前後矛盾了嗎,在朝鮮表現那樣差,甚至到公然違抗軍令,貪生怕死,怎麼回國後在部隊裏又是提幹,又是入黨。葉以為像現在拍個馬屁,花點錢就可以買個黨員紅帽子,弄個官當當?從五十年代過來的人都知道,那時申請入黨不僅有嚴格的政審,還要較長時期的考驗,最後還要經過半年的預備期,經過黨內外的評議,方能成為一名正式黨員。

在寫崇明圍墾時,葉寫道:“在圍墾人員名單中有王洪文,王洪文火冒三丈,在他看來那是黨委存心和他過不去,如今連保全工都做不成了,要去崇明種田了。那個恨, 那個氣, 王洪文連眼睛都迸射出火星。”(416頁)於是,他“幹活磨洋工,打鳥,抓魚,捉蟹”是英雄。“打牌,下棋,喝酒,一回上海就‘病’了,好久才回崇明”……(416頁)

“從崇明回來後,這一回總算不再當保全工了,當上十七棉第二紡織工廠的治保員,一九六四年他調到十七廠的保衛科,當上保衛員……終於在那幢廠部辦公樓裏佔有一張辦公桌……還當上基幹民兵連長。”(416頁)

葉永烈接著寫道:“哪怕弄個副科長也不錯,王洪文坐在辦公室的二樓,看著從嘴裏吐出的煙圈,常常這麼想。”(416頁)

這裏有四個問題:

1.崇明圍墾,在上海的都知道,這是當時支農的重大措施,現在崇明的許多農場,都是當時各工廠企業統一組織工人、幹部,去幫助圍墾灘塗造出來的,我也去過崇明參加開墾。當時的政策是,各廠組織工人、技術人員,分批輪流去崇明。關係仍在原單位,從來沒有說關係變“農民”了,王洪文怎麼會“火冒三丈”,說“連保全工都做不成,要去崇明種田了”了?

2.說王洪文在崇明表現那麼差,捉魚、摸蟹、打牌、下棋……為什麼不說明是在勞動時間還是業餘時間?“一回上海就生病,好久才回來”,為什麼不說明他生什麼病?怎麼裝病?事實是那次王洪文患了闌尾炎,動了手術。

3.如此表現惡劣的王洪文,為什麼一回到上海卻被連續提幹,調到保衛科?葉永烈講述的王洪文在國棉十七廠時期的歷史,實在是錯漏百出。

4.王洪文調任保衛科幹事之後,葉永烈告訴人們,他這山望著那山高,還想當個副科長。葉可以描寫王洪文的心理活動,但是,要有事實做根據。葉把王洪文說成一個整天想著往上爬的官迷,其根據何在?

葉永烈還借用當時的一張大字報的揭發,“有人向工作隊反映”王洪文“偷廠裏的東西”,以說明王洪文品行之惡劣。“王洪文穿在裏面的襯衫,是用廠裏的花布做的,顯然是偷的。”(417頁)

1.可以肯定,這個向工作隊“反映”的人不是十七棉的。因為十七棉只做白坯布(龍頭細布),根本沒有印花車間。沒有印花車間,哪來的花布?沒有花布,偷廠裏的花布又從何談起?

2.作為文革的過來人,葉永烈應該知道,當時的大字報是不能憑信的。如果僅憑“大字報”或“反映”就可以定論,那麼當時有無數的大字報,揭發無數人為叛徒、特務、現行反革命、歷史反革命,為什麼這些人後來統統平反呢?

葉永烈妙筆生輝,繪聲繪色,是別有用心的。他無非想證明王洪文一生下來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壞蛋:“在朝鮮戰場, 他想溜;幹保全工, 他只是混;去崇明圍墾, 他想逃。雖說他做過工,種過田,打過仗……(這是毛主席對王洪文講的:你做過工,種過地,打過仗,比我強)卻從來不是一個好工人、好農民、好戰士。”(418頁)

二、寫王秀珍

葉永烈說:“王秀珍文革初期,認識了王洪文:成為忠誠的造反盟友”,“其實是物以類聚”(430頁)。

王秀珍是遼陽紡織廠工人,1952年入團,十八歲就參加共產黨,曾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還選上遼寧省人民代表。為培養她,組織上保送其到上海紡織工業學校學習、提高。在校一直擔任團總支書記,畢業實習後分配到國棉三十廠任工長。葉永烈說王秀珍與王洪文“物以類聚”,請問,他們屬於哪一類?

