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牌競投話題議論熱熾被帶到重慶發燒 賭牌競投話題議論熱熾被帶到重慶發燒

澳門賭牌開放,是澳門特區成立後首個重大改革項目,不但關係到澳門特區日後的經濟佈局及發展,而且也牽動著各方利益。因此,有關賭牌競投的議題,几乎成了全民話題,也更使特區政府成了這一話題的聚焦之點,連已身在重慶的特首何厚鏵,在主持渝澳大橋通車典禮後本應以動員澳門企業家參與西部大開發為主題的記者會上,也被記者們跑了題,几乎以賭牌競投中的若干細節問題「喧賓奪主」地掩蓋了記者會的主題。由此可見,賭權開放及賭牌競投的問題,在通常是反映澳門主流民意的澳門媒體的心目中,佔有多麼重要的位置。

根據政府新聞局發出的「新聞稿」研析,特首何厚鏵昨日在重慶記者會談及到澳門賭牌競投的問題,主要有兩點內容,其一是每個賭牌可經營的娛樂場的數目,其二是中資參與博彩業。對前者,何厚鏵指出,博彩競投委員會及顧問公司將會對此問題作出適當的方案,相信不會對每個牌照可經營娛樂場的數目作出硬性規定。對後者,何厚鏵則強調,雖然澳門法律中沒有明確規定哪些人可參與或不可參與博彩業,但禁止有中資背景的公司直接或間接參與澳門博彩業是中央政府的明確政策,特區政府會配合中央的決定,倘若發現,特區政府會向中央反映。

而在何厚鏵前日啟程前往重慶之前,也被記者們問及到有關「中資機構參與」的問題。不過,其側重點並非是中資機構參與澳門博彩業,而是中資機構參與博彩融資。何厚鏵的回應是,本澳在法律層面上,不能釐定中資是否可參與融資或中資酒店租出地方供博彩公司開設賭場等事項。不過,中資公司需向中央政府負責,在作出決定前亦必須請示中央政府,相信中央將會按照明確的精神及方針,向中資公司作出指引。

關於「每個賭牌可經營賭場數目」的問題,是因有人曾提出每一個賭牌只可以開設五間賭場的主張而引起。此議曾在澳門博彩業、經濟界以至坊間引起一番爭議,而主流意見則是認為不宜限制每個賭牌可經營賭場的數目。其理由很簡單﹕其一,如果特區政府採納某人的主張,澳門則總共只可開設十五間賭場,比澳門現有的十一間賭場多不了多少,這不但將無助於澳門博彩業以至整體經濟的發展,而且也不符賭牌開放的原旨,自縛手腳。其二,雖然自今年四月一日開始,將會有兩家新公司加入澳門博彩業經營,但其投得賭牌後,並非即時就可開業,還須進行一段時間的籌備工作,包括興建相關設施建筑物,培訓員工等。因此,在這兩家新公司正式開業之前的「過渡期」內,澳門旅遊娛樂公司旗下的澳門博彩公司,仍將暫時地「獨家」經營澳門的博彩業。如果限制其最多只可開設五間賭場,就不但將會使澳門特區政府的博彩稅收入受到嚴重影響,還將使大批現職博彩業員工被迫失業,影響社會穩定。其三,如每個賭牌只可開設五間賭場,可能也會令賭牌批給者無利可圖。而且,也達不到它們所提交的投資計划書所希望達到的目標。

每家投得賭牌的公司開設多少間賭場,最好是依市場規律辦事,政府不宜作硬性規定。正如何厚鏵昨日所言,每一張賭桌都需要繳付溢價金,這就規限了每一家公司*

<非是賭場越多越好,也並非是賭桌越多越好,而且需要考慮到賭場的收入能否支應包括溢價金在內的必要支出成本。如果因設施素質、服務態度及博彩項目均欠佳或其他因素吸引不到賭客的話,賭場開得再多,也是徒勞無功,甚至是虧本生意,不符市場法則。當然,有人並不計較經濟效益,而是希望透過「大包圍」式開設賭場來達到某種目的,那又當別論。

因此,硬性規定每個賭牌可經營賭場數目的主張,並不切合實際。不過,如從另一個角度考量,為了避免惡性競爭甚至是同業磨擦,及促進離島建設發展,以及配合澳門整體的城市規划以至「珠三角」的長遠發展著想,對每個賭牌的經營區域作出大致上的規限,還是可取的。比如,澳門旅遊娛樂公司旗下的澳門博彩公司,因其現時所經營的十一間賭場有大部分是位於澳門半島,政府與其簽署批給合約時,規定其經營區域只限於澳門半島,其在離島的賭場則須遷回澳門半島,或是合併於現有賭場,或是在旅遊塔「賭幟新張」。至於另外兩家新投得賭牌的公司,則規限其經營區域在離島,尤其是在路填海區;而在固定賭場尚未建成之前,可先行利用路、兩島的建筑物作臨時賭場先行營業。這兩家新公司為爭取時間起見,可租用娛樂公司現在離島三家賭場的設施〔倘特區政府是依法收回這三家賭場的話,則是向特區政府租賃〕。

何厚鏵前昨兩日還談及到中資機構的問題,其「雖然澳門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哪些人可參與或不可參與博彩業」的表述,間接地承認了本欄日前所提出的相關質疑。而由何厚鏵的這一句話中,還使我們進一步延想到,澳門特區有關博彩業經營的系列法律文件,不但未有明文規定「禁止中資機構或含有中資股分的公司參與競投及經營」,而且也沒有明文規定不准黑社會組織或參與黑社會組織或活動的個人參與博彩業競投及經營。而中央領導人則曾多次強調,「不容許中資機構及黑社會染指介入澳門博彩業」。由於相關法律未有體現中央的這一政策,亦即未有將中央政策化為法律條文,故在客觀上形成了法律漏洞。如果處理不好,日後就可能會引起法律糾紛,並惹來「人治」質疑。畢竟,中資機構的問題,可透過中央政府「組織把關」的辦法解決,但黑社會卻是並沒有與中央政府存在著「上下級關係」──「特區政府向中央反映」於事無濟,也難以指望中央政府會向黑社會「作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