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全世界各個國家和地區都將確保領導人出行安全視為公共利益,但在維護安全和不擾民之間如何平衡和博弈,每個國家和地區採取的方法有所不同。
五道防火牆
雖然各個國家的安保形勢並不一樣,但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範圍內,不同的國家都有這種情況——國家領導人出行時封路,提供特別的安保措施,這也是當前世界各國領導人安保問題的共陸問題。具體到一個國家的安保措施,是與國內安保環境總體評估結合在一起的。但不管哪個國家,對國家領導人出行的行程都是嚴格保密的。
“以北歐和美國為例,國家安保措施差別非常大,北歐國家整體安全環境較好,國家領導人出行相應也比較輕松,但北歐領導人依然遇到一些輕微的遇襲事件。更嚴重的是瑞典前首相帕爾梅與夫人獨立看戲,回家途中,遇刺身亡。”李偉認為,這說明即使安全環境再好,國家領導人的安保措施也時刻不能放鬆,否則會造成國家動蕩。
領導人的安保並不是影視作品中簡單的身邊幾個戴墨鏡的人,而按國際慣例,國家和地區領導人的出行,為了保証安全,一般有五道防火牆。
參照國外領導人的選舉、演講、參加一些會議時一些具體的安保做法,五道防火牆中,首先是三層安保的圈子。其中第一層是國家領導人的貼身安保圈,即核心安保人員,這些人員必須隨時緊隨領導人左右,以防各種不測。
“這種核心安保人員,反應非常的敏捷迅速,他們的風險度也是很高的,他們的工作性質要求隨時可以犧牲自己。這就要求他們在思想上、意識上決策果斷,一旦稍有猶豫,就可能有大錯。”李偉介紹,這一層一旦有閃失,後果不堪設想。
1981年,美國前總統雷根遇刺案,就是這一層安保出了問題造成的。1981年3月30日下午兩點半,70歲的時任美國總統雷根參加工會午餐會演講後,走出希爾頓飯店返回轎車時遭到槍擊,秘密員警中彈後,雖然擋在雷根身前,仍有一顆子彈被防彈車彈回後,擊穿了雷根的左肺。
雷根遇刺後,美國戰略空軍司令部進入“最高戒備狀態”,當時的國務卿差點啟動核提箱。雷根當天度過危險期,美國白宮向美國民眾保証政府正常運轉,才最終平穩渡過了危機。這段時間讓雷根的支持率31,62%上升3573%。刺傷雷根的兇手,動機只是引起一名女星的注意,
安保的第二層就是跟群眾密切接觸,這和核心安保層有一定的距離,並且與群眾在一起,以能夠及時發現有可能對領導人構成的任何風險,對不正常的現象和苗頭及時制止。這個層面的安保人員,分佈範圍更廣與領導人的距離沒有固定的標准,身份不易識別,不細心的話,會以為他們也是群眾。
“這一層也很重要,前不久,北歐一個國家領導人演講時,被一名聽眾沖上來用塑膠瓶擊中,雖然沒有大的影響,但一旦有閃失,還是會有嚴重的後果發生。”李偉說。
第三層安保是在定點的範圍內,檢測監控周邊任何可能對領導人構成威脅的地點,因為現在科技發達,能夠遠距離對國家領導人造成傷害。這一層如果造成失誤後果也不堪設想,比如美國前總統甘迺迪遇刺,就是第三層安保出了問題。
甘迺迪遇刺發生在1963年11月22日下午,當時甘迺迪在募集捐款,為了更加親民,甘迺迪乘坐的敞蓬轎車未使用防彈罩,車輛駛過德克薩斯州達拉斯的迪利廣場(Dealey Plaza)時,遭到槍擊身亡。負責總統遇刺案調查工作的沃倫委員會在經過了長達10個月的調查之後發表一份官方報告,稱刺殺甘迺迪的兇手,是從德克薩斯州科書倉庫大樓六層上的窗口開槍的。
“這些地點都有人值守,遠距離狙擊手,也是這個層面的人員。這三個層面的安保圈子,都有互相聯絡的方武,基本上可以構成一個不留死角的,完善的安保網絡。”李偉說。
除了這三個安保圈子之外,還有情報為先和超前准備。即領導人在出行前進行情報資訊的搜集和整理,再根據這些情報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這些准備工作很詳細,包括領導人出行的道路必須進行事先的考察,包括地形地貌以及道路的寬度等,這些措施是為了讓領導人選擇最適合的道路,為方便領導人出行,在相應的路段也會有一些分流措施,比如對其他道路的紅綠燈時間的適當控制,以引導車流。
按慣例,即使國家領導人在出行過程中有臨時考察的需要,也要給安保人員留出足夠的時間進行提前探路,以排除不必要的安全隱患。
另外,在美國,除了對地形的瞭解外,還會對經常揚言要殺了總統的人進行一個基本的定位,對其危險系數進行評估,再制定相應的保護措施,甚至對這些人有一定程式的監控。
而最後一道防火牆,則是與國家領導人出行沿途的醫院聯系,准備好急救措施,准備好與國家領導人血型相同的血等。以防國家領導人萬一出事,可以及時救治和搶救。
封路,還是不封路
雖然中共中央政治局通知一般情況下不封路,但專家稱,不封路的通知並不是絕對的僵化,在特殊情況下,封路還是有必要的。例如,國外領導人訪華,一天24小時的行程安排得非常緊,接見的時間可能是半個小時,吃飯的時間可能也是半刊、時,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的時間只能按最短的時間來計算,為了保証全程的安排得以實現,這些時間都不能超時。這就需要在該國外領導人出行時,進行必要的封路。另外,一些大型活動,為了保証活動的順利進行,也有必要進行封路。