為了醜化王秀珍,葉永烈寫道:“她以為到了三十棉起碼會當上個車間主任。誰知道在管了一陣子技術檔案後,只是任命她為織布車間的工長。她想不通。”(431頁)與醜化王洪文的手法相同,葉的出發點就是王秀珍也是個官迷。按照這種邏輯,即使王秀珍當上了車間主任,她仍然會不知足,因為她還想當廠長。葉永烈心目中的王秀珍,就是一個對党“不滿分子”。

《興亡》中有這樣一段文字:“王秀珍火了,氣了,急了,她離開了工廠,借到局裏去管資料,想借此脫離工廠,在局機關弄個一官半職。”(431頁)

葉永烈的杜撰很蹩腳。王秀珍一“火了,氣了,急了”,就可以到局裏去弄個“一官半職”了?人事調動本是組織上的事,這是常識,哪有自己想去哪兒去就去哪兒的道理。

葉永烈還借王洪文之口,說王秀珍的國棉三十廠、王洪文的國棉十七廠以及我所在的國棉三十一廠是“‘三點一線’,互相支援, 共同造反。”王洪文所說的‘一線’,也就是八路有軌電車”。(433頁)

這是作者編造出來的。

1.一九六六年十月,我去十七棉串聯,瞭解王洪文他們去中央文革告狀的情況。這是我與王洪文第一次見面。我和王秀珍根本不認識,也從未去過三十棉。王洪文和我都是在安亭事件後才見到王秀珍。我們怎麼在工總司成立之前,文革初就“三點一線”,就結成忠實造反朋友了呢?

2.葉永烈也是上海人,應該知道,十七棉在楊樹浦路底,三十棉在臨青路,我三十一棉在長陽路蘭州路,風牛馬不相及。八路電車(早已拆悼了)是從楊樹浦路底沿楊樹浦路直駛外灘的,和長陽路相隔三條橫馬路,根本走不到長陽路(要換三部車),怎麼個“一線”法?

三、寫戴立清

《興亡》還有一大段寫到了戴立清,說戴是“上海紅色工人革命造反總司令部”的“戴司令”。上海1966年底出現嚴重的經濟主義妖風,對上海的經濟造成嚴重破壞,葉說“最起勁的,莫過於戴立清的那個‘紅色工人革命造反總司令部’。他帶領著‘紅色工人’臨時工、合同工們,為著‘工人階級利益’而‘造反’……。”

葉還說,“這麼個戴司令帶著一班‘紅色工人’代表前往北京,居然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受到陳伯達、江青、康生、張春橋、姚文元、戚本禹等人接見。”聽罷‘紅色工人’的控訴,江青流下‘同情’的眼淚。江青馬上把勞動部和全國總工會的負責人叫來。當面斥問道:我們聽到同志們反映合同工制度是你們發明的?還是你們劉主席(指劉少奇)發明的?這是反動的資產階級舊制度!你們不為工人階級服務,還是回家好!你們這些大部長是怎樣對待工人的?照這樣下去,工人得到什麼前途?什麼合同工,簡直像包身工了!這時康生幫腔道:制定合同工制度就是赫魯雪夫,哪里是什麼共產黨員,你們想把中國變成資本主義,這是奪權的大問題,那些不給工人辦事的,全部解散!”(497頁)

江青接著說:“我建議馬上以中央文革的名義發個通知,必須允許合同工,臨時工等參加文化大革命,不得有所歧視,二不得解雇,必須照發工資。從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以後所解雇的工人,必須允許馬上返回單位參加生產,工資補發。”(497頁)

這一大段繪聲繪色的描寫,有人物,有時間,有地點,有情節,誰會想到竟是自稱要忠於史實的葉永烈的編造?事實告訴我們:

1.戴立清當時一直在上海工人革命造反總司部工作,從未離開過。

2.戴立清從未參加過什麼“紅色工人造反總司令部”。上海確有紅色工人造反司令部這一組織,其“司令”名叫費敏章。費從未聽到有如此接見。

3.戴立清從未帶什麼“紅色工人”去過北京,與江青、陳伯達、康生、戚本禹從未見過面。按戴立清本人說:“葉永烈抬舉我了,讓我享受到如此殊榮”。

帶有官方背景的《上海文化大革命史話》中也有上述描述,而且幾乎一字不差,不知是葉永烈抄《史話》,還是《史話》抄葉永烈?兩者這樣寫,除了吸引人們的眼球之外,更主要的是為一九六六年底上海刮起的經濟主義妖風做鋪墊。

四、寫葉昌明

葉永烈說“葉昌明任上海市革會科技組負責人”(650頁)。事實上,葉昌明從來沒有擔任過這個職務。

五、寫我本人黃金海

葉永烈說:“黃金海人稱阿飛司令,一口流氓腔,一副流氓相”,“哪里有武鬥,哪里有他”,“上絲六廠工人秦明芳攻擊王洪文,黃金海和戴立清即帶領人馬趕去抓捕秦明芳,連夜審訊,直至把秦明芳逼瘋!”“王洪文稱讚他‘一不怕苦,二不怕死’。”(677頁)

葉永烈這是憑空捏造!

1.說我是“阿飛司令”“一口流氓腔,一副流氓相”,有什麼事實根據?

