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世芳逝世會否影響澳門國父紀念館業權? 董世芳逝世會否影響澳門國父紀念館業權?

據中央社昨日報導,台灣「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僑聯總會〕創立元老之一、第一任秘書長、現任常務理事,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董世芳先生,不幸於本年一月十六日晚間在台北市榮民總醫院逝世,享年八十有七,靈柩暫厝「榮總」懷恩堂。董世芳的生前好友驚聞噩耗,至感哀痛,其親屬已訂於一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在「榮總」懷遠堂舉行家祭,十時三十分公祭。

據有關資料所載,董世芳是廣州市人,一九一四年九月三日出生。中山大學法律系一九三七年畢業。歷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三組副主任、中央委員,「僑委會」主任秘書,私立實踐家政專科學校兼任教授,「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司法院」顧問,「總統府」國策顧問。而社團職務則有:「僑聯總會」首任秘書長、常務理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監事,中國憲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僑政學會常務理事,中山大學校友會理事長。著作有:《家庭法律問題叢談》、《民法概要》、《論憲法與政權》等。

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起一連七天,當時兼任「僑委會」委員長與中國國民黨中央第三組〔即海工會的前身〕主任的鄭彥棻,奉蔣介石之命在台北市「僑園」〔即今之「華僑會館」〕主持召開第一次「全球僑務會議」,參與會議的海內外僑界人士共有三百零七人。在開幕式上,蔣介石下令將該會議開幕之日訂定為「華僑節」,並指示鄭彥棻成立一個常設性的機構,以介乎政黨與「政府」之間的形態,延續「全球僑務會議」的功能,經常聯台海外僑團、僑領、僑胞。為此,毛松年奉命草擬「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組織章程」,並提請「全球僑務會議」一致通過,隨即於會議上宣告成立「僑聯總會」。該會的組織參照聯合國的組織形態,涵蓋全球各地僑區,設常務理事九十九人〔澳門區常務理事有陳兆一、劉廣信二人〕,理事五百九十九人〔澳門區理事有李頌齡、李永鈿、李潤華、張宜生、張榮、陳兆一、陳開祥、陳銘添、劉廣信、劉世傑、莫玉洲等十一人〕,由四年一次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目前有團體會員一千一百餘個〔不接受個人會員〕,及將近二千位的名譽理事、顧問〔澳門區有名譽理事盧文興、盧偉文、李為蛟、謝德生、甘文蘇、黃松蒼、鄭逸雄等七人,及顧問李道采、李婉華、張帶、張靈恩、林權、林富權、劉漢珍、劉君鐵、馬清屏、鍾再生、吳英鑑、謝維蘇、陸杜云、彭慧娟、伍新培、賴澤文、凌金城、盧祺、徐潤林、梁牛等二十人〕,都是經由三個月舉行一次的常務理事會議,或一年一次的全球理事會議通過後遴聘。總會還在澳門設立「僑聯辦事處」,是該會在全球設立的三十個「僑聯辦事處」之一。

「僑聯總會」成立初期,時任國民黨中央第三組副主任的董世芳,奉命兼任「僑聯總會」的秘書長,與分別來自「僑委會」和海工會的副秘書長何宜武、梁子衡等人一道,全力主持「僑聯總會」的會務工作。而「僑聯總會」早期的維持經費,則由國民黨第三組補助。後來由於「黨政分離」,改由「僑委會」繼續接辦補助。在陳水扁上台、「台獨」分子張富美出任「僑委會」委員長後,由於「僑聯總會」的成員都是張富美口中的「老僑」,亦即是堅決反對「台獨」的華僑,「泛藍軍」色彩十分濃厚,該會主辦的《僑訊》〔半月刊〕每期均發表炮轟陳水扁、李登輝、張富美的文章,甚至逼得張富美在該會專為此而舉辦的會議上「認錯」,故「僑委會」就僅以象徵性的有限預算調撥支助。去年八月初「僑聯總會」第十二次代表大會期間,該會現任秘書長吳振波對筆者表示,現在「僑委會」每月撥給該會的經費,只有一萬二千元,連水電費都不夠。過去國民黨海工會與「僑委會」每年共撥二十萬元作《僑訊》的郵寄費,現在也分別因國民黨財政緊縮和「新政府」將經費調去支持「新僑」即海外「台獨」團體,而告斷源。每年的「華僑節」活動及全球理事、顧問會議的特別費用資助也大幅削減。現在「僑聯」的行政事務經費,全靠各地僑界熱心捐輸及出租「僑聯大廈」的收入來支應。

董世芳先生逝世後,澳門國父紀念館的業權問題,可能會有麻煩。這是因為,雖然國父紀念館業權的實質持有者是中國國民黨,但礙於澳門法律及當時政治情勢,國父紀念館在法律上的業權持有人卻是董世芳。事緣在一九五八年,被抵押給前澳葡政府郵政廳的國父紀念館,因其業主〔孫中山先生後人〕拖欠三期貨款利息未清,法院欲將它拍賣。當年義助孫中山先生從事革命活動的盧怡若獲悉後,即電台北孫科先生。不久,蔣介石下令撥款五萬美元,交當時的「中華民國駐澳門專員」陳元屏將它贖回。因澳門法例規定必須以自然人登記立契,蔣介石又指令時任國民黨中央第三組〔即海工會前身〕副主任的董世芳以其個人名義辦理並予修葺,改名為「澳門國父紀念館」,由于右任親題館額,於翌年四月一日由盧怡若主持典禮正式對外開放,並交由澳門親台人士組織的「國父紀念館管理委員會」管理〔現改由台北經濟文化中心代管〕,日常經費主要來自國民黨海工會〔現已改名為組織發展委員會海外部〕及台北市「國父紀念館」的定期撥款,及出售澳門「工團總會」舊址所得款以「中山基金會」名義存入銀行所得利息。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國民黨整頓海外黨產,澳門國父紀念館也是整頓對象之一。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國父紀念館的業權持有人是作為自然人的董世芳,在法律上是他個人的私人財產。董世芳作為忠心耿耿的國民黨元老,當然不會「私吞」;但萬一他不幸逝世,他的後人就有權要求「繼承遺產」,黨產就會流失到私人手中。為此,國民黨以黨內命令指示董世芳將國父紀念館產權轉名給國民黨投管會屬下的新加坡悅昇昌投資公司,即將紀念館產權由私人手中轉回到國民黨的名下,使與事實相符。當時年已八十的董世芳,剛從海外探親返台,就二話不說,不顧疲勞、冒著嚴寒地來澳門辦理「交易」手續。但是,由於前澳葡政府根本不懂中國國情,將國父紀念館及其所處地段當作是「商業用地」,以為「業權轉手」是為了拆建商住大廈,就要悅昇昌繳付四百萬元物業轉移稅,才讓正式辦理轉契手續。而國民黨海工會和悅昇昌公司都認為並不合理,一直沒有繳付這筆稅項,致使正式轉契手續至今仍未能辦理。而今「賣方」董世芳先生已逝世,日後相關手續是否會受到影響?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