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炒興票案冷飯並不能討到什麼便宜

中國國民黨和親民黨早就商定,「連宋配」競選總部定於十二月七日正式成立。這個日期的選擇,已是比原計劃拖延了好幾個月。究其原因,一是競選總部的運作需要大量經費預算,但國民黨在在野後尤其是劉泰英把黨產糟踏得七七八八後,已是「錢氣」大傷,不複當年勇。倘競選總部按原計劃及早成立,就難以支持巨額開支,而親民黨則更是沒有任何物業及財產的窮黨,難以在競選總部的財政預算上作出「貢獻」。二是陳水扁為了保持其「總統」的身分優勢,避免與「總統參選人」連戰平起平坐、正面交鋒,也將確定「總統參選人」的民進黨「十全會」二次會議的召開日期,從七月中旬拖到十二月中旬。在此時情況下,如果「連宋配」競選總部較早成立,就將於處「缺乏對手」的狀況。因此,國親兩黨在確知民進黨「十全會」二次會議召開及陳水扁競選總部成立的日期都是在十二月中旬之後,也就將「連宋配」競選總部的成立日期訂定為十二月七日。

「連宋配」競選總部成立,是國親兩黨的大事,當然也是一件喜慶之事。然而,陳水扁當局似乎是要向連、宋兩人「贈慶」,竟然介入司法,讓台北地方檢察署故意安排在當日傳召宋楚瑜為「興票案」出庭說明﹗這樣做,一點兒也不厚道,更不像一個政治家的應有作為。不過,由此也可覷見,陳水扁已是狗急跳牆﹕在陸續拋出「公投」、「制憲」等議題,卻被藍營以「國親版公投法案」予以化解;及提出「十大建設」,又未有引起多大反響,更無法端出「政績菜單」之下,已是慌不擇路,只好意圖以重炒「興票案」來打擊其真正的對手宋楚瑜,來作為其「保位戰」的「最後利器」了。而且,其刻意要將傳召宋楚瑜出庭說明的日期,安排在「連宋配」競選總部成立之日,全然不顧當日是星期日,全台公家機關都例假休息的事實,更是折射出陳水扁已是「殺到眼紅」,不顧選戰道德。與其在「公投憲法」一役慘敗後,卻以「跌倒在地還要抓一把沙」的心態,提出要搞「防禦性公投」的橫蠻做法相比,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宋楚瑜當然是不會任由宰割。在經據理力爭後,台北地檢署不得不作出讓步,提前兩天亦即是在昨日開庭。宋楚瑜為了徹底擺脫陳水扁、李登輝之輩強加在他頭上的「緊箍咒」,亦早就做好一切準備工作。除了是律師準備好了各種應答說明的文件、資料、數據、圖片之外,就連出庭証明之後的記者會場地及有關「興票宋」真相的各種資料,也早已準備好。宋楚瑜在出庭說明時,也明確地向檢察官提出,希望檢方一次過查清楚,不要讓他跑很多次,早些終結本來早已不成案的「興票案」。鑑於李登輝的說辭前後反覆,先是矢口否認知悉「興票案」,所有秘密專戶一概不知情,後來卻又承認有專戶,而且不只一個,宋楚瑜又反將李登輝一軍,指出李登輝所提的「九大疑點」不符合事實,而且都是檢察署已結案的「陳年舊事」,不是新事証。宋楚瑜還提出了與李登輝「當面對質」的請求,以求辯個清楚、辯個清白,不讓政敵再有將「興票案」當作是選舉議題操作的機會。

可能是宋楚瑜認為,李登輝就「興票案」提出的「新事証」,其實都是已被檢方認定是不構成起訴要件的「舊冷飯」,而按台灣地區的「沒有新事証,一事不再審」的司法習慣,這些「舊冷飯」並不能促成檢方起訴「興票案」;也有可能是宋楚瑜早已與律師團研究過,「興票案」並不涉及公款,亦即不屬「公訴」範疇,而原來作為「興票案」告訴人的國民黨,又早已提出「聲明狀」,強調先前的「不起訴處分書」已經詳盡釐清疑問,不希望浪費司法資源,希望檢方能盡速偵結處分,在沒有「告訴人」的情況下,此案也難以成案。因此,宋楚瑜昨日是信心滿滿,以進入到步出台北地檢署,都是光明正大地走大門,而不是像李登輝那樣鬼鬼祟祟地走「秘密通道」。

其實,「興票案」早已利多出盡,民進黨再加以炒作,也「炒」不出什麼新道道,故民進黨以為「興票案」可以發揮四年前對宋楚瑜的損傷力,只能是一廂情愿。實際上,李登輝十月二十二日到台北地檢署作案情說明時所拋出的「九大疑點」,並未能對「連宋配」的選情造成多大損傷效果。而且,在距離「三•二零」投票日還有幾個月的時間就早早拋出「興票案」,也可知連陳水扁也明知「興票案」已是殺傷力大減,沒有多少利用價值。但是,即使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也要拿來炒作一番,其心態實在是可議。

對此,國親兩黨是早已洞察的,並已積極沙盤推演因應對策,取得了「打悲情牌」的共識,以強化宋楚瑜遭受政敵政治打壓的形象。宋楚瑜昨日在記者會上所說的「興票案,對於我個人、我的家庭而言,都是刻骨銘心的沉痛,它不但是精神上的凌遲,更是人格上的摧殘」,已賺得不少人熱淚唏噓,也更使人們看清,原來在在野時頻打「悲情牌」的民進黨,在一旦掌權之後,就暴露出一副「子係中山狼,得志便猖狂」的「暴發戶」心態,反過來以「綠色恐怖」來迫害自己的政敵。

相信,民進黨越是大炒「興票案」冷飯,就將越是會令其「失分」。民進黨寄望四年前因「興票案」打低宋楚瑜民意支持度的「奇跡」再次出現,只不過是水中撈月而已。