我一九五三年一月進申新五廠(合營後改為上海三十一棉紡織廠)時年僅十八歲,後從未離開過這個廠。我愛人是童工,一九五二年就加入中國共產黨,五七年領導要我去西安支內,我當即一口答應,國家哪里需要就到哪里去。後因蘇聯撕毀合同,項目援建沒去成。五八年按應知、應會考試,我評為七級車工。自己感到許多師傅輩才是六級、七級,便主動提出扣掉半級;到五九年國家三年自然災害,為分擔國家困難,我又主動放棄半級。

一九六五年,我帶的甲班車床組被評為年度上海市五好小組,本人也被評為市五好職工。六六年三月文化廣場參加表彰大會,曹荻秋頒發獎狀、獎章。六六年六月文革開始,因為一張批評黨總支學習風氣不正的大字報,我被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此時,廠部光榮欄裏還貼著表彰我技術革新的大幅照片。

我自從進廠後,從未受過任何處分,在廠裏或在鄰里之間從未和人爭吵過,黨內積極分子會議邀請我參加,入黨申請書已被支部已通過。要不是六月份開展文化大革命,黨委也就批准我入黨了。請問葉永烈,這些都屬於流氓行為?

2.《興亡》一書中說:“哪里有武鬥,哪里就有他。”如果武鬥中有我,那我是去制止武鬥還是去挑動武鬥?當然,葉絕對是說我是去挑動武鬥。那好,葉永烈能否舉出一個武鬥的例子來證明是我挑動或指揮的?甚至我知道而不制止的?連“起訴書”“判決書”都寫不出這樣的一個例子。相反,我倒可以舉出許多自己制止武鬥的例子。

3.關於秦明芳一事,更是無中生有。葉書中說我帶領人馬去抓捕秦明芳,連夜審訊,直至逼瘋。事實是,我至今為止從未見過秦明芳這個人。當時在康平路一次會議上。王少庸講到靜安分局抓了一個公開惡毒攻擊毛主席的反革命。我和戴立清好奇,會後去靜安分局問問。當時是找到分局軍管會主任趙主任,問他這個人是不是有神經病,趙主任說沒有神經病。

此時秦明芳已被分局收押了,是群眾扭送去的。但趙主任認為我倆是“工總司”的,就要求我們代表群眾組織表態。當時根據《公安六條》規定,我們簽了名,同秦明芳本人沒見過面。後來經查秦明芳確實患有精神病,有病歷證明。關了大約兩個多月,未作任何處理就釋放了。這怎麼能說是我們“調人馬去抓捕”,還連夜審訊,直至逼瘋呢?

4.葉永烈說秦明芳“攻擊王洪文”,所以我們“即去抓捕”。而事實是,秦是惡毒攻擊毛主席,而且毫無怨悔,大庭廣眾下,錄音也不回避。秦的攻擊內容全有錄音在,現存上海市中級法院。葉永烈為什麼不去聽一聽錄音,把事實搞搞準確再寫?如果僅攻擊王洪文就抓人,文革中反王洪文的多了,那要抓多少人?可能嗎?

至於葉永烈寫其他許多人,也是極盡醜化之能事,把參加文革的人都說成是“社會渣滓”、“牛鬼蛇神”。連王洪文、王秀珍這樣的先進人物都被醜化到如此地步,更不必說其他參加文革的幹部群眾。我認為,對於參與過文革初期造反的人,應當是有什麼問題,就寫什麼問題,不要用編造來醜化人格。這就好像當年林彪事件後,一下子就將林彪這樣一個聲名赫赫的戰將寫成“逃兵”,仗也打不來一樣。

六、寫“上海工人革命造反總司令部”成立

葉永烈在《興亡》中萬編不離其宗,將王洪文寫成野心家,千方百計篡奪“司令”位置。葉寫道:“十一月五日——星期六晚七時半,上海一些工廠的頭頭應邀來到‘首都三司駐滬聯絡站’,計議在翌日正式召開‘上海工人串連交流經驗會’……你一言我一語之中,有人提到了上海國棉十七廠‘永忠隊’頭頭王洪文……”(434頁)

1.事實是,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五日下午,北京航空學院“紅旗”戰鬥隊的呂英豪等幾個紅衛兵到我三十一棉來串聯,是我接待的。呂英豪提出,明天(十一月六日)下午在愚園路首都紅衛兵三司駐滬聯站開個會,主要是串聯一些工廠企業,交流一下上海工礦企業的文化大革命情況,要我們去參加。我答應了。事後我想到十七棉,十月份我們準備去北京告狀時,聽說十七廠去過北京,我就到十七棉瞭解他們向中央文革告狀的情況。當時打電話是王洪文接的,叫王洪文一起去聽聽,王同意。此前王洪文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個會,更不可能知道(包括我本人也沒預料到)十一月六日這天能成立“工總司”。怎麼可能會出現葉永烈所說的,十一月五日上海一些工廠的頭頭提到王洪文的場景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