當然,若不是急著開會,也不是迎接外賓,讓領導車輛跟著社會車輛走,盡量不擾民、少擾民,也沒有什麼危險存在。從技術上講,現代國家領導人的車一般有特殊裝置,正常的輕微車禍並不會影響國家領導人的安全。當然這還是需要其他的虛急方案,比如曾有美國總統的車在北京二環路上拋錨,但幾乎沒有影響車隊的行程,很快就可以應急處理了。
在中國,為特種車讓路的習慣並沒有形成。比如對特種車輛不讓行,一些普通市民插隊現象嚴重。這種插隊會影響特種車輛的通行,其中就包括國家領導人的車輛。
特種車並不只是國家領導人出行的車隊,還包括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需要緊急情況下通行的車輛。而特種車也很容易認出來,國家領導人出行肯定會有開道車,從開道車就可看出是特種車輛。救護車、警車等則從車的外觀和鳴笛聲就可辨別。
輿論普遍認為,隨著私有車輛的增加,中國很多城市出現擁堵,特別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在北京,市民普遍認為,封路會堵上加堵。但在國外,有時候堵車更嚴重,但如果有救護車需要通過,人們會很快讓出一條車道,但這種情況在中國很少見。
以德國為例,因為堵車而致肆救援車輛無法及時到達救護現場或醫院的事情極少出現,緊急情況下讓出救命車道已成為全德國司機的共同意識。當然,德國交通法也規定,如果遇到正在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或急救車,“所有道路使用者必須立即讓路”。所以,在德國,從學車開始,駕車者就得牢記給閃著燈、鳴著笛的急救車輛讓路是最重要的規則之一。
封路尚待規範化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要求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後,一些地方對執行該要求作子一些規定,但表述多是“執行警衛任務時。,但對於什麼是警衛任務、什麼情況需封路,並未予以明示,公眾不知情。
公安部制定的《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範》指出,執行交通警衛任務需要臨時在城市道路、國省道實施禁止機動車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應當由市(地)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需要在高速公路上實施交通管制的,應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決定。
該規範還規定,實施交通管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車輛、行人繞行線路,並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繞行引導標志等,做好交通指揮疏導工作。無法提前公告的,交通警察應當做好交通指揮疏導工作,維護交通秩序。對機動車駕駛人提出異議或者不理解的,應當做好解釋工作。
根據明文規定,國家領導人的出行警衛,一般會根據國家領導人的級別為三個等級。但是,對於什麼時候需要警衛封路,公安部的規範並沒有涉及,僅表述為“執行交通警衛任務”。公眾對國家領導人出行時封路表示理解,但是經常是一些省級領導,甚至一些市級領導和市里的局長出行時,也有封路,表示不理解。
各地對警衛封路的標准不統一,原因之一是實施交通警衛的情形不明確,另外,雖然什麼時候需要實行交通警衛,警衛內部有一些操作規範,但規範並沒有對社會公開,普通公眾無從得知應該封路的情況。
據鳳凰週刊記者瞭解,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決定和公安部的規定公佈後,不少地方警方作了進一步的規範。比如青海省公安廳要求積極探索通過交通信號燈調控、遠程視頻指揮調度、加強沿線交通指揮疏導等方法,引導交通警衛車隊順暢通行。一些地方警方也在探索封路時少擾民的方式。
國家領導人出行時盡量不封路的做法之前也有類似提法,去年,時任公安部部長的孟建柱要求要改變過去道路交通警衛工作中以保証警衛對象的絕對安全為唯一目標的觀念,逐步樹立在確保警衛對象安全暢通的前提下,堅持以人為本,把對市民群眾的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的警衛工作理念。
中共中央政治局的決定公佈後,一些專家呼籲國內出臺警衛時封路的規定,並公之於眾。一些輿論建議,可以參照國際慣例,除了國家領導人可以封路之外,其他級別領導出行,若無特殊危險因素,則沒有必要封路,因為封路“主要依靠危險評估部署和開展警衛工作,其他級別領導一般情況下,不會有國家領導人那樣的危險程度。”
“警衛時封路可能有內部性的操作規范,但老百姓並不知道什麼時候應該警衛封路,所以老百姓對一些低級別官員的封路肯定有意見。何時需要清路、清館應該明確界定,避免因領導人個人好惡而隨便更改,特別是可以加大對地方警衛工作的監管力度,切實給百姓生活帶來便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說。
楊偉東建議制定警衛封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