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用戶價比石油氣平

【本報訊】澳門特區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南光天然氣公司向4類客戶銷售天然氣的價格。澳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稱,按等效熱值換算的住宅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天然氣較石油氣約便宜6元(澳門元,下同)。

澳門特區政府去年與南光天然氣有限公司簽署為期25年的《天然氣分配公共服務》批給合同。根據合同,南光公司要在5年內完成覆蓋全澳的天然氣骨幹絡。合同還規定天然氣售價須由特區政府核准,南光公司只有內部回報率不超過9%才可申請加價,且加幅度不能高於申請前一年的通脹;若回報率超過9%,則需要減價。

批示載明,4類客戶分別為工商使用者、公共及公益用戶、燃氣設施營運商及燃料加注站營運商。其中,工商用戶實行4級階梯收費,由最低的每立方5.86元至最高的6.05元,用氣量越多,售價越便宜。

而其餘3類客戶則採用單一收費,當中以燃氣設施營運商售價最高,為每立方米6.39元,最低的是公共及公益用戶,為每立方米5.86元。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稱,即將入伙的石排灣公屋將是澳門率先使用城市燃氣管網提供天然氣的住宅。石排灣住戶另需繳交每月20元的維護費。

除住宅和供氣站外,南光天然氣公司將向工商用戶、公共及公益用戶直接提供天然氣。能源辦稱,現時核准的價格是按08年訂定的購氣成本計算,期間國際市場價格已上升,本澳天然氣購氣成本存在加價壓力,與石油氣的價格亦會拉近,引進天然氣有助優化本澳的能源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