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北京中央﹑台北﹑澳門「三贏」的決定 一個北京中央﹑台北﹑澳門「三贏」的決定

「陸委會」主任秘書鮑正鋼日前率領港澳處長張永山等人前往港澳視察業務,雖然對外聲稱是視察「陸委會」香港事務局〔即香港中華旅行社〕﹑澳門事務處〔即台北經濟文化中心〕業務,並處理台港澳雙邊交流事宜,但在上周六甫結束視察行程返台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便發佈「新聞稿」宣佈;「根據中央人民政府處理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澳門涉台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為方便澳門居民赴台及方便內地居民﹑外國人士經澳門往來台灣,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允許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為澳門居民以及經澳赴台的內地居民﹑外國人辦理入台証件和提供旅行服務」。而「陸委會」亦隨即發出「新聞稿」,除了全文引述澳門特首辦公室「新聞稿」的內容之外,還表示,「『陸委會』對該『新聞稿』所提事宜初步表示歡迎,我方將進一步與澳門特區政府就相關事宜做具體之討論,並與『政府』相關單位進行整體之研商」。而另一方面,香港中華旅行社總經理張良任亦同時宣稱,香港特區政府已原則同意中華旅行社在香港國際機場增設的辦事處,自即日起得以掛牌運作。該辦事處在台灣當局開放大陸地區人民赴台觀光後,將會專為赴台大陸人士提供發出入台証件服務,而中華旅行社則只受理港澳居民辦理申領赴台証件事宜。

這一消息,無論是對澳門居民,還是對赴台大陸人士,以及居澳旅澳外籍人士來說,都是一個喜訊。而且,還是北京﹑澳門和台灣三方面「三贏」的好事;對北京中央政府而言,落實了「澳門錢七條」所規定的相關政策,充分體現了中央政府實施「一國兩制」的誠意,在兩岸關係因陳水扁仍未承認「一中」原則和「九二共識」而陷入低潮之際,這一決定也就具有特別的意義;對澳門而言,將使澳門居民享受到很大的便利,尤其是在有一萬多人在台灣工作,必須每隔半年就回澳辦理申領「入台証」手續的情況下,而且也因赴台大陸人士可在澳門領証而為澳門旅遊業帶來一些商機;對台北而言,則是較好地落實了在《宏觀與務實──現階段港澳政策》說貼中的相關精神,體現了台灣當局對服務港澳居民的善意。當然,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業績也可因此而「加分」,也折射出其現任負責人蔡之中的務實低調作風,才能在港澳地區的敏感政治環境下真正做好工作,既能圓滿完成其上級交付的任務,也能促進澳民間交流。──高調不切實際﹑聲稱要為此「與何厚鏵談判」的厲威廉「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蔡之中終能辦到了,就是明証。

在目前,澳門地區雖然有多家旅行社提供代為接收申領「入台証」的各種文件的服務,但必須經過香港華僑旅運社及中華旅行社「接收」並轉寄台北「內政部」境管局。經過這一道「中間環節」,就令到本已是整個程

序所需時間不短〔尤其是首次申請者〕的辦証過程,再增添了呈交申請表格和批出的証件〔或不批准的通知〕,一來一回都在香港停留的耽誤時間,頗不方便。如果澳門的台北經濟化中心亦能獲得與香港中華旅行社﹑華僑旅運社相等的授權,即由澳門直接進行「接收」申辦「入台証」文件的手續,及對申請者的「安全」條件進行過濾審查工作,然後就將申請者的資料直寄台灣,境管局簽批証件後,又直接寄回澳門,這樣可至少節省四至七天時間,並可減輕香港方面的工作量。

據了解,按照中央政府的政策和「錢七條」的規定,台灣駐澳機構在「改名」之後,是可以承辦申領「入台証」手續的業務的。澳門回歸時,台灣駐澳機構已經按照北京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的要求,將其中文稱謂改為不帶「官方」含意的「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而這一新的中文名稱也已獲得北京認可。因此,在澳門直接辦理「入台証」手續問題,已經掃除了政治障礙。而據推測,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可能亦已於最近辦妥了該中心的持牌人﹑法人住所等商業登記資料更改手續及補充登記中文名稱的手續,亦為在澳門直接辦理「入台証」手續掃除了技術障礙。

關於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向赴台大陸人士在澳門代發入台証件的業務,「陸委會」在澳門回歸之後不久便已作出該項宣佈,這對於方便內地西南地區及粵西﹑海南等地的居民赴台,提供了便利,也減輕了香港中華旅行社的負擔。現在,澳門特區政府正式同意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辦理該項業務,對於促進兩岸人員交流及落實「江八條」,將會起到重要作用。不過,這還需要拱北邊防檢查站密切配合。這是因為,據「陸委會」港澳處反映,有若干獲通知可到澳門領証的內地人士在經拱北出境領証時,未能享受到與羅湖邊防檢查站同等的待遇,只好被迫從羅湖出境,經香港再到澳門領証,費時失事。希望,拱北邊防檢查站也能像其兄弟單位那樣,認真落實中央政府的政策及規定,做執行「江八條」的模范。

澳門特區政府的「新聞稿」中,亦宣佈外國人士亦可在澳門辦理赴台証件,這是一大突破,超出了過去澳門居民相關要求的范疇,也顯示中央政府對澳台關係的政策有進一步放寬,等於間接承認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部份「外交」功能。雖然,台灣「外交部」已向該中心派駐了官員,但過去一直未能展開其為外國人辦理赴台証件〔即「簽証」〕的工作。而在今後,除台灣當局給予免簽証待遇的美國等國籍的人士,及根據台灣當局與「申根公約」成員國達成協議,持有葡國護照人士赴台不須簽証之外,在澳門居留或旅遊澳門的其他國家人士,即可在澳門台北經濟文化中心辦理入台許可手續〔可能是由該中心接收相關文件後,寄往台灣「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作「簽証」,再寄回澳門交領〕,而無須再前往香港中華旅行社辦理。

現在既然已經開了一個好頭,我們希望北京中央政府﹑澳門特區政府和台北有關方面能夠再接再厲,就澳門特區政府以民間商社形式設置駐台機構問題,積極地進行研究及研商,為旅台澳門居民提供更為方